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博庭
最近一段时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我国内陆核电的安全性问题。2016年3月2日,国务院发展中心的王亦楠研究员在《中国经济周刊》上发表了《长江流域建核电站要慎重》的文章,进一步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内陆核电安全性的讨论和关切。此前,在2015年10月12日她就在媒体上发表了题为《力主"内陆核电重启"的专家,王亦楠请你回答十个问题》的署名文章。客观的说这十个问题,确实是需要有关核电的专业人士认真回答的。如果不能给出圆满的答复,社会舆论是很难赞同开展内陆核电建设的。
我们都知道,自从日本的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全球各国确实对核电的安全性有较大的担心,世界各国几乎都放慢甚至停止了核电的建设。中国为什么要在这时候加速核电的开发,非常需要核电的专业人士,搞好相应的科普和宣传。十问的提出,其实恰恰是我国核电界开展科普宣传的最好契机。然而,遗憾的是我们核电界的相关人士,却没有给与充分的重视,直到3月2日王亦楠研究员再次追问"十问",并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核能协会的网站上才有人出来谈了一点"看法"。
2016年3月4日核能协会的(赵成昆,周如明,毛亚蔚,翁明辉)发表了《就王亦楠研究员有关内陆核电安全的质疑谈谈我们的看法》(下称:看法)一文,首次公开的回答王研究员的十问。
在谈到核电站受到核武器攻击时的安全问题"关于中子弹(战术核武器)的分析"时,《看法》一文的相关解释内容是:
"考不考虑战术核武器的攻击,不仅仅是核电厂所特有的问题,许多国家的重要政治和经济设施都可能成为攻击目标,例如,三峡大坝建设前许多人也提出了大坝能不能经受核武器攻击的问题。实际上,这个问题的讨论已脱离核安全和核安保领域的范畴,而进入到国家安全的范畴。…"
《看法》的解释,似乎是要告诉公众,核电站受到核武器攻击后的安全问题,不属于工程设计人员的考虑范围,而属于国家安全范畴。其解决的方式应该是"这要求我们不断加强国防建设,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制止敌人的轻举妄动,否则,不仅仅是核电,许多重要的政治和经济项目的建设都无从谈起。"
既然《看法》一文在文章中,特地举出了三峡工程作为例子,来说明国家安全问题不应属于工程设计所考虑的内容。笔者作为一名水电的专业人士,觉得非常有必要作出澄清。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指出:《看法》的作者关于应属于国家安全的概念不仅是非常错误的。而且,其所列举的三峡工程的例子,也是完全出于对三峡工程的误解,并不符合我国三峡工程的实际情况。
不错,在三峡的论证期间,确实有过大坝受到核武器攻击后的安全性的争论。然而,这一争论并不是以"受到核武器的攻击应该属于国家安全的范畴,而不属于大坝安全设计要考的问题"作为结论的。而是我们的三峡大坝的设计确实已经解决了,即使受到了核武器的攻击,也不会产生更大的次生灾害的问题。当然,关于这方面的争论,当时并没有引起社会各界的过多关注。笔者认为,这是由于三峡的设计从一开始就已经把抗击核武器的攻击考虑进去了。(据查:三峡开工前,设计部门曾针对这一重要问题进行过深入研究,反复试验,并得出了结论。)
三峡工程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办法是,选择了合适的坝型。如果三峡不是选择混凝土重力坝,而是选择其它坝型,它确实存在着一旦遭受核武器攻击后,将产生较大的溃坝次生灾害的问题。因为,无论是土坝、混凝土拱坝或者是混凝土面板坝,一旦被攻击后,在巨大水流的冲击下,都会在几分钟之内形成溃坝,从而造成巨大的次生灾害。但是,三峡选择的混凝土重力坝坝型,遭受攻击后则完全不同。因为混凝土重力坝的稳定性,是靠每一个独立的坝段自身的重力与河床之间的摩擦力,来平衡上游水压力的。对于这种坝型,即使被炸开一个大口子也就是那一个大口子漏水,而绝不会造成垮坝。
总之,我们的三峡大坝并不是没有考虑受核武器攻击的风险,而是通过采用合理的设计,具备了一定的抗击核武器攻击的能力。三峡大坝即使被核武器击中后,也无非就是相当于在大坝上打开了一个关不上口的"大闸门",并不会对下游产生太大的洪水威胁。客观的说,如果三峡大坝不是采用这种坝型,恐怕没有一个懂行的水利专家会赞同三峡工程的建设。因为,我们的工程设计和建设的前提,确实要能够保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给社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因此,我们希望《看法》的作者不要错误解读三峡大坝的安全性,误导舆论,更不应以此作为降低核电工程安全风险的理由。
延伸阅读:
国务院三峡办主任正面回应核弹攻击三峡后果 (点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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