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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应该更正虚假的报道内容
2009/7/9 12:16:07    新闻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作者: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张博庭 
  
    2009年7月8日和9日《中国环境报》连续刊登两篇极不负责任的文章,严重的歪曲事实误导了社会公众,应该及时予以更正、澄清。  
   
    7月8日《中国环境报》刊登的“长江水电无序开发一条大江能够承受多少大坝? ”文章中,以采访翁立达的方式,反复应用翁立达个人的说法。“国际公认40%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警戒线,而金沙江流域规划的水库总库容将达到83%。”。7月9日《中国环境报》在“水电开发三问:真的有人在阻碍水电开发?”一文中,再次以“我国水电开发具有巨大潜力是事实,但一些流域水电开发过密,水库总库容可能达到径流量的83%,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40%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警戒线也是事实”的造谣说法,攻击污蔑中国的水电开发。 
   
    在此,笔者郑重的向《中国环境报》提出,这种说法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如果《中国环境报》坚持认为已退休多年的环保专家翁立达的说法是正确的,务必请给出相关证据。否则,你们作为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的报纸,绝对不能这样公开的、肆无忌惮的散布国内外伪环保组织所编造的谣言。 

    首先,我们应该提醒《中国环境报》注意,翁立达并不是一个水利水电专家,不能用他以前曾经在长江水利委员的下属部门工作过,就把他当成水利水电专家。更不能因为它已经退休,原单位对他的言行无法约束,就公开的利用他制造谣言,误导公众。 
  
    《中国环境报》的介绍说“翁立达,1993~2005年任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专家津贴。现任中国水利学会环境水利专委会副主任,长江技术经济学会秘书长。从事长江保护30余年,曾参与和组织了三峡和中线南水北调等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与设计等工作。”  
  
    看到中国环境报的这些介绍,读者一定以为瓮立达先生是一位老资格的水利水电专家。但是,稍加思考之后我们便不难发现。长江水利委员会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综合性单位,水资源保护局只是其中的环保部门。瓮立达原本来是学习水化学处理专业的,多年来也一直从事长江水质和水资源保护工作。根据他的发言内容我们也不难看出来,他的水利水电知识都是道听途说来的。据了解,他既没有从事过、也没有真正懂得过水利水电专业。然而,这些道听途说来的所谓知识,如果出自一般的环保人士之口,可能没有多大的影响力。但是,就因为我们的瓮立达先生所从事的环保工作,是属于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所以,这些谣言就很可能会认为就是水利专家意见,甚至认为是代表水利水电部门的意见。其实不然,翁立达只不过曾经是一个下属于水利部门的环保官员,他所说的关于水利水电的话很多都是外行的、错误的。 
  
    当然,我们一些记者可能也是知道这一点的。否则,为什么长江水利委员会有数千名懂的水利水电的科技人员,他们都不去采访,而非要找一个退休多年的环保工作者出来冒充水利水电专家呢?如果翁立达还在工作岗位,我们将会根据他的这些谣言,向长江水利委员会反映,要求他们澄清或者出示相关证据。但是,由于他已经退休多年,长委会无法对其所造的谣言进行追究,因此,我们只能找《中国环境报》解决问题。 
  
    所谓“国际公认40%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警戒线”的说法,与梯级水库的蓄水能力毫无关系。它绝不是指水库的蓄水,而是指社会总用水量不宜超过40%。根据原水利部部长汪恕诚的解释,其理由是:在一般情况下社会用水大约有70%最终会转变成污水,重新排入河流系统。因此,如果某河流的水资源的利用率超过40%,那么就大约有28%的污水排入河流,与原来的60%未使用过的河水相融合,整条河流就几乎增加了一半的污水。因此,水资源的使用率一旦超过了40%,人们就会认为已经对河流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污染,影响、破坏了河流的生态环境。 

  显然,对水资源的水库蓄水开发,根本就不存在着污水返回河流的问题,也就不可能有所谓过渡开发的问题。因为,无论水资源的蓄水开发的过度、不过度,都不会对河流生态系统造成任何伤害。因为水资源的开发一般仅仅是一种储备,往往并没有真正消耗和使用水资源。不仅如此,一般来说,河流水资源的蓄水能力和水电的开发程度都代表着人类对河流的控制能力,通常都应该是开发程度越高越好。  

  例如美国西部大开发对科罗拉多河的开发建设,梯级水库储备了4倍于河流年径流量的水资源。利用水库汛期大量的拦蓄洪水,不仅大大缓解了洪水对周围社会的威胁,而且可以通过一系列调水措施,为干旱少水的美国西部常年提供充足的水资源。从而使得美国西部成为移民崛起的新大陆。现在的美国加州已经成为美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也就是说,尽管科罗拉多河的这种形式的水资源开发已经达到了400%,我们非但不能说它的水资源开发过度了。反而应该说它具备了跨年度的河流水资源调节能力。  

  不仅如此,世界上凡是比较好地解决了河流水资源问题的国家、地区的河流的水库蓄水量都会大大超过40%。我这里给出一张(表一)摘自1992年由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梯级水电站的开发与管理研究》表格(ISBN 7-5354-2421-3/TV.7)p152。 
  
    我们不难看到美国的密苏里河的水库调节能力是年径流量的101%;科罗拉多河是217%;加拿大的拉格朗德河、马尼夸根河、乌塔尔德河的开发程度分别是87%、127%和91%;苏联、拉美和亚洲的一些河流也都远远超过了40%。表上所列的所有河流上已建成的梯级水库平均占河流的年径流量为70.37%。  
   
    此外,还需要加以说明的是,该图表中所标注的体积有效库容,是指具有防洪能力的库容,还不同于水库的蓄水总库容。例如,我国三峡的总库容为392亿,但有效的防洪防洪库容只有220亿。因此,表一中所标示的相对调节能力,如果换算成水库的总蓄水能力,肯定都还要大得多。例如,美国科罗拉多河的水库总蓄水能力已经带达到800多亿。如果按照翁立达的计算我国金沙江的方法,美国科罗拉多河的开发程度已经在400%以上。因此,对于水库的蓄水能力说,所谓“国际公认40%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警戒线”,纯属一派胡言。 
  
    此外,从表一中我们也不难发现,我国规划的金沙江等所有河流的相对调节控制能力都没有超过40%的。也就是说我们国家所规划的水库蓄水能力,比起发达国家已经建成的还要差很多。因此,我国所规划的水电开发强度也远远不如国外已建成的梯级水电站。所谓“国际公认40%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警戒线,而金沙江流域规划的水库总库容将达到83%。”绝对是一个颠倒黑白的欺人之谈。 
  
    为了说明我国的水电开发程度的严重落后情况,我们在此同时给出有国际水电协会和国际大坝委员会统计公布的2002年各国水电开发程度的表格。希望《中国环境报》的编辑和记者们仔细地阅读,认真的核实。不要稀里糊涂地继续充当国内外造谣诬蔑中国水电开发已经过渡的抢手。成为诬蔑和阻碍国家发展的绊脚石。 
  
表一;中国和国外一些河流梯级水库调节能力比较表  
  

国家或地区

河流名称

平均年径流(亿m3)

梯级有效总库容(亿m3)

防洪调节能力 (%)

工程状态

美国

哥伦比亚河

2340

821

35.09%

成数

 

密苏里河

662

673

101.6%

成数

 

科罗拉多河

219

475

216.8%

已建成数

加拿大

拉格朗德河

1180.5

1024.1

86.76%

成数

 

马尼夸根河

324

414

127.78%

成数

 

乌塔尔德河

125

114

91.2%

成数

原苏联

伏尔加河

2510

1010

40.23%

成数

 

第聂伯河

524

185

35.46

成数

 

叶赛尼河

6100

1860

30.94

成数

 

支流安加拉河

1380

1007

72.98%

成数

拉美

巴拉那河

7250

1154

15.92%

不完全统计

 

支流格兰德河

600

290

48.3%

成数

 

支流帕腊夸河

694

351

50.58%

成数

 

支流伊瓜苏河

400

102

25.5%

成数

 

圣佛兰西斯科河

870

450

51.72%

成数

 

格利哈尔瓦河

200

161

80.5%

成数

亚洲

幼发拉底河上游

250

254

101.6%

成数

中国

金沙江

1550

500

32.25%

规划数

 

支流雅砻江

591

223.42

37.8%

规划数

 

岷江干流上游

155

12.73

8.21%

规划数

 

大渡河

500

76.3

15.26%

规划数

 

乌江

516.84

105.3

20.37%

规划数

 

表二、 世界各国水电开发程度(截至到2002年底数据)

国家

经济可开发量 (亿度/年)

2002 年底水电发电 (亿度/年)

水电发电量占经济可开发量

总库容(亿立方米)

2002年底水电装机(万千瓦)

中国

17530

2830

16.10 %

5843

9217

印度

 

739

 

1770

2950

印度尼西亚

400

93.7

23.43 %

165

430

韩国

186

22.28

11.98 %

 

157.6

巴基斯坦

 

223.5

 

193

620

尼泊尔

147.4

12.33

8.36 %

 

58.4

越南

900

181.8

20.20%

360

415.6

日本

1143

919

80.40 %

204

2170

法国

720

655

91.00 %

75

2520

德国

200

253

126.50%

39

452.5

意大利

540

400

74.10 %

90

1527

挪威

1870

1297

69.40 %

620

2763

俄罗斯

8520

1738

20.40 %

7930

4500

西班牙

410

360

87.80 %

565

2100

瑞士

355

367

103.38%

34

1329.5

瑞典

900

650

72.22 %

 

1620

土耳其

1280

441.5

34.49 %

1395

1255.4

美国

3760

3000

80.00 %

135000

7600

加拿大

5360

3530

66.00 %

6500

6920

墨西哥

322.3

246

76.33 %

1200

1050

阿根廷

 

337.5

 

1303.8

954.1

巴西

7635

3050

39.00 %

5680

6773

哥伦比亚

1400

370

26.43 %

30

900

澳大利亚

300

184

61.33 %

936

717

新西兰

400

251.9

62.98 %

130

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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