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正值两会,全国人民的目光都聚焦在来京参会的代表、委员们身上。前几天一场大风,将北京雾霾暂时驱逐出境,北京人民皆大欢喜。可水电行业的弟兄们,却一点都欢喜不起来。
此番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四部委出台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可谓结结实实地让人生了一回气:这么多年来,中央一直苦口婆心倡导的"简政放权、减轻负担"却被有关部门熟视无睹,一些行政部门把持着手中权力出台的名目繁多、五花八门的收费标准,真正是蔚为大观、好不热闹。
实际上,在水电工程领域,由于造价成本普遍攀升,国家正在考虑下调17%的增值税来给企业减负。在这个节骨眼上,有关部门在已经有了好几个费的情况下,给水电站再加码,可谓雪上加霜,更是让人匪夷所思。
仅水土保持这一项,林业部有森林植被恢复费、农业部有草原植被恢复费、水利部在原有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基础上,又出台一个水土保持补偿费,同样也是打着《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的旗号,貌似"名正言顺",但许多内容却经不住推敲。
我们不禁想问:行业部门到底代表了谁的利益?出台政策是为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还是为了巧立名目"赚钱"?
我国目前有多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明明不合理,却因为打着"合法"的旗号而大行其道、让部门利益凌驾于法律之上?或是真正使法律沦为部门利益扩张的工具?可悲、可叹。不要忘了,无论有关部门做得如何"巧妙",老百姓心里可是有一本明账的。
据鄙人了解,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此次与相关部门一起征收这笔费用,虽然明面上是在征求相关企业的意见,但实际上会不会采纳意见,恐怕还是个未知数。我们认为,这么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在应该在各个相关行业部门之间协商来决定。
我们期望,有关部门在出台政策前,多向上看一看,看看是否符合中央文件精神;也要向下看一看,看政策是否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