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救灾,小水电是功臣,绝不是人祸
2011/5/26 22:55:03 新闻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文/水博
今年以来长江中下游遭遇50年来最严重干旱,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纷纷因缺水告急。对于这场大旱产生的原因,社会各界有着不同的看法。一些同志虽然承认自然的原因是主要的,但是,同时也强调人为的因素也是存在的。例如,《京华时报》就发表了一篇题为《长江中下游大旱:小水电站成抗旱“拦路虎”》的文章。批评小水电加剧了旱灾。
根据文章的报道,一位基层水利干部认为“正当干旱季节中下游地区大量用水时,这些电站却大量拦蓄水发电。由于电站管理权归属不同,利益不同,调度困难,制约了抗旱工作”。文章还举例说“4月,在江西修河流域,因上游水电站不放水,导致下游2万亩早稻田得不到及时灌溉。在上级部门干预下,电厂才开闸放水,但已造成农田受旱损失。”
如果仅仅站在某一方的角度上看,这种说法似乎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如果我们站在全局的角度上看,结论就完全不一样了。记得去年西南大旱的时候,就曾经有一些反对水电的极端环保人士,举例批评说某地的小水电在大旱之年,只顾着把宝贵的水资源用来发电赚钱,而没有把水资源保留下来让当地群众使用,严重的影响了当地农民的生产。为此,他们也曾得出结论,认为小水电是加剧干旱的“人祸”。
一些同志当时就曾向他们解释说,大旱之年河流的水资源匮乏是普遍存在的,如果小水电完全不发电只把水留下来,虽然有利于当地的农业生产,但是,下游的群众就有可能连喝水都成了问题。因为小水电本身并不消耗水资源,它只不过是给人们提供了一种控制水资源的手段。不管发电与否,都不会影响水资源的总量,而仅仅影响水资源在不同地区的分配。大旱之年水资源的分配一定会是矛盾重重,但是如果仅仅因为对水资源的分配不满意,就批评小水电是造成旱灾的人祸,显然是不公正的。
与去年的西南大旱环保人士站在上游的角度看问题,认为小水电在旱情严重的时候还要放水发电与农民争利,是大逆不道的“人祸”的理由完全相反。今年的基层水利干部,又站在下游的角度埋怨说“因上游水电站不放水,导致下游2万亩早稻田得不到及时灌溉”。双方站在不同的角度,为了争夺水资源的使用权,对小水电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要求。只要不能满足自己一方的要求,就要污蔑小水电是造成旱灾的人祸。这种看法,未免也太狭隘了。
其实,越是在这大旱之年,小水电才更是帮助我们抗旱的大功臣。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这些小水电拦蓄了一部分水资源,保留到了今天。那么不仅上游的农民用水更没有指望了,就是下游的群众也未必就能水资源留在当地。而正因为小水电要发电的需要,我们才得以保留下一部分水资源,来为我们今天上、下游的抗旱提供了帮助的可能。然而,由于不能站在全局来考虑问题,我们上、下游的同志,却都不约而同地站在各自的角度上,都认为小水电的存水理所当然的应该是给自己用的,所以,当小水电站不能完全满足他们的要求的情况,就公开的污蔑小水电是造成干旱的人祸。
如果我们的同志能够清楚的认识到,小水电的存在除了能够为我们提供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之外,还为我们提供了在某种程度上控制水资源的机遇和手段。那么,即使我们对现行的控制水资源的方式不满意,认为某些小水电的调度不够科学,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而不应该为了争夺控制权,就利用媒体进行恶意炒作,甚至不惜把小水电污蔑成为“人祸”。
除此之外,我们基层的水利干部还应该认识到:抗旱当前,小水电除了担负着调控水资源任务之外,还担负着繁重的发电抗旱责任务。正是由于旱情严重,水电的发电能力普遍大幅度的下降,入夏以来我国南方多省的已经发生了严重的电荒。我们基层的水利干部如果能理解小水电在水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努力多发电,尽力保供电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恐怕就不会对小水电的发电,产生如此大的反感。也不会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片面的言论,成为一些反水电和反水坝的极端环保组织和媒体,攻击污蔑小水电的借口。
要知道就在几天以前,水利部刚刚召开了关于农村电气化的会议,大力强调发展小水电对于我国减排温室气体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对于此次会议,李克强副总理批示:“发展农村水电建设综合效益显著,经验值得总结。发改委要和有关部门继续协同配合,把这件事办实办好。”回良玉副总理批示:“‘十一五’时期,在地方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超额完成了规划任务,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十二五’时期,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水电清洁可再生能源的优势,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和扶持政策,积极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生态改善”。水利部部长陈雷也在会上作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十二五”农村水电新发展》的报告。可见大力发展小水电是我们坚定不移地国策。
应该强调的是,国家大力发展小水电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即使在这大旱之时,小水电的表现也是令人满意的。站在抗旱的全局来看,小水电不仅不是什么人祸,而且还是我们抗旱的大功臣。
今年以来长江中下游遭遇50年来最严重干旱,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纷纷因缺水告急。对于这场大旱产生的原因,社会各界有着不同的看法。一些同志虽然承认自然的原因是主要的,但是,同时也强调人为的因素也是存在的。例如,《京华时报》就发表了一篇题为《长江中下游大旱:小水电站成抗旱“拦路虎”》的文章。批评小水电加剧了旱灾。
根据文章的报道,一位基层水利干部认为“正当干旱季节中下游地区大量用水时,这些电站却大量拦蓄水发电。由于电站管理权归属不同,利益不同,调度困难,制约了抗旱工作”。文章还举例说“4月,在江西修河流域,因上游水电站不放水,导致下游2万亩早稻田得不到及时灌溉。在上级部门干预下,电厂才开闸放水,但已造成农田受旱损失。”
如果仅仅站在某一方的角度上看,这种说法似乎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如果我们站在全局的角度上看,结论就完全不一样了。记得去年西南大旱的时候,就曾经有一些反对水电的极端环保人士,举例批评说某地的小水电在大旱之年,只顾着把宝贵的水资源用来发电赚钱,而没有把水资源保留下来让当地群众使用,严重的影响了当地农民的生产。为此,他们也曾得出结论,认为小水电是加剧干旱的“人祸”。
一些同志当时就曾向他们解释说,大旱之年河流的水资源匮乏是普遍存在的,如果小水电完全不发电只把水留下来,虽然有利于当地的农业生产,但是,下游的群众就有可能连喝水都成了问题。因为小水电本身并不消耗水资源,它只不过是给人们提供了一种控制水资源的手段。不管发电与否,都不会影响水资源的总量,而仅仅影响水资源在不同地区的分配。大旱之年水资源的分配一定会是矛盾重重,但是如果仅仅因为对水资源的分配不满意,就批评小水电是造成旱灾的人祸,显然是不公正的。
与去年的西南大旱环保人士站在上游的角度看问题,认为小水电在旱情严重的时候还要放水发电与农民争利,是大逆不道的“人祸”的理由完全相反。今年的基层水利干部,又站在下游的角度埋怨说“因上游水电站不放水,导致下游2万亩早稻田得不到及时灌溉”。双方站在不同的角度,为了争夺水资源的使用权,对小水电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要求。只要不能满足自己一方的要求,就要污蔑小水电是造成旱灾的人祸。这种看法,未免也太狭隘了。
其实,越是在这大旱之年,小水电才更是帮助我们抗旱的大功臣。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这些小水电拦蓄了一部分水资源,保留到了今天。那么不仅上游的农民用水更没有指望了,就是下游的群众也未必就能水资源留在当地。而正因为小水电要发电的需要,我们才得以保留下一部分水资源,来为我们今天上、下游的抗旱提供了帮助的可能。然而,由于不能站在全局来考虑问题,我们上、下游的同志,却都不约而同地站在各自的角度上,都认为小水电的存水理所当然的应该是给自己用的,所以,当小水电站不能完全满足他们的要求的情况,就公开的污蔑小水电是造成干旱的人祸。
如果我们的同志能够清楚的认识到,小水电的存在除了能够为我们提供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之外,还为我们提供了在某种程度上控制水资源的机遇和手段。那么,即使我们对现行的控制水资源的方式不满意,认为某些小水电的调度不够科学,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而不应该为了争夺控制权,就利用媒体进行恶意炒作,甚至不惜把小水电污蔑成为“人祸”。
除此之外,我们基层的水利干部还应该认识到:抗旱当前,小水电除了担负着调控水资源任务之外,还担负着繁重的发电抗旱责任务。正是由于旱情严重,水电的发电能力普遍大幅度的下降,入夏以来我国南方多省的已经发生了严重的电荒。我们基层的水利干部如果能理解小水电在水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努力多发电,尽力保供电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恐怕就不会对小水电的发电,产生如此大的反感。也不会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片面的言论,成为一些反水电和反水坝的极端环保组织和媒体,攻击污蔑小水电的借口。
要知道就在几天以前,水利部刚刚召开了关于农村电气化的会议,大力强调发展小水电对于我国减排温室气体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对于此次会议,李克强副总理批示:“发展农村水电建设综合效益显著,经验值得总结。发改委要和有关部门继续协同配合,把这件事办实办好。”回良玉副总理批示:“‘十一五’时期,在地方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超额完成了规划任务,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十二五’时期,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水电清洁可再生能源的优势,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和扶持政策,积极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生态改善”。水利部部长陈雷也在会上作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十二五”农村水电新发展》的报告。可见大力发展小水电是我们坚定不移地国策。
应该强调的是,国家大力发展小水电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即使在这大旱之时,小水电的表现也是令人满意的。站在抗旱的全局来看,小水电不仅不是什么人祸,而且还是我们抗旱的大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