文/水博
6月5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对于水电开发,我们经过广泛调研,形成了水电开发的指导思想,即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的方针。(参见:《吴晓青:水电开发要生态优先 统筹考虑 适度开发 确保底线》http://www.chinadaily.com.cn/hqgj/jryw/2012-06-05/content_6101688.html )
听到环保官员的这种说法,让人感觉到了我国某些政府官僚的权力的傲慢。关于环保官员声称所谓的“水电开发的指导思想”,什么经过广泛的调研?分明是环保官员自己的闭门造车一意孤行。吴晓青部长的这种极为片面言论,最先发表在《中国环境报》上,随后又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我们发现这种为了部门的权利与国家政策唱反调的错误文章,立刻给《人民日报》的总编辑写了封信,阐述了吴晓青文章的片面性。同时还把相应的观点发在网上,希望吴晓青和其他环保官员能够予以解释或者有所醒悟。但是,环保官员们对此置之不理。本来,我们以为环保官员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准备悄悄的调整、改正。但是,想不到他们居然置若罔闻的坚持自己的错误看法。而且,利用借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的机会散布错误的观点,为了欺骗公众居然还大言不惭地生称经过了广泛的调研?
当然,我们不否认吴部长确实可能经过某些“调研”,但是,绝不能称“广泛”,因为,你调研的范围可能只是你自己的下属和一些极端环保组织。而对于我们水电专家的意见却始终置之不理。现在,既然吴晓青部长声称经他发明的“水电开发指导思想”经过了广泛的调研,我们就请吴部长公开的回答我们对人民日报总编辑提出的意见。否则,一个关于水电开发指导思想的制定,居然对水电专业人员的意见置之不理,能叫做经过广泛的调研吗?
为了让公众了解真相,我们把当初写给人民日报总编的信公开发表,请吴晓青部长回答了这些问题之后,再看看您的“经过广泛调研”的说法是否能成立?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参与我国水电开发政策的讨论。解释和制定国家的行业发展政策,必须要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绝不能由某些官员自己说了算。国家的发展不能受阻于个别官员权力的傲慢。
附:反映《我国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一文中的问题
人民日报9月29日刊登的《我国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一文,存在着诸多问题,特别是这篇文章恰巧发表在缅甸政府叫停我国承建的密松水电站的前一天,就更让人感到困惑。如果按照这篇《我国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文章的内容,缅甸政府叫停密松水电站,应该是正常的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因为这篇文章的前提就是把水电开发看成是一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开发水电不仅一直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利国利民的大事,而且也是联合国倡导的可持续发展方向,然而这篇文章却对国家的水电政策进行了错误的解读,完全违背了我们的科学发展理念。
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生态优先” 不严谨,应该提倡“生态文明”
生态优先的说法虽然不能说绝对的不对,但是非常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因为,我们目前对生态的理解,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著名的生态学奠基人,美国哲学家罗尔斯顿曾指出:“每一个有机体都不得不反抗其环境,而文化又强化了这种对抗。生活于文化中的人实现了对自然的统治。我们重新改变了地球,使之变成城市。但这个过程包含着某种辩证的真理:正题是自然,反题是文化,合题是生存于自然中的文化;这两者构成了一个家园,一个住所。”
这就是广义的生态定义,是必须要包括人在内的“以人为本”的生态。这样的生态优先,当然没有问题的。但是,狭义的“生态”则常常是不考虑人的存在的局部生态,例如,河流生态,土地生态。所以,如果把生态优先的理念应用到了狭义的领域,就一定会与我们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产生矛盾。
党中央之所以要提倡“生态文明”而不是“生态优先”就是要强调,我们国家在当前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以人为本的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其中,“以人为本”体现着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定位。而环保官员的“生态优先”一旦被应用到狭义的生态领域,所否定的恰恰就是“科学发展观”中非常重要的“以人为本”理念。
从客观效果上看“生态文明”不仅要反对“生态野蛮”的不科学的发展,同时也要避免“生态愚昧”的不发展。而“生态优先”往往只反会对“生态野蛮”的不科学的发展,却不能避免,甚至可能保持不文明的“生态愚昧”。所以,我们应该大力提倡党中央的生态文明理念,而不应该宣传不够严谨的“生态优先”概念。
二、“生态优先”否定了“发展是第一要务”
不言而喻,“生态优先”应该是一个简要的缩写,比较全面的表述应该是“生态保护优先”。在很多情况下,“生态优先”的实质,就是“保护优先”。然而,众所周知,我们的国策从来都是提倡“开发与保护并重”的科学发展。这也经常表示为“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因此,提倡“保护优先”不仅改变了我们一贯提倡的“开发与保护并重”的科学发展理念,和“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方针政策,而且也是对胡锦涛主席在十七大强调的“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公开否定。
三、“生态优先”的提法曲解“十二五”规划
我国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是一个整体的表述,不应把它割裂开来。文章只强调要“做好生态保护”的前提,而却忽视了规划要达到的“积极发展水电”的目的。
况且,大家都知道“十一五”规划中对水电的描述曾经是“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然而,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实践结果,我们发现这种表述非常容易引起环保官员和社会公众对我们国家和国际社会都要积极支持的水电开发产生误解。
由于对有序开发水电的误读,曾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大型水电的开发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同时正是由于我国的水电在经济腾飞的关键时期严重受阻,以至于我国的水电开发水平已经严重的滞后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这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与能源供应矛盾,要比其它发达国家尖锐得多。最近几年,在全球各国都积极地致力于减排温室气体的时候,我们却不得不以每年2、3亿吨的增量加速煤炭的开采,不断刷新着人类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的纪录。
面对经济强劲增长的能源需求,我国煤炭的产能不足、运力有限、矿难频发、生态环境恶化、煤电矛盾也不断升级。大量的煤炭开采和燃烧不仅引发了我国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也让我们在GDP还远低于美国的情况下,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就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引来了与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完全不相符的批评和阻力。
为此,国家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充分吸取了“十一五”规划中表述的不够严谨的教训,把曾经引起了误解的“有序开发水电”的说法,明确地改为“积极发展水电”。然而,我们的环保官员在专门论证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的文章中,却不仅有意隐瞒了“十二五”规划所作出的这一重要调整,而且还有故意窜改和误导公众之嫌。
如果按照环保官员提出的“生态优先”中的“适度开发、确保底线”水电开发原则。似乎我们的“十二五”规划纲要,非但不是把“有序开发”改成了“积极发展”,而是变成了更加严格控制的“适度发展”,甚至是要确保底线的“限制发展”。所以,强调“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的水电开发原则,断章取义的篡改了现行的“十二五”规划中要求积极发展水电的精神。
四、“生态优先”的论证与水电开发现实不符
文章中关于“受历史原因和认知水平的限制,水电开发在一定阶段存在‘保护让位于开发’、‘保护跟不上开发’的现象,对一些河流的水生生态、景观环境等造成难以恢复的影响,部分河段的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矛盾仍然非常突出。”的说法,与我国水电开发严重落后于经济发展的现状,是截然相反的。
关于水电的生态效果,我国水电开发最典型的失误就是三门峡。然而,即便是这个最失败的三门峡工程,经过我们的改造之后,也还是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改造后的三门峡水库由于环境优美,每年至少有数万只天鹅在那里栖息,已经变为当地有名的“天鹅湖”。三门峡都尚且如此,别的水电开发又会是怎样呢?
客观的说,社会上很多水电开发破坏生态环境的传言,大多都是缺乏事实根据的炒作。众所周知,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全世界,炒作水电开发破坏生态问题最多的,恐怕要数我国建造的世界上最大的水电站“三峡”了。但是,三峡的生态环境效果到底如何,我们的环保官员当然心理应该很清楚。
相反,我国目前的主要环境问题,大多是开发不足造成的。我国目前的水库总数虽然有8万多座,但是水库蓄水的总量还不足美国的一半。最近几年以来,水资源短缺、水利设施薄弱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更加突出。正是由于我们缺乏大江大河上龙头电站水库对河流水资源足够的控制能力﹐我国的社会﹑生态环境遭受自然灾害的冲击极大。一方面洪涝灾害频发﹐另一方面又是干旱严重﹐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加剧。从本质上说﹐这些都是由于我们可控制的水资源总量不足造成的。
正是由于我国的大型水电开发严重滞后,缺乏足够的水库调蓄能力。所以,我国去年的西南大旱和今年的长江中下游大旱,导致了数以千计的河流、湖泊干涸。河流的生态遭受到了比修建任何水利水电项目都严重得多的毁灭性的打击。
这些惨痛的教训,已经深刻的说明,在河流生态的问题上,我们绝不能以局部的“生态优先”的底线来抗拒整体的“生态文明”。在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过程中,有时候确实有可能会对局部的生态和环境造成某种不利的影响,但是,如果我们因此就不去开发,那么由洪水泛滥和严重干旱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非常可能会是更严重的。
至于环保官员所列举的国外提倡的“绿色水电”认证制度,恰恰能说明国外的水电开发也和中国一样,实行的是“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方针,否则,现在他们现在也就不需要再采用什么认证制度,对一些私营的水电站环境保护进行更规范的管理了。
五、水电“吃干榨尽”河流的指责不够客观
水电开发是人们在调控河流的同时利用水的势能的过程,它不会消耗一滴水。然而,很多对水坝有偏见的人却喜欢把“吃干榨尽”河流的责任推给了水电开发。其实,一条河流的水电开发程度的高低,就是人们对这条河流调控程度的反映。因此,对于水资源的调控能力(即水电开发程度)而言,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过度的问题,绝对是控, 制程度越高越有利。关键是要看你控制了以, 后,能不能管理好。全世界发达国家的普遍现实,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尽管,现实当中却有很多水电开发后某一段河流的水资源被“吃干榨尽”的现象,但这绝不是水电开发的错误,而主要是水资源总量难以满足社会需求的问题。当然,也有可能是人们没有能科学的管理好水资源的问题。水电开发确有要科学合理的问题,但是“吃干榨净”的比喻则是一种贬义的污蔑。真正能“吃干榨尽”河流的不是水电开发,而是人们的用水需求。不仅如此,有很多河流被“吃干榨尽”的原因之一,恰恰是由于水电开发程度不足,天然水资源的时空分布矛盾无法调节。
事实上在一些水资源非常紧张的河流,通过有效的水电开发,具备了调控管理水资源的手段,从而管理好了河流水资源,反倒不会出现“吃干榨尽”的情况也非常普遍。例如,我国的黄河,自从小浪底水库建成之后,我们黄河上水库的总蓄水量已经达到了黄河年径流量的150%。基本具备了科学的调度和管理黄河水资源的能力。水利部也不失时机地对黄河实行了,全流域统一管理。所以,自从小浪底建成后至今,黄河就在也没有出现过被“吃干榨尽”断流。
相反,去年我国西南地区的云南等省份遭遇特大干旱,导致了很多河流被“吃干榨尽”的干涸。不仅河流的生态遭受到了比修建任何水利水电项目都严重得多的毁灭性的打击,而且连人的生存都受到了威胁。这难道是由于我国西南的水资源匮乏吗?是因为我们的水利水电开发不足,缺乏调控水资源的手段。
根据云南水利部门披露的信息,该省的水库蓄水能力还不足7%。也就是说云南省由于水利水电开发建设落后,有超过93%的水资源不得不在汛期被迅速的排到海里去,以免造成洪涝灾害。而这可以保留下来的7%的水资源,一旦遭遇到连续干旱,怎么可能够满足整个社会的用水需求呢?可见,西南大旱中河流、湖泊被“吃干榨尽”的原因,非但不是水电开发过度,而恰恰是水电开发的不足。
对比黄河与西南大旱,很能说明问题。水电开发程度与河流被“吃干榨尽”完全成反比。因此,对于水电不仅不应该去提什么“要防止“吃干榨尽”式的开发”,而且还要防止造成河流“吃干榨尽”的开发不足。
对这种带有贬低性的评价,我们一般人可能不会太注意。但是,谁也不知道将来它会带来什么麻烦。比如,以前有人诬蔑我国的电力企业积极开发水电的行为是“跑马圈水”。我们自己觉得没什么,也就默认了。结果,最后中央领导的批示里也批评“跑马圈水”了,以至于环保部门看到领导的批示之后,就叫停了金沙江的水电开发。叫停之后,才发现根本就下不了台。所谓“跑马圈水”的积极开发水电的态度是国家电力体制的目标和对电力企业的基本要求。水电的审批权一直在政府手里,电力企业自己怎么可能做到“跑马圈水”呢?然而,在金沙江被叫停之前,我们谁也没想到一个贬低性的词汇,竟会产生这么严重的后果。
目前,水电开发可能“吃干榨净”河流的说法,现在已经被很多我们自己行业的专家、领导引用,如果不能改变这种贬低性的评论,妖魔化水电的理念将在不知不觉中传播开来,一旦某一天再有哪个领导的批示里也用了这个词汇,可能又要给水电发展带来大麻烦。
六、对“生态功能区划”的作用不能过于迷信
文章中环保官员的严禁在“国家和地方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等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域”开发水电的措辞,虽然非常严厉。但是,却未必科学合理。划分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是一项非常有益的工作,对保护生态环境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但是,如果我们过于迷信这种划分,一定会在实践中碰壁。
我们知道,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三要素是人口、资源和环境。而我们目前的生态功能区划,并没有考虑人口和资源的问题。例如,在资源问题上。我国未来的能源资源规划,就是一个很大的欠缺。根据美国的能源工作者介绍,美国的能源规划,要具体到400以后的能源供应问题。据了解,英国的能源区划,也要明确百年以后该地区的能源来源。而我国目前,可能连50年以后的能源到底该怎么办?都还没有具体的规划。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考虑能源供应问题的生态功能的区划,在执行的过程中,难免要不断的进行调整。否则,这个社会就无法维系。
很多人曾经对环保部为了金沙江上溪洛渡水电站的建设调整了保护区的做法非常有意见。接下来,还要调整重庆小南海的保护区,更让很多环保组织难以理解。其实,这是非常正常的。因为,要解决我们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必须要在人口、资源和环境上取得平衡。没有考虑能源资源的生态功能区划,必须要根据能源的需要做出调整。由于我们国家缺乏长期的能源整体规划,所以,我国目前的生态功能区划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要想维护生态功能区划的严肃性,随时调整是必然的。
除了能源的规划没有考虑之外,我国水资源的规划问题也还有巨大的差距。我国目前的水库总蓄水能力只有美国的一半,我们未来所需要的大量的水资源,到底应该储存在哪里?这些问题在我们制定生态功能区划的时候,一直都没有被考虑。所以,一旦当我们的社会意识到水资源的调蓄也需要有存储的空间,调整现有的生态功能区划也是在所难免的。另外,别说我们国家没有资源的规划需要不断的调整,即便就是像美国这样早就有了详尽的能源、水资源规划的国家,有时候也难免需要调整。例如,2006年美国国会就曾调整过保护区用于开采石油。
我们知道,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对全国按照生态功能区划严格管理是一件大好事。但是,我们且不能过于迷信这种生态功能的区划。更不能用划分生态功能区划来达到反对水电开发的目的。毕竟,我们目前的功能区划还不够全面,还需要进一步考虑制定资源的区划,人口的区划。因为,我们所追求的目标决不应该是单纯的保护生态环境,而是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七、不宜在“生态优先”中宣扬不科学的理念
环保官员在提倡“生态优先”的文章中,所宣扬的反对梯级水电开发和干支流同时开发等说法,是与全世界水电开发的现实相违背的伪科学、伪环保理念。
尽管最近几年以来,确有一些喜欢炒作环境问题的学者,认为水电的梯级开发和干支流的同时开发是一种过度开发。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的现实是,全世界所有河流开发的成功的现实,几乎都是实行了梯级开发和干支流同时开发的。例如,欧洲的莱茵河、多瑙河以及美国的密西西比河等等。
我国包括我们在缅甸正在建设的伊洛瓦底江水电开发,也都是遵循着梯级开发的科学理念。毕业于水利水电专业的胡锦涛主席,在2005年视察乌江索丰营水电站的时候,也曾明确指示“梯级、流域、滚动开发,这种形式好得很”。
另外文章中的关于生态敏感区、影响物种的河段绝对禁止水电开发的说法,也有同样的问题。事实上,这种说法在我国根本就不可能成立。否则怎么会有当年的溪洛度水电站,调整了金沙江保护区的事情发生?必须承认,我国现有的水电开发,一直是遵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而不是什么生态保护优先。
如果我国的水电开发实行的真是生态保护优先原则,那么缅甸政府叫停我国的水电项目,就应该是生态保护优先的合理行为。因为被叫停的密松水电站,就是环保部文章中明确反对的首尾相接的梯级开发。那里也完全可以算得上是生态敏感区。人家完全可以根据人民日报的文章,质问中国政府,你们自己都不容许搞的梯级开发,生态敏感区的开发,为什么还要到我们国家来搞?
此外,文章中的“避免水电开发各梯级首尾相连”、“避免干流、支流水电项目遍地开花”以及“对于可能直接导致敏感目标消失或珍稀物种灭绝的梯级电站要坚决取消”等等不科学的说法,不仅完全不符合我国水电开发的客观现实,而且也可以作为极端环保攻击我国水电开发的依据,以及缅甸叫停我国建设的密松电站的理论根据。
由此可见,舆论宣传上的“生态优先”的错误理念,不仅在理论上与党和国家的政策有冲突、客观上与我国的现实有矛盾,而且,还有可能为国内外的伪环保和反华势力诬蔑中国在海外的投资提供理论根据。
密松电站被叫停之后据外媒披露 “中国企业及银行在78个国家开展了300多个海外大坝建设项目。密松大坝只是其中之一。这些大坝中包括在缅甸萨尔温江(怒江)、湄公河干流、苏丹尼罗河、以及埃塞俄比亚的奥莫河等主要河流上计划开展的大型项目。这些项目无一例外都遭到了来自社会及民间团体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些项目给社会及环境带来的损失太大。”
这就警醒我们如果不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理论上搞清楚水电的问题,反思一些我们习以为常的模糊概念,用科学的理念和客观事实来引导舆论,不仅中国的水电开发困难重重,而且全球的水电开发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可能受到严重的干扰。
以上意见请总编辑参考。并请环保官员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