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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人类文明的高度认识水电科普宣传
2014/3/28 7:53:16    新闻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张博庭在《水电通讯员会议》上的演讲

引言:

水利水电工程所创造的资源和对生态环境改善和保护的特殊作用,是很多其它工程都难以比拟的。然而,由于我们目前的宣传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理解上还存在的一定的偏差,所以,水利水电工程的生态环境问题就被人为的放大了。如果客观地分析,当前我国水利水电开发的最大问题,并不是对生态和环境的实际影响,而是,影响我们正确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公众科学素养。

由于我国社会的整体科学素养不高(2011年的调查平均只有3.27%),因此我们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经常难以正确地把握合适的尺度。很多人都会认为,强调环保即使过分一点也是没有错的。所以,不仅是某些极端环保组织,甚至某些相当层次的科学家和领导干部,也都喜欢以批评水电开发的生态问题为时髦。整个社会已经形成一种水电开发必须要与河流生态博弈,水电开发必然会破坏生态环境的舆论氛围。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一、人定胜天与敬畏自然

人与动物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人类能动的改造自然。人类从制造和使用石器工具开始,到现在发明、制造和使用的高科技手段,都是为了同自然进行抗争,并在这场斗争中取得更大的主动权,有利于自身的生存发展。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动物与自然的被动和谐完全不同。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核心问题,当然也是我们看待水电开发和生态环境问题的基本出发点。随着社会现代化副作用的逐渐显现,人类的环境意识已经不断地增强。保护好生态环境,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人类的共识。

我国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我们对过去种种失误的反思,在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社会的潮流似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提倡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成为当前社会的一种主流意识。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由于我国社会的整体科学素养不高,同时也出现了一种人类应该要敬畏自然的极端思潮。社会公众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理解还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当然,我们也可以善意的理解"敬畏自然"仅仅是要对自然保持适当的敬畏态度。假如我们把"对自然保持适当的敬畏"解释为这样三点:(1)为了可持续的开发利用自然,我们应该对自然心存某种敬畏;(2)在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中,要遵从自然规律;(3)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过程,是没有穷尽的。如果这样去理解,我们当然可以认为"敬畏自然"的口号没有错。实际上,当前很多公众之所以认同"敬畏自然"的说法,也仅仅是赞同"对自然保持适当的敬畏"。但是,保持适度的敬畏,并不等于要敬畏自然,这就好像我们以前认为;人类应该具有战胜自然竞争对手的决心和愿望,并不能够代表"人定胜天"一样。

曾几何时"人定胜天"的口号也和今天的"敬畏自然"一样时髦,大跃进年代甚至直到改革开放之前,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正确性。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当时的人都是那么的傻,都不知道人是不可能战胜天的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吗?经历过那个年代的知识分子恐怕都不会否认,我们当时的对"人定胜天"的理解,主要的是一种意愿和决心的表述。任何一个有科学头脑的人,都绝对不会相信能真有"人定胜天"的可能。作为从那个时代经过的知识分子,我们当年自己在客观的理解"人定胜天"的精神的时候,也许并没有意识到当时这种不适当的舆论宣传对普通公众的负面影响有多大。很多荒唐的事情就是在"人定胜天"的口号下发生的。加上当时我们没有学术争论的空间,使得这种"人定胜天"的片面的认识曾一度危害着我们的社会。

然而,我们不能不遗憾的指出,由于当前社会上对"人定胜天"的反思出现的矫枉过正的倾向,现在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人,竟然以敢于否定"科学""改造自然"的态度为时髦。有人认为"科学"就是破坏自然的恶魔;人类与自然要想和谐,根本就不能对自然界有任何的"不敬"的改造行为。由于他们的这种说法,经常会拿出一些社会现代化中出现的不良副作用作为论据,因此,在很多情况下似乎还非常有诱惑力。以至于当我们反思"人定胜天" 的口号的时候,很多人又在走向人与自然关系的另一个相反的极端-----"敬畏自然"

其实,仔细分析敬畏自然与人定胜天一样都是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一种极端思想。如果我们善意的去理解,把"敬畏自然"仅仅当成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对自然保持适当的敬畏,当然是没有错。这和我们当年把"人定胜天"当成一种克服困难的决心来理解,也没有任何问题一样。这种极端的口号对于一个科学素养较高的人来说,可能不会产生太大的误解。但是对于公众则完全可能产生误导。值得庆幸的是,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今天的社会已经对人与自然得关系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

与当年没有人敢对"认定胜天"提出任何质疑的情况不同,2004年底,印度洋大海啸的发生,引起了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关注。中科院院士、著名物理学家、哲学家何祚庥尖锐的指出"批评科学主义,认为人类不该利用科学来有所作为,反映到人和自然的关系,就是敬与畏,不要老想去改造自然。"的态度,实际上走向了"反科学"。此后,整个社会就掀起了一场关于人类要不要敬畏自然的大辩论。

尽管,这种辩论的结果似乎并没有达成一致的共识,但是,其意义是不可低估的。我们很多人开始用科学的态度,审视"敬畏自然"口号的片面性。应该说这是一个巨大社会进步,当年,我们宣传另一个极端"人定胜天"的时候,就因为没有出现过一种质疑的声音,以至于没能让我们的公众理智起来。今天,有头脑的科学家们面对人与自然关系上出现了另一个极端"敬畏自然"已经果断地站出来说""了。

与敬畏自然相对的态度就是改造自然。有人经常把"人定胜天""改造自然"连在一起,其实,这是对"改造自然"的严重误解。

用尊重自然规律的方法改造自然是人类与其他低等动物的根本区别,也是人类文明的基本属性。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我们既要防止狂妄的,不顾自然规律的破坏自然,也要防止对人们改造自然的行为畏手畏脚,不敢决策,甚至要求我们一切问题都搞清楚了之后,才能动手改造。这种理由听起来似乎很是冠冕堂皇,但实际上很幼稚。因为,改造自然的欲望是人类文明的动力,如果我们的祖先当初也总是想等到所有问题都搞清楚之后,才开始改造自然的努力,那么我们现在就一定还是生活在树上的猴子。

人的认识是永远没有止境的,无论慎重到什么时候,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也一定要有代价。关于自然的辩证法。恩格斯早就说过"人类取得的任何伟大成果,都将遭受自然界的报复"。即从自然规律上看,人类幻想找到没有任何副作用的文明发展(即改造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任何人类文明发展都必须有一定的代价。正确的发展(改造自然)方式不是否定发展、害怕发展,而是要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的进步不断地把发展的代价降低。这就是要科学发展。

二、生态保护与生态文明的思辨

面对我国当前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我们党为什么不是提倡"加强生态保护",而提出了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呢?因为,生态文明要求必须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而不是一个简单的提倡保护生态。请注意,生态与自然环境是有区别的,我们提倡保护环境是毫无问题的,但是,当我们把保护环境,换成了保护生态,这种提法就有可能产生某种歧义了。必须注意生态与环境的区别

何为环境 :(根据孙儒泳先生编著的《动物生态学原理》,环境一般是指生物有机体周围的一切的总和,它包括空间以及其中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有机体生活和发展的各种因素,包括物理化学环境和生物环境。人们在使用环境这个术语时,心目中总有一个主体或中心,如人类在谈论环境是,往往指的人类环境,以人作为主体的。当我们把包括人在内的整个地球作为一个生态系统来考虑问题时(相当于环境),与某研究人员针对具体某一研究目标的局部生态子系统时,生态的内涵和范畴可能是完全不同的。

美国哲学家罗尔斯顿曾指出:"每一个有机体都不得不反抗其环境,而文化又强化了这种对抗。生活于文化中的人实现了对自然的统治。我们重新改变了地球,使之变成城市。但这个过程包含着某种辩证的真理:正题是自然,反题是文化,合题是生存于自然中的文化;这两者构成了一个家园,一个住所("生态学"的希腊语词根oikos的含义就是住所)。

由此可见,从宏观上看对于人类来说,生态就是要通过对自然环境的反抗,创造一个适应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而不是一味的强调要保存某种自然生态。这才是宏观意义的生态。这应该才是我们生态学整体意义上准确理解的生态。但是,对于某一具体专业的生态研究者来说,生态的含义则完全不同了。因为,它们也可以称为某种领域的生态学。所以,在人们的概念里,无论是生态,还是生态学都可以是多层次的。

如,对于某一个体水平的研究,所研究的目标是个体周围的一切生物和非生物因素都是这个目标个体的环境;对某个种群层次的研究,则不包含种群内部的个体了,其他物种的种群和非生物环境就构成了这个目标种群的环境了。到了群落层次,研究的目标是群落内所有物种种群的集合体(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等),所以这个时候的环境就只有非生物环境了;到了生态系统层次,研究目标是包含生物和非生物(群落加非生物环境)的一个大的系统。可见,只有到了最高的(生态)层次才是哲学家罗尔斯顿所解释的"生态"。总之,由于生态的范畴不同,所以常常会引出很多混乱。

2.1 保护生态的提法,来自保护环境

生态环境:这个术语具有极强的中国特色,在国际生态学词典里几乎找不到这个术语。所以,尽管国内很多学者经常使用这个术语,但至今在国家科技名词委员会发布的《生态学名词》中,还没有收录这个术语。

据考证,这个术语最初是已故中科院院士黄秉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在全国人大讨论宪法草案时,针对草案中"保护生态平衡"这一说法提出来的。他当时认为"保护生态平衡"的表述不够确切,建议改为"保护生态环境"。他的建议在政府报告和宪法中都被采用后,"生态环境"就成为一个法定名词。但此后,黄秉维院士也发现这个提法不当,并曾在自己的文章中明确地说"顾名思义,生态环境就是环境,污染和其他的环境问题都应包括在内,不应该分开,所以我这个提法是错误的。我觉得我国自然科学名词委员会应该考虑这个问题,它有权改变这个东西。"(参见:《科技术语研究》2005 钱正英等)。

笔者认为,当初黄院士对"保护生态平衡"提出的异议是有一定道理的。平衡不应该去保护,而应该是维持或者说维护,但是,环境是必须要保护的。所以,他建议把保护生态平衡,改为保护生态环境。实际上就是把生态环境等同于了环境。

这个把生态环境当成环境一样使用,在某些情况下是完全可行的。如《动物生态学原理》中所述"人们在使用环境这个术语时,心目中总有一个主体或中心,如人类在谈论环境是,往往指的人类环境,以人作为主体的。实际上,环境科学中所指的环境都是以人类为主体的"。可见,对于包括整个人类社会在内的整体生态系统来说,生态环境的表述与环境的差别是不大的。但是,当我们考虑某一个不包含人的子生态系统的时候,(生态保护就可能要和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发生矛盾)。显然,保护生态的说法就不如"维持子生态系统平衡"的说法更为准确了。

虽然黄院士自己后来也意识到这个修辞上疏忽,可能会造成某些问题,并已经建议过我国自然科学名词委员会予以更正。但是,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宪法中出现的名词,即使国家自然科学名词委员会不收录这个名词,但是,它还是不可避免的要在社会上广泛传播。此后,在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渔业法、防沙治沙法、水法、农业法、草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10多部与生态和环境有关的法律中,沿用了这一保护生态环境的提法。

因此,保护生态环境的提法,就在我国广泛的流行起来了。尽管开创这个名词的黄院士的本意,是指要保护环境,(而不是保护不包括人的生态)但是,后来还是有不少人想当然地会把保护生态环境,也简化理解成"保护生态"。此后,当人们把保护生态的口号,运用到某个子生态系统的时候,就产生了保护了小的生态系统,却不免破坏了大的生态系统的矛盾问题。

近年来我国水电发展的某些挫折和遭遇,可以说就是一部,某些人为了保护局部的小生态,而破坏了整个人类社会大生态的历史。

2.2、生态文明是环境保护与科学发展的高度统一

目前这种由于片面地强调保护某种生态所带来的全球生态破坏问题,已经引起国际生态学界的高度重视。前不久,英国的生态学会理事长就在世界著名《自然(nature )》杂志上发表了他在英国生态学会百年庆典上的一篇题为"生态学必须进化"的演讲文章[2]。他指出生态学研究必须站在全人类的高度,必须高度关注气候变化、疾病传播、粮食安全等有关人类生存发展的重大生态问题。他号召学者对各种动、植物生态的研究,不能只强调保护,而更要尊重其进化规律。也就是说,生态学者必须要有"以人为本"的保护生态的意识,必须要尊重人类文明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的自然生态进化。这充分说明,生态科学的最新发展方向,与我们党所倡导的"生态文明"理念完全是不谋而合。

在国际上,生态文明水平即生态效率(Eco-efficiency,缩写为EEI),其概念源自20世纪90年代OECE(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商业委员会的研究和政策中,通常作为企业和地区提高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广义来看,生态文明水平就是指生态资源用于满足人类需要的效率,其本质就是以更少的生态成本获得更大的经济产出。需要注意到,文明的反义词并不是唯一的。"野蛮""愚昧"都是与文明相矛盾的状态。

进入近代工业文明时期以来,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人类对自然的利用和改造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创造了灿烂的物质文化的同时,人类对自然的干扰也超过了自然的承受能力,引起了严峻的生态和环境问题。当前我们党提出把"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一方面首先是要防止不科学发展所造成的生态野蛮、包括治理污染、修复生态。但同事也是要强调一些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生态不文明的威胁,主要来自于发展不足的"生态愚昧",而不是"生态野蛮"

1972年发布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第四条就曾指出:"在发展中的国家中,环境问题大半是由于发展不足造成的。千百万人的生活仍然远远低于象样的生活所需要的最低水平。他们无法取得充足的食物和衣服、住房和教育、保健和卫生设备。因此,发展中的国家必须致力于发展工作,牢记他们优先任务和保护及改善环境的必要。"

总之,对于人类来说,生态的文明首先就是要通过人对自然环境的反抗,创造一个适应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而不能是一味的强调要保护原生态的"保守"。在有人生存的现实社会,一味的强调保护原生态并不能代表生态文明,而极有可能是一种生态愚昧。因为,只要有人生存,就要向周围的环境进行所取。如果你不能科学的、能动的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必然就会自发的、无序的、被动的影响和破坏自然生态。

例如在我国的怒江,如果我们无视怒江几十万人生存多年,砍伐林木、陡坡耕种,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灾害频发,河谷地带生态环境已经遭到极大破坏的现实,不让怒江人民发挥资源优势进行科学发展,决不是生态文明,而是一种在保护口号掩盖下的放纵无序的破坏自然的生态愚昧。显而易见 "生态文明" 与传统的"生态保护"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是否提倡人们"科学合理的改造、利用自然"

很多时候,当我们把生态系统的范畴从河流的局部扩大到了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的时候,保护生态的意义和结果就完全不同了。事实上,在开发利用水电的过程中对河流中鱼类生态系统的影响和改变都是我们必须要接受的。其实《自然》杂志上英国生态学会理事长的文章,核心也是强调生态学研究必须要尊重其进化,不能只谈保护。只有接受进化的改变并妥善的处理好种种矛盾,才是对包括人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的构成真正保护。因此在包括人在内的整个社会的生态大系统中考虑保护生态的与水电开发并没有矛盾。但如果我们把生态保护的范畴仅仅局限到了河流中的某些水生生物,甚至是某种具体的某条鱼的时候,水电开发与这种生态的保护,就难免会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

总之,环境必须要保护,但对自然和生态则不能只强调保护而更需要尊重、适应和维持其必要的平衡,以适应整个生态系统的发展和进化。

由于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当前我国的一些地区已经进入了后现代化,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的任务极为紧迫;但另一些地区还非常贫困,甚至还处在刀耕火种的半原始状态,亟待科学发展。为了避免让不严谨的"保护生态"的口号,成为阻碍科学发展和社会进化的一种理由,我们应该意识到"生态环境""生态"一词存在的差别,慎用"保护生态"的提法。用生态文明的理念,取代不科学、不严谨的"保护生态"的口号。

这并不是笔者个人的意见。目前,随着人们认识的提高,用生态文明取代"保护生态"的进步,已经在我国的很多行业出现。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作出修改。修改前: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修改后: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不再提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三、告别垄断思维,客观的评价历史

我们水电的宣传工作要摒弃垄断思维对我们的影响。因为我国宪法规定,共产党是领导国家的执政党。执政党完全没有被选下台的威胁,所以,我们的宣传上也就经常出现的一些垄断性的思维。例如,我们经常搞各种学习,各种宣传,各种运动。每次学习之后似乎都要找出过去的差距,以突出今天的学习成果和进步。所以,我们的科技工作者也已经非常习惯了垄断思维下的过度自我批评。总认为敢于进行自我批评是一种认识提高、思想进步的美德。

然而在竞争机制下,就不应该有这种以不断的自我批评为荣的错误宣传方式。对于选举执政来说,显然,如果你承认你昨天没有做好,那么对不起请你下台吧,让别人来试试。所以竞争机制下的执政党的宣传决不会轻易承认自己昨天的错误。即使真的犯错误也要极力的掩盖,找出合理的理由为自己开脱。实在不行也要牺牲一个替罪羊来对付舆论。因为,按照常人的思维,既然你昨天没干好,我凭什么相信你今天就能干好,明天也还能干好?只有权力不受威胁的垄断思维,才会有喜欢不断的用批评和否定自己昨天的方式,来显示自己今天的进步。或许这种方式,是在一党执政下有效的自律措施。然而,如果把这种垄断宣传下的思维方式,用到了市场竞争的环境中就显得不正常了。似乎是我们如果不找出昨天的错误,就不能说明自己今天的正确了。目前,在水电的宣传上我们常有这种垄断思维导致的过度自我批评的毛病。我们对自己过去的某些自我批评甚至已经达到了不尊重科学、不尊重事实的地步。

例如我们现在的很多领导讲话,很多专家写文章都喜欢说,我们过去水电开发如何如何不重视生态环境,不重视水库移民,结果怎么样、怎么样。根据他们的垄断思维都以为这些高姿态的自我批评,能说明我今天的觉悟有多高,能取得公众对我们今后的信任。其实恰恰相反,这些讲话,这些文章恰恰给了反坝、反水电人士攻击你的最好口实。他们可以理直气壮的根据这些你们自己的宣传,来编造你的谣言。公众也都很容易接受他们所编造的谣言,因为你们不是自己也承认,说自己过去的工作没做好吗?这是我们垄断思维在宣传上的最大失误。那些习惯了在市场上竞争的企业,决不会这样去宣传。可口可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也决不会说自己昨天的饮料怎么没做好。就是真出了毛病,也要千方百计地去掩盖。因为你既然昨天出了问题,我就不能不怀疑你今天和明天不出问题。这与我们总喜欢做过度的自我批评的垄断思维宣传方式截然不同。

不仅有过度的自我批评,更有甚者,我们水电工作者中居然有人大言不惭的说什么走点弯路很正常。例如《中国能源报》就曾发表过一篇"水电环保走点弯路很正常"的离奇文章。我真不知道怎么评价这位认为走弯路很正常的人士,不知道他是脑子里缺根弦,还是有点厚颜无耻?

水电工程作为一个关乎千百万人身家性命的重要建设项目,你作为设计和建设者居然敢说什么"走点弯路很正常"?如果这么重要的工程都可以走点弯路很正常的话,我们的刑法还有什么必要设立"渎职罪"呢?如果让这样糊涂的人,没有责任感的人,搞水利水电工程公众能放心吗?

我们看看我国的潘家铮院士怎么回答这类的公众关切。面对公众对三峡的担心和质疑,他坚定的说,如果需要,他愿意第一个为三峡大坝献身!他为什么有这种气魄?因为他已经对自己的工作倾注了全力,他不容许失误,也非常相信自己的工作绝不会出现失误。由这样的人来干水电工程,百姓才能放心。否则,你作为设计和建设者居然都满不在乎的认为"走点弯路很正常"?老百姓该怎么办?他们敢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给你吗?

和过度自我批评一样这也是垄断思维造成的结果,只有捧惯了铁饭碗的人才敢什么都胡说。如果在真正的市场体制下,这样的人一定会被老板开除。因为,公司里有这样的雇员存在,你这个公司就别想拿到任何项目。

3.1、我们水电开发从来也没有不重视环境

有人自我批评说我们过去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但是,事实上是不是如此呢?我们大家都一定记得我们在80年代有关三峡工程的激烈争论。我们争论的是什么,难道不是水电的生态环境问题吗?我们什么时候会怀疑过三峡的发电能力?我们国家的领导人当时就承诺说,不解决好三峡的生态环境和移民问题绝不能开工。这难道是不重视生态环境问题的表现吗?这个事实是不是能够证明我们30多年前,就非常重视生态环境了呢?

客观地说水电开发从来没有不重视生态环境过。尽管"建设环境友好的水电站"的说法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然而,实际上人类改造自然的目的,从来都是为了给自身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因此,以往尽管没有理论上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明确说法,但是,建设有利于环境的水电工程的要求,是由来已久的。

无论在任何历史阶段、任何情况下,任何水利水电开发建设的最基本目的就是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造福人类社会。无论在任何历史阶段、任何情况下,我们也不能容忍有害于环境的工程建设。降低水电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一直是全球所有的工程设计人员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例如:一百多年以前许多国家在修建拦河闸坝时早已注意设置过鱼设施。20世纪30年代美国田纳西河治理就考虑到杀灭疟蚊的工程调度方式。除此之外,各国水电开发资源中理论资源量与技术可开发、经济可开发的资源量都存在巨大的差距。为什么不能百分之百的开发呢?其中生态环境的需要是重要因素之一。这些都充分的证明,我们水利水电工作者从来都是要把工程的生态环境作用放在极其重要的地位来考虑的。无论在任何时候,严重的破坏环境的工程根本就是不能建设的,既是错误的建设了,也无法实际运行的。如我国早期的三门峡。建成之后如果不改造,我们根本就不可能让它运行。

也可以说,我们今天所有关于环境友好的新观念、新看法,只不过是随着人类社会的文明程度的提高,我们对环境问题与时俱进的理解和新的表述方式。环境友好是对人类文明认识的升华,而绝不应该是对历史上曾经的人类文明的否定。

再如,1998年洪水之后,全国上下痛定思痛,再次感觉到植树造林水土保持对减少洪水的重要性需要得到进一步的重视。一位记者不失时机地发表《中国水危机》一书,指出是人类不适当的活动,破坏了森林,造成水土流失才发生了洪水。对于该书的这种结论,我们认为;尽管水土保持对减少洪水确实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决不可能是最根本的因素。早在人类出现以前,河流的洪水就已经存在了,那时候,因为还没有人类,也不会有人去毁林开荒,然而,洪水还是存在。因此,认为98 洪水就是人类盲目的开发造成的恶果,认为搞好了植树造林、恢复原始生态就一定能够根治水患,是一种天真的幻想。这位当年成功的炒作的记者,最后终于成为了一名反水坝的谣言专家。

客观地说在治水的问题上,我们水利工作者从来也没有否认过森林的水土保持作用,我们从来也没忘记湖泊的滞洪作用。过去我们国家所出现的一些过度砍伐森林、围垦造田种种失误,不过是在当时巨大的经济和人口压力下,我们做出的一种无奈选择。

我们不能拿今天改革开放解决了群众的温饱问题之后的现状去渴求历史,在解决不了国人的吃饭、烧柴问题的情况下,砍伐、围湖造田绝对都是一种无奈的手段。这种过分索取自然的现象是不是我们今天就已经完全杜绝了呢?没有,远远没有。直到目前为止,在巨大供水需求压力下,北京的官厅、密云等水库仍然拦截了河流的大部分河水,已经使得北京西部的永定河几乎常年枯竭。

南水北调成功之后,我们总有一天会有能力恢复永定河的生态,但是,在今天的现实情况下,我们只能暂时的容忍北京永定河的干涸。那么等到我们将来实现了南水北调,结束了永定河的干枯问题之后,我们能不能批评说我们的今天就是不重视、不考虑生态环境问题呢?当然不能吧?

因此,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人们的观念也要不断的发展,工程开发规划思想中确实也需要有一些局部的重大调整的可能。但是,必须承认在水电开发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决不是从今天才刚刚才开始的。因此,我们今天建设环境友好的水电站,所需要的是不脱离现实、不否认历史、有科学依据的科学发展的态度,绝不应该是各种抱着投机心态的"标新立异"的盲目否定过去的炒作。

3.3、移民的反思不能否定我党的执政为民

在移民方面也有同样的问题。我们现在的一些宣传总是强调过去我们"重工程,轻移民",现在我们必须要把移民工作放在首位了。先移民,后工程。客观地说,这种要重视移民的说法我们说了几十年了。

80年代我刚参加水电工作时候起,就听到经常听到有人这么说。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我觉得因为所谓我们过去是不是重工程,轻移民的问题,根本就不是我们水电工作者能决定的事情。如果要说我们过去对移民的利益考虑不够,那也不是我们水电工作的失误。它是国家政策的产物,是当时整个社会的趋势。过去我们国家的发展就是要依靠吃工农业的剪刀差。农业支援工业,农村支援城市就是我们的基本方针。

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了,已经进入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了。这是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也是一种社会必然的趋势。但是,我们今天也还不能盲目的否定过去的国家发展政策,如果没有以前的集中发展工业经济的积累,我们国家的今天可能还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也就没有能力反哺农业。

如果我们的舆论宣传,不尊重历史、不考虑的以往国家发展政策的影响,而只强调说我们水电工程过去是"重工程,轻移民"的,让水库移民吃了亏。那么将会造成一种什么结果呢?造成公众认为我们过去的工程决策,都是不太重视考虑农民利益的。我觉得这并不符合事实。我们的党历来都是强调执政为民的,在任何历史时期我们的水电开发都不会不考虑移民的利益的。只不过我们的水电工程只是国家发展的一部分,不可能单独突破国家的总体方针政策。

从小处看,说我们水电工程过去是"重工程,轻移民"是不客观、不公正的。从大处看,过分的强调说我们水电工程过去是"重工程,轻移民"就是我们自己在批评我们党长期偏离了执政为民的轨道。从80年代起,我们就常说要接受新安江移民的教训,强调要重视移民。到今天都已经说了三十多年了,我们还有资格说我们自己过去不重视移民?如果连贯起来看,这种不断否定自己昨天的口号居然喊了三十年,这是不是一种愚蠢。愚蠢在哪里?一种可能是在于我们总喊口号说要重视,而总是不重视。另一种可能就是其实我们一直都很重视移民工作,根本就没有一天不重视过。只不过由于我们的宣传出现了"摆乌龙"的失误,对自己过去的评价出了问题。

必须承认,我国以往具体的水库移民工作中确实存在着很多侵犯移民利益的问题。但是,历史的看我们在总结经验教训的时候,绝不能脱离当时的社会环境。例如,我们现在的很多宣传材料常说,解放初期我们的水库建设没有给移民的足够的补偿。这种说法虽然符合事实,然而,如果把移民工作放在当时的大环境里看,结论就不那么简单了。

不能否认,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社会基本现实,就是社会成员基本上都没有私有财产的概念。所有的人都是要被编入某个集体,然后干活吃饭。无论是右派被剥夺了财产之后下放到农村,还是知青下乡,都没有过任何财产的补偿。所以,在这种大家都没有私有财产的概念的大环境下,所谓对水库移民没有足够财产补偿,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客观性方面也有同样的问题:例如,最近有一份研究移民的材料在列举移民利益受损的时候,强调水库移民的医疗没有保障。说"得了病没钱看。只能有多少钱,看多少病。得了大病只能在家等死。"。我们相信这种现象确实也比较普遍。但是,客观地看这是不是水库移民的造成的结果呢?肯定不能说是。别说是现在我国的农民,就是城镇居民和企业职工,有多少人能摆脱这种命运?

我们要历史的、客观的评价我国的水库移民工作。分清楚目前水库移民的困境,有多少真正是因为水库建设中我们的失误造成的,有多少是由于我国社会的历史发展阶段和客观环境必然反映。必须承认,我们国家以前相当一段时间的基本国策是优先发展工业,农业支援工业,农村支援城市。因此,当年对水利水电移民的补偿,也不可能跳出这个政策环境。所以,当时的国家总体政策就决定了,我们对水库移民的补偿的具体标准不可能很高。这些问题都是我们社会发展阶段的的必然产物,而不能简单的认为是我们过去水库移民工作的失误。

我国工业经济的原始积累来自农村,这是一个不容改变的历史事实。如果我们脱离这个事实,把当年完全符合国家大政策的水库移民工作,看成是我们过去水电建设中的一种失误,就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这也非常容易引起水库移民和社会公众对水电开发的反感甚至抵制。

天涯论坛上曾有一篇关于怒江问题的争论中,有一个跟帖这样说"建坝可以环保,可以致富和改善民生,恐怕在全国的大坝都找不出这样的例子,肥了当地政府和水电集团,当地老百姓不断流离失所的例子倒是比比皆是。"。试问,如果我们自己的新闻媒体整天都在说,我们过去的水电工程过去都是"重工程,轻移民",我们过去只注意干工程,不注意保护环境的话,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驳斥那些污蔑水电开发的说法呢?久而久之,民众的心里会怎么想?领导的心里会怎么想?是不是我们自己不够客观的评价和宣传,帮助了各种反坝的谣言呢?

事实上很多污蔑我们不重视移民的炒作,都是站不住脚的。尽管一些反对水电的宣传材料,经常能找出一些因水库移民而变得更贫困的个案进行炒作,但是,只要一说到水库移民的整体情况,我们往往都能发现其漏洞。例如,有人说漫湾水电站建成后,当地田坝村的村民都得靠捡破烂为生了。然而,几百人的水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怎么可能养活200多人的村子呢?实际上那些所谓捡破烂的村民不仅都是享受低保补贴的居民,而且还比一般的城镇低保人员多享有水库后期扶植基金。

2004年确实曾经有媒体大幅报道说"我国1600万水库移民中,有1000万还是贫困人口"。但后来查明,那些数据是根据联合国的人均一天亿美元的标准统计的。如果用这个贫困标准衡量当年全国农民的收入,则有三分之二还都处在贫困线以下。也就是说实际上我国水库移民中贫困人口的比列,还是低于全国农民的。这些数据也与大多数水库移民得到了实惠,很多人至今还都愿意争当水库移民的实际情况相吻合。

总之,否定自己的昨天,一方面也许会说明你今天的觉悟提高了,工作改进了。但是,一方面也可能会让人产生对你今天的不信任。你过去一直都没做好,你现在就能做好吗?既然你自己经常要否定自己昨天的思想、昨天的行为,人家凭什么相信你今天的思想、今天的行为呢?

如果我们不能认识到这一点,摒弃垄断思维,任凭甚至是助长妖魔化水电的谣言泛滥,怎么能不误导广大公众?怎么能不造成全社会对我国水电开发的误解、反感,甚至抵制?

四、和谐是我们目的,而不能当成手段

除了过度的自我批评之外,对于恶意造谣的伪环保宣传,我们不能仅仅强调有理有节地去说服和反驳那些不实之词。我们的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中庸之道,历来都强调应该以和为贵,甚至要求以德报怨的化解矛盾。然而,历史和现实都已经证明,社会和谐只能是目的,绝不能当成手段。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只有采用了不和谐的手段,才有可能达到和谐的目的。

无论是在人与人还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和谐都只能作为目的。2004年底印尼大海啸发生之后,何祚庥院士尖锐的指出人与自然的和谐不能放弃对自然的必要改造之后,给了我们一个很重要的启发。那就是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和谐只能是目的,不能把和谐当成手段。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有人把和谐当成了手段,就要求人绝对的顺从自然,放弃对自然的改造。然而,大海啸的发生告诉我们,你不改造自然,也不一定能保持和谐。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如果我们只把和谐当成一种了手段,就会放弃人与人之间必要的斗争。然而,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我们知道矛盾是一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因此,和谐只能是我们必须努力去争取的目的,不是一厢情愿的想要就能得到的。如果你非要把和谐当成手段而放弃必要的努力,那么你可能反倒永远不可能得到和谐的结果。何祚庥院士用大自然爆发海啸来说明,人与自然的和谐只能通过能动的改造世界取得,否则,一味的顺从自然也同样不能换来真正的和谐。

其实,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更是如此。众所周知,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军队、警察、监狱、法庭就难以保证一个社会的正常秩序,就不可能有人与人的和谐。这就充分说明和谐社会是一定要用不和谐的手段来保障的。过去我们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讲究人与人之间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固然是错误的。但是,如果我们完全否认矛盾的存在,放弃斗争、放弃原则,否认人与人之间的必要的博弈也是保障社会和谐的手段之一的话,同也是错误的。毛泽东主席说的"埽竹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道理确实是客观事实。因此,我们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一旦把和谐当成了手段,而不敢与错误进行斗争,则几乎不可能达到和谐的目的。

我国的传统文化所讲究的中庸之道,我国的知识份子更讲究儒雅。这对我国封建社会的稳定是有好处的,但是对于我们国家科学和民主进程却是一种阻力。有人曾经批判说:中庸之道通常抹杀原则,混淆是非,此其恶也!但也有助于形成"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没有原则的"恶者横行、苍生无助"的和谐效果。所以,直到今天在我们国家的很多重大问题上,经常会出现伪科学猖獗的不和谐的后果。

当前,我国科学界知识分子的普遍比较低调。大家都不愿意与人争论,都对各种伪科学伪环保宣传不争辩、不理睬,以至于让最后他们逐渐地占领了舆论阵地。现在我们水电界的局面就是这样,很多伪科学的误导宣传不仅已经影响了公众,而且也影响了其他行业的科学家,以至于也影响了领导和决策层。受误导的领导的一些讲话、指示可能又反过来影响了我们自己很多人的思想。有些问题如果不经过我们专业工作者的仔细思考,我们自己有时甚至也会接受一些有关本专业的错误观念。

总之,我们在舆论宣传上,一定要分清楚是学术观点之争,还是立场态度的分歧。学术观点应该争论,立场态度只能斗争。除了一些人对水电科学持有不同的学术观点之外,还有一大批人本身不懂什么水电科学,但是,由于受到了各种利益的驱使,却总喜欢宣传一些反水电的观念。面对当前一些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反水坝组织的反水电宣传,我们的水电专业工作者也要敢于斗争。

4.1、要敢于针锋相对的揭露、批判伪环保

当前反对改造自然的社会势力可以分为极端环保和伪环保两类。解决认识问题和动机问题必须用不同的态度。我们知道极端环保人士是由于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出现了偏差,因而才产生了一系列极端环保的思想认识和行为。对于这种人,我们需要的是说服、教育。但是,伪环保分子根本就不是什么认识问题,而是一种动机问题。他们可能很清楚是事实怎么回事,而他们就是要通过故意造谣,欺骗公众,达到其个人的某种目的。对这种人你要想说服、教育他基本上是没有可能的,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揭露、批判,并且与之斗争。

以前,我们的很多同事见到一些有关水电方面的谣言,总认为这些谣言非常幼稚、可笑,不值得一驳。最多是想办法在一些适当的场合,旁敲侧击的发表一些正确的说法予以澄清。有针对性的点名道姓的批评和反驳,有时候被人看成是有失知识分子的高雅。

还是有人认为,专家不能跟那些无知的极端分子一般见识,有的甚至认为,你如果直接反驳他,就是抬举了他们,同时也会有损于你自己的身份。应该说这些说法不无道理。我们现实的社会风气,确实如此。无论在哪一个行业,勇于揭露伪科学谣言的专家、学者,经常会受到很多人的批评、指责、攻击、谩骂甚至是不公正的法律诉讼。然而,实际上如果你不点名道姓的直接反驳谣言,公众往往很难把你的正确意见和原来的谣言联系到一起。

我们不能不承认,这些揭露伪科学的专家学者,对于我们这个社会的正常发展是十分的重要。因为,一些看似非常简单的伪科学谣言,对于公众可能具有极大的欺骗性。那些被我们水电同行看成是不值得一驳,极其幼稚的谣言,对公众可能却是具有极大的欺骗性。我国的密松水电站为什么会被缅甸政府叫停?因为,一开始国资委我们要求企业低调,只干不说,其结果是污蔑水电的谣言满天飞。社会公众都接受了谣言的误导之后,在一个趋向民主化的社会里,任何领导也会改变主意,服从于民意。现在我们发现只干不说的策略不对,要求我们的企业要巧干会说。被舆论搁置的密松电站能不能复工?何时能复工,我觉得就是取决于我们能不能在舆论上战胜反水坝的欺骗宣传。

总之,能在第一时间内,准确地揭露反击各种反水坝谣言的,恐怕只能是我们水电专业人士和在第一线的工作人员。这就对我们每一位水电宣传工作者都提出了一种新的挑战,不仅需要我们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较高的思辨能力,还要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不计较个人名利、勇于为真理牺牲的精神。为了防止像怒江、密松水电开发因为谣言受阻的教训重演,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对各种反坝的阴谋和谣言进行揭露、批判。

当然,在我们所批评的反坝的人士中也并非全都是动机有问题的伪环保,有时候对于一些难以区分的糊涂的极端环保主义者,我们的这种态度确实有些过于尖刻。然而,为了避免公众被误导,为了国家发展少受损失,恐怕也不得不请他们多担待一些了。如果他们认为我们批评的不正确,就请拿出事实来做解释。这并不是我们喜欢与人争论,而是在这些事关国家发展的大局问题上,我们需要实事求是的态度,也需要让公众看清楚谁是谁非,从而免遭伪环保谣言的蛊惑。

4.2敢于宣传、善于宣传,讲求宣传的艺术

前面我们提倡的勇于揭露、批判伪环保的态度,主要是对于高校或科研单位的科技工作者而言的。对于企业内的专家和宣传工作者,确实要特别注意宣传的艺术。因为,不仅企业的逐利身份,会让民众产生反感,而且,企业之间存在着商业竞争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如果我们某一个企业的人员站出来严厉的揭批了伪环保,难免会让伪环保集中起来报复这个企业。这对于一个商业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企业里的专家和宣传工作者,不仅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宣传意识,而且,要特别注重宣传的艺术。

具体怎么办呢?首先要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化经济对宣传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种媒体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市场化进程加快。传统的媒体概念已经从过去党的舆论喉舌变成了一种新闻产业,媒体由事业变成了企业。媒体工作者由党的宣传员变成了职业记者。因此,我们要舍得在宣传上投入。国外极端环保组织每年资助国内环保组织造谣宣传的各种费用不下几千万。某些伪环保造谣记者经常会名利双收。这种宣传的投入,未必是损失。密松电站被叫停之后,我们企业每天的损失巨大,投资方非常想投钱搞宣传。但是为时已晚了,公众已经不把它当成关注点了。因此,效果十分有限。

有了宣传资金的投入,我们还要注意和各种学术中立机构及行业外的有水平、有社会责任感的专家、记者交朋友。一旦出现谣言,能及时的把客观的事实告诉他们。让他们在公众最关注的时候,就站出来说话,避免让伪环保谣言误导公众。

不过很遗憾,尽管我们的国企并不差钱,但是至今我们始终没有能做到这一点。目前我们的现实一直还是:

我们水电工作者总是有道理,没声音。而伪环保组织则有声音,没道理。因此,公众甚至国家领导人得到的大都是些负面的信息。不理解我们,不支持我们的情况,也就并不奇怪了。

当然这里面的原因很复杂,当前我国国内的一些伪环保组织的欺骗宣传,是经过周密策划的,而且很多还是与一些政府官员勾结在一起的。如当初组织造谣怒江的那个环保官员,就是一个胆大包天的裸官。裸官对国家的威胁很大,一方面这些人干起坏事肆无忌惮,另一方面国外组织如果给他们什么好处,可能谁都不会知道。

总之,这些年,我国的水电宣传的局面似乎已经调了一个方向。虽然国家政策还没有变,然而,社会上支持水电的似乎反倒成了非主流的声音。不过这也有一定的好处,那些喜欢炒作负面新闻的小报,反倒愿意来找我们来做宣传了。如果我们能抓住这机会,投入一定的资金,组织好力量真正打一场科普和宣传的翻身仗。那样的结果肯定比向三峡当初那样由中央出面组织反击的效果会更好。

在当前这种困境的磨练下,我们的企业、我们的职工,虽然会感受到失去舆论阵地的痛苦,但也能促使学会摒弃过去那种垄断思维,懂得不断宣传自己,主动占领舆论阵地的重要性。

结语,水电宣传工作者应有的清醒与自信

应该看到,在当前物欲横流社会中,知识贫乏,又喜欢追求个人名利的人,一般都是赶潮流和哗众取宠高手。能够坚持真理、挑战权威的人,不仅要有为真理而献身的准备,也还要有丰富的知识储备作后盾,同时还要有极强的辩证思维和表达能力,能够把问题看得透,说得清。

我国的水电大家潘家铮院士就是这样的典范。他渊博的科学知识和献身水电的高尚情操,我们自不必说。因而他不仅在技术领域不迷信权威大胆创新,作出很多突破前人的重大贡献,而且还是我们水电人中反击伪科学、伪环保的一面旗帜。最近,我们正在开展潘家铮院士学术成长的采集工作,通过总结潘院士的文稿、事迹,我有一种强烈的感受。这就是,我们水电事业所具有的一种其它行业少有的特殊性。它的社会进步作用极大,同时被极端环保势力妖魔化的程度也非常深。

因此,对于我们今天水电工作者来说,一方面我们不仅要有高尚的情操和渊博的知识,还要有辩证的思维能力和不迷信权威的科学素养。我们必须要有一批人站出来不计个人得失的坚持水电科普宣传。另一方面,我们也感觉到:世界上能够让我们把敬业精神与人生理想完全统一的职业并不多。水电则是为数不多的,能让我们把祖国的前途,人类的命运与我们自己的本质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一个伟大行业。尽管面对困难。尽管常被人误解,但我们仍然应该为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感到荣幸与自豪。。特别是作为一名水电行业的宣传工作者,必须要有足够的清醒与自信,面对社会的误解和我们的责任,机遇与挑战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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