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博庭
近日,青海省政府发布《规范全省小水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的意见》,意见指出,自发文之日起,停止省内河流小水电开发规划、前期及其他相关工作,不再审批新建小水电项目;所有已建及在建小水电不得进行改扩建,对环境造成破坏的,由当地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小水电项目,不再延长其使用寿命,由当地政府引导有序退出,限时关停,并责令业主自行拆除,恢复河道原貌。
向小水电开刀的地方政府不只是青海,福建省也已经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关停省内的1000座小水电。四川省政府也发出文件明确要限制小水电的开发,明确规定凡是大电网能覆盖的地方,一律不得再开发建设小水电。这些曾经让我们中国引以为荣的小水电开发的模范省份,为何会突然改变对小水电的态度?
各地政府叫停小水电的公开理由,都是说小水电破坏生态环境。然而,笔者则认为各地政府叫停小水电的真正原因,不大可能仅仅是因为生态环境。
众所周知,关于水电与生态环境的争论由来已久。上个世纪末一些反水坝组织专门搜集了大量水坝破坏生态环境的罪证,并把这些材料交给了联合国。因此,联合国曾一度因为水坝对河流的不利影响严重,而把大水电排除在支持发展可再生能源之外。后来,通过我们中国和一些发展中国家以及众多国际组织的努力澄清和呼吁,2002年在南非约翰累斯堡召开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上,国际社会才重新承认大型水电的可再生能源地位。
相比大水电来说,国际社会对小水电的减贫和替代化石能源的重要生态环境作用的认识,几乎从来没有动摇过。尽管国内外有不少学者,为了说明大型水电的生态环境影响视应该是可以接受的,曾不断的列举出小水电对河流生态的累计环境影响,其实并不亚于大水电。但我们必须承认,国际社会普遍公认开发利用小水电是和风能、太阳能利用一样替代化石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方式之一。
不可否认,任何人类活动都会造成对周围的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小水电当然也不会例外。不过,相对于人们必须开采煤矿、燃烧有限的化石能源并排放大量的温室气体的能源需求来说,小水电对人类生态环境的影响,绝对是利大于弊的。这个结论在全世界都是一致公认的。为什么唯独到了我们中国却出现了例外?
笔者认为,中国的一些省份今天认为小水电破坏生态原因,不是因为中国的小水电比国外的问题多,而是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承担减排温室气体的法定义务,所以,很多地方政府至今还没有把化石能源的温室气体排放当成是一种污染、一种威胁、一种最严重的生态破坏。
因此,在过去经济高速发展,经常缺电的情况下,这些地方政府和全世界一样都认为小水电的生态环境影响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也是利大于弊的。现在,中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电力需求的增长急剧下降,不仅发电的产能严重过剩,煤碳的市场也出现了供大于求的严重疲软。为了救市,煤炭的生态问题被忽视了,而小水电却成了替罪羊。
如果我们能用国际视野看待生态环境,一定会把经济新常态作为我们减少煤炭消耗减排温室气体的大好时机。要知道过去,我们国家为了争取发展权,顶住了多大的国际压力?然而,由于我国并没有承诺法定的减排义务,所以,各级地方政府至今还没有直接感受到这种压力,也还没有必须要减少煤炭消耗和碳排放是对人类生态环境的最大威胁的意识。再加上我国的火电和大水电运营商几乎都是和政府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国有企业,在这种情况下解决电力产能过剩的最好方式,就是向没有后台的小水电开刀。分析各地叫停小水电的种种理由就不难看出这一点。
例如,青海省政府在意见中曾指出"小水电在一定时期内弥补了全省发电量的不足,促进了省内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求,改善了群众生活,解决了一些小水电所在地群众的就业,也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是,小水电在促进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项目在设计和运行中未充分考虑和保障生态用水,导致部分河段生态流量不足,影响了生态环境;一些项目施工期间未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对上下游水生生态、河道景观造成了不利影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小水电站已不能满足大量的电力需求,同时,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也日益凸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小水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
笔者认为,如果青海省的小水电确实存在"未充分考虑和保障生态用水,导致部分河段生态流量不足,影响了生态环境"的问题,只能说明地方政府的对小水电的监管还不到位。解决的办法,不应该是关停小水电,而是要加强监管。至于"一些项目施工期间未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对上下游水生生态、河道景观造成了不利影响"的说法,如果情况属实也同样是政府管理上的问题,而不是小水电本身有什么问题。道理很简单,世界各国都能建设好、管理好小水电,为什么只有我们中国一些地方政府做不到?
至于"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小水电站已不能满足大量的电力需求"的说法,更难成立。我们要知道,至今为止我国小水电的发电量还是大大高于风力发电的,尽管我国已经是目前世界上风力发电量最大的国家。如果发电量大得多的小水电,都要因为"不能满足大量的电力需求"的理由而被关停的话,那么发电作用更小的风力发电,岂不就更没有开发的必要了吗?
我们并不否认,我国小水电的发展建设中确实存在着问题,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这些问题不仅一直是我们努力规范和改进的目标,而且,这些年来,我国的小水电发展和建设也是越来越好、越来越规范,而绝不是越来越差。我们必须有信心,相信在世界各国都能管好、用好的小水电,我们中国也一定能做到。地方政府要对小水电加强监管是好事,但是,借着监管之名,为解决产能而过剩而关停小水电就有问题了。
要知道减排温室气体是全人类当前最大的生态难题。目前国际社会对我国过量的煤炭消耗,一致表示强烈的不满。在全世界都纷纷关闭火电站的今天,我们国家还因为每不到十天就要投产一座百万千瓦级的新火电厂而备受指责。然而,在国际舞台上,为了国家的发展,我们一直顶住压力,争取我们必要的排放权。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国际社会知道我们中国的能源供应开始过剩了,但是,火电的增速没有减下来,反倒开始大规模的关停全世界都倡导积极发展的小水电的话,将会有何评价?当然,在这一方面,我们中央政府的责任更大,一方面,我们应该把国际社会的减排压力传达给各级地方政府。让他们对什么最重要的生态环境难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另一方面,我们中央政府也应该协调好各省市之间的能源优化配置,保障我国西电东送的战略真正得到实施。否则,让一些西部的水电大省,自己解决电力产能过剩的办法,恐怕只能是向小水电开刀。
今年联合国将在巴黎召开气候大会,届时要决定京都议定书第二阶段的减排措施。中国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排放国,无疑将是一个重要的焦点。前几天新华社的每日经济新闻刊发的《气候大会将定调减排 可再生能源15年后取代煤炭》文章中,还介绍了国际社会的减排压力。估计,用不了多久,我们全社会就会更深刻的感受到巨大的减排压力。我国的参会代表如果能够为国家发展,继续争取到排放权当然是好事。但是,无论如何我们也应该做好承担减排义务的准备。中央政府也应该尽快的把这种压力传达给各级地方政府,避免他们为了各地的经济发展,做出损害了全人类的共同未来的错误决策。
总之,我国当前遭遇的经济新常态,是挑战、更是机遇。新常态绝不应该让全人类减排的第二大功臣小水电(仅次于大水电)变成为"生态杀手"。而应该让它和其它可再生能源一起,继续担负起维系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历史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