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博
据8月27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的一篇题为《金沙江环境公益维权事件追踪》的报道披露:一场由环保官员和极端环保组织联合上演的环保双簧已经草草收场。该报道说“8月18日,环保部发出了《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本报记者从这一决定书上看到的说明是,绿联会通过与环保部相关司处对话沟通,充分理解了国家环保部在金沙江中游水利资源开发规划建设中的环境保护、环境管理、环境评审所做的积极而又成效的工作。为了支持环保部科学依法有效处理好西南水利水电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决定撤销行政复议申请。”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知道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一般只能由申请人提出,并且必须要说明撤回的理由。那么既然本案中重庆绿联撤回复议的理由是“为了支持环保部科学依法有效处理好西南水利水电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因此,显然就是说,申请人已经公开的向环保部承认,自己提请行政复议的行为是一种不“支持环保部科学依法有效处理好西南水利水电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的行为和不利于“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错误做法。否则,他们就没有撤回复议申请的理由和必要。
到此为止,曾经让人充满悬念的环保双簧,终于还是以环保双簧的丑角打了自己的嘴巴的滑稽表演谢幕了。不过,《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的报道还有一点让人不可思议的内容。那就是在要求撤回环保部复议申请的同时“绿联会向国务院法制办邮寄《请求督促责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申请书》,提请国务院法制办协调督促,直至限期责令国家发改委受理绿联会的行政复议申请。”。也就是说,环保组织一方面向环保部承认自己的复议完全是一种不“支持科学依法有效处理好西南水利水电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的行为和破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错误。但同时还要坚持对国家发改委采取不“支持科学依法有效处理好西南水利水电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和破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复议。这些矛盾的表现已经足以说明,如果不是我们表演环保双簧的丑角的智商不够,那么一定就是为了哗众取宠,他们已经不惜把国家的法律当成儿戏了。
通过这一篇报道,我们也不难解读到一些积极的信号。环保部的某些官员从一开始(7月30日)对环保组织的复议行为当面表示感激,到现在(通过沟通)动员其主动撤回,就说明经过审查核实这场欺骗人的环保双簧已经不能再表演下去了。环保组织在复议书中所编造的那些谎言,已经不太可能再用来欺骗“不明真相的”领导和公众了。例如,他们把国有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划建设的水电站污蔑成是无序开发;他们把金沙江至今水电开发程度还是零的现实,非要说成是开发过度等等。这些都是任何人也无法掩饰的客观事实。于是,对于极端环保组织的这份完全建立在谎言和偏见基础上的行政复议,环保部官员必须在当众揭穿谎言对复议的要求做出明确的否定和让环保组织像双簧中的丑角一样,用打着自己嘴巴的滑稽行为结束表演之间做出选择。也许是考虑到环保组织今后还有其它可利用之处,为了避免当众揭露其所编造的一系列谎言,环保官员们还是选择了后者。这也算是给足了喜欢造谣的极端环保人士面子。
应该说《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报道文章中的另一句话,一语道破了这场环保双簧的天机“吴登明的解释是,‘绿联会与环保部应该是伙伴关系,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极端环保人士说他们与环保部是伙伴,虽然有点吹牛的成分,但是,要说他们与某些环保官员之间存在着某种不为人知的“默契”,那恐怕也是绝对不能否认的。例如,几乎就在环保部发布叫停金沙江水电消息的同时,多次参加了伪环保组织反水电活动“江河十年行”的《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章轲就能发出配有金沙江照片的大篇幅报道文章。要知道这篇文章如果要是仅仅出现在《中国环境报》上,我们还可以设想,这也许是国家环保部的组织行为。但是,出现在一个与国家环保部没有任何隶属关系的报纸上,而且还是由一个多次在报纸上公开造谣诬蔑中国水电的伪环保记者来完成这项特殊任务,我们几乎就不能否认,这种“默契”只能是个别环保官员的私下行为。
不过,无论如何既然现在关于金沙江水电行政复议的环保双簧已经谢幕,那么下一步与环保组织共进退的环保官员接下来的表演,我们以已经不难预料到其结果了。也许用不了多久,我们就将会看到:那些打着环保的旗号,造谣污蔑金沙江水电开发、破坏国家发展,让我们国家已经无法面对碳减排难题的极端行为,最终一定都会以失败而告终。
参考文章:《金沙江环境公益维权事件追踪》作者:杜悦英(中国经济时报2009-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