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博
CDM是来自《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清洁发展机制的简称。它是针对发达国家的减排温室气体的指标的一种补充规定。如果某个发达国家不能按议定书完成其承诺的减排指标,可以通过出钱购买发展中国家的CDM指标来顶替减排指标。制定这种机制的制定前提,是考虑到发展中国家不仅不能减排,而且必须要增加一定的能源生产。所以,通过某种市场机制让发达国家提供资金补偿,帮助发展中国国家增加可再生能源的生产,避免发展中国家再去开发利用更多的化石能源。这样也会对全球的节能减排产生积极的作用。
自从这种CDM机制在世界范围内实施以来,确实对推进全球的节能减排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也确有一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项目被发达国家所购买,得到了发达国家的资金帮助。但是,我们必须承认我国更多的CDM项目还处在评审、审批和等待出售的阶段。应该指出:对于我国当前CDM这种严重失衡的买方市场,其实并不利于真正实现清洁发展机制的减排目标。
在很多企业看来CDM项目似乎是一种免费的午餐,但是,由于申请CDM项目的手续复杂,费用也不低,相对来说最后真正能交易成功的比例却非常低。所以,对于众多的申请者总体而言,CDM并非就是免费的午餐。如果有人能把我国所有企业申请CDM的全部资金投入和最后出售CDM的收入相比,恐怕很难说总的投入和产出不是一个负数。可以说目前让社会各界大唱赞歌CDM项目,真正的获益人只是CDM的中介机构和发达国家的碳交易权购买者。虽然有幸成功找到CDM买家的企业,也确实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但是,这种近似买彩票中奖一样的收益,却有意无意的让那些真正最需要获得资金的帮助亟待开发可再生能源的贫困群体,失去了应有的发展机会。
总之,目前的CDM商业运作机制,不仅催生了一大批投机者,形成了绝对的买方市场,大大压低了碳排放权交易的价格,而且,没有能达到《京都议定书》中帮助贫困群体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初衷。此时此刻,我们非常有必要提醒我国的企业投资者,CDM并不是免费的午餐,如果抱着投机的心态参与CDM项目申请,同样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众所周知,《京都议定书》即将于2012年到期,未来的温室气体减排协议本来计划在去年的哥本哈根会议上达成。但是,由于在减排指标、资助标准等具体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分歧意见太大,最终哥本哈根会议没有达成任何有实质性的效果的协议。虽然接下来的几年,世界各国的领导人还将继续谈判,准备签订新的温室气体减排协议。但是,作为《京都议定书》一部分的清洁发展机制的CDM,是不是会原封不动予以保留、沿用,还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当然,根据这几年CDM运作的结果来看,CDM确实是发挥出了一定的资助发展中国家清洁发展的作用,非常有可能继续被沿用。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二氧化碳排放国,人均碳排放也已经超过了世界平均值,所以,我们国家还能不能在未来的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协议中继续享受发展中国家的待遇,确实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
一旦未来新的温室气体减排协议要求我们国家也承担一定的减排责任,那么恐怕我们自己能否完成规定减排的指标就已经很成问题了。几乎不大有向国外出售CDM指标的可能性。所以,根据现在我国已经有大量的CDM项目在银行里等待出售的现状来看,继续投入资金申请加入CDM的行为,将存在着极大的投资风险。根据以往的CDM交易成功的数量来看,在2012年以前,我国目前已获得审批现有CDM项目,全部找到买家几乎就已经是不可能的。因此,在2012年以后的CDM机制前景还不明朗的情况下,企业继续盲目的投资去进行CDM的审批的风险性极高。
当然,即使在2012年之后我国不再能享受发展中国家的待遇之后,有关CDM项目的交易,也还有可能由国内完不成减排指标的企业来购买。但是,前提是我国国内也要建立起市场化运作的碳减排指标交易机制。不过,根据我国的经济体制和结构,笔者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太大。即便将来国内也能实行碳交易,估计到那时候国内企业购买CDM的标准和方式将会发生较大的改变。例如,现有的节能减排作用最大的大型水电被排除在CDM项目之外的,如果我们国家自己进行碳交易,一定会注重碳减排的实际效果,绝对不会把最有效的大水电排除在碳交易范围之外。除此之外,如果未来我国的CDM没有必要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的竞争,那么国内碳交易的方式也应该有较大改变,审批交易成本也应该大幅度的下降。
总之,当前的一些中介机构让国内企业普遍把CDM当作免费的午餐,鼓励企业趋之若鹜的投资申请CDM的宣传炒作,有极大的误导作用。因为,现行的CDM交易方式能否能在2012之后继续沿用,还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