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博
最近,一则环保部叫停小南海水电站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巨大的反响。包括人民日报的记者也发文章"为叫停小南海水电站点赞"。不过,了解实情的人都不难发现记者所点赞的行为,却是与党中央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背道而驰的,一种权力的任性。这种任性,不仅本身就是严重的行政违法,而且还公开的命令企业去违法。
3月30日,环保部在《关于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要求"你公司(三峡集团)及其他单位,不得在向家坝水电站坝址至三喜爱水利枢纽库尾长江干流河段和支流岷江、赤水河河段等自然保护区内,再规划和建设小南海水电站、朱杨溪水电站、石硼水电站及其他任何拦砂坝等涉水工程。"
首先,我们要知道小南海水电站的建设与否,既不是某个企业自己有权决定,也不是某个政府行政部门随便发一个文件的就能说了算的。其次,我们要指出环保部的这个文件,本身就构成行政违法,不仅程序上违法。而且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也不成立,
程序的违法之处在于,这本来是对乌东德水电站环评报告的行政审批,环保部却打出横炮对小南海水电站进行了宣判。这就有点像法官审案,在宣告本案被告无罪的同时,却要宣判另一个与本案无关的人死刑。
关于事实,文件既然要求企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严格依法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就应该知道,红线到底划在了哪。如果我们自己连法律规的"红线"到底在哪都搞不清楚,那么我们还怎么谈得上依法行政呢?正像人民日报的记者讽刺"位于长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这个水电项目,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酝酿,就一直争议不断。从公开报道看,这个计划投资320亿元的工程于2012年奠基,今年还写入了重庆市的政府工作报告。"时,所犯的错误一样,要知道,当前的客观现实是:小南海水电站并不"位于长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环保部的文件中自己已经明确指出"过去10年,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金沙江下游一期工程建设等因素进行了两次调整"。即便我们不必去猜测,环保部对这两次调整的结果承认与否,但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无论是在这两次调整之前,还是之后,小南海水电站都不包括在"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到是过在两次保护区的调整之间,确实曾有过一个短暂的时期,不过,环保部不应该即不认前,也不认后,只认中间吧?)。因此,小南海水电站不仅写进了"重庆市的政府工作报告",而且还在2013年还列入国务院最新颁布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
根据我国水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八条 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时,必须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长江是我国最重要的江河,当然是水法的调整范围。但在法律明确规定"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需要修改时,必须经原批准机关(国务院)批准"的情况下,而我们的环保部门则仍然要明目张胆的下发文件,公开要求企业去违法。
我们知道这个包括小南海水电站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应该是按照水法的规定"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的。具体到长江小南海的建设规划,是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重庆市政府编制,报国务批准、并颁布的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一般的逻辑,环保部也是国务院有关部门之一,应该是在长江规划的编制和小南海的建设与否问题上,表达过自己意见的。当然,这里面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环保部一直不同意规划,但国务院不顾环保部门的意见,坚持批准了包括小南海建设在内的规划。另一种是,环保部当时表示同意了,现在又有意见、想翻悔了。总之,不管属于哪一种情况,环保部如果认为已经批准的规划需要进行修改,都应该依照法律报请原批准部门批准,而绝无权力私自在给某个企业的行政审批中,公开命令企业去违法。
最后说说环保文件中强调的生态红线。笔者认为,我们的生态红线至少有三种。一种是道德的生态红线、一种是法律的生态红线,还有一种是舆论炒作的生态红线。
道德的生态红线就是指我们全人类当前面临的巨大的生态难题,过量的二氧化碳的排放。科学界已经明确指出,不控制过量的碳排放,整个人类社会将遭遇巨大的生态灾难。我们之所以把这个最重要的指标,称为道德的生态红线,不是因为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我们国家至今还没有把碳减排当成法定义务。法律的生态红线,就是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自然保护区边界。越过边界,在保护区之内,就是触碰红线,建设项目不在保护区内,就谈不上触犯法律的生态红线。
舆论炒作的红线则是我们一些极端环保组织经常炒作出来的,莫须有的红线。例如,曾有人民日报的记者发文章散布说小南海是长江300多种珍稀鱼类的最后栖息地。但是,事实如何呢?恐怕连当地农民家养的各种鱼类都算上,也不会找到30种。讨论保护区调整的鱼类专家们,到了现场一看,才知道即使是人民日报的记者发文,也不能轻易相信。所以,才会全票通过调整保护区的动议。这种情况在2013年WWF和农业部门联合组织的长江鱼类考察中,也再次得到了证实。一些考察专家甚至悲观的认为,长江的生态系统已经崩溃。
我们不否认,水电开发对鱼类的生态系统确实存在影响,为保护珍稀鱼类的生存环境,我们确实也应该建立必要的自然保护区。但这一切的前提,是我们要保护的目标群体真实存在。该保护区的第一次调整,就是基于有人公开提出保护区要保护的三种鱼(白鲟、达氏鲟和胭脂鱼),已经不存了。并公开的悬赏50万元,奖励任意捉到三种鱼之一的人。几年之内确实也没有人捉到过。后来除了白鲟之外的达氏鲟和胭脂鱼都被人工养殖成功,并进行了放流。现在,后两种鱼已经可以扑捉到,但白鲟至今仍无踪迹。
总之,我们支持坚守生态保护的红线,但是,我们要坚守的绝不是国内外一些极端环保组织编造出来的虚构的红线,而是,实实在在的法律的红线和道德的红线。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一些极端环保组织极力污蔑和反对的水电开发,恰恰是当前人类解决碳排放的最主要手段。我国怒江等一些水电开发被所编造的谣言搁置十年的后果就是,我们每年必须燃烧更多的煤炭。十年来,随着我们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煤炭消耗已经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国家的总和。我们的碳排放总量,已经超过了美国加欧盟之和。不仅在国际上遭遇巨大的减排压力,而且在国内也造成了严重的雾霾污染。这就是我们中了国内外极端环保的圈套,不尊重事实的炒作虚构的生态红线的惨痛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