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视角看水电项目遭遇“环评风暴”
2009/7/9 6:37:47 新闻来源:人民网
作者:张博庭
2009年07月08日 来源:人民网-能源频道
金沙江水电和其它一些工程项目被环保部突然叫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前不久环保部在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时,曾经认为“环评风暴”不是一种法治的执法方式。遗憾的是,时过不久环保部叫停工程刮起的风暴又一次重演。
针对水电这种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工程,出现环保叫停的风暴似乎难以让人理解。应该说,这种事件的出现,是国家发展政策与管理体制的一次严重冲突。因为,国家支持水电开发的态度是明确的,但是,在实际运行中水电开发却遭遇到了管理体制上的严厉限制。
据统计,自从2007年底以来,国务院从未核准过任何一个大型水电项目(除了三峡的扩机增容和抽水蓄能),因而导致国家理论上应该积极开发水电,在实际当中常常不得不被无缘无故的搁置,迫使开发企业必须做出自主的选择。要么全面停工停产,让国家财产遭受巨额损失。要么就违规操作,打政策的擦边球,一边继续施工,一边等待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违规国有企业满腹委屈
面对突如其来的严厉处罚和社会上的各种各样的批评,违规被罚的国有企业确实感到很委屈。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开发水电本来是他们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具体的开发过程中,他们也始终按照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有序开发水电的精神,尽可能地按照规范的要求,及时地申报各种手续和文件。对于环保方面提出的各种要求和整改措施,他们也从来不敢怠慢地落实和实施。按照规则,他们已经得到了项目前期施工的“路条”。
既然已经被容许合法开工,环保部所批评的“跑马圈水”、“遍地开花”和干支流“齐头并进”的种种问题,对于一个取得了前期工作合法“路条”的工程来说,显然不成立。对于工程的环境影响,也并不应该存在什么问题。因为这些工程是属于已经经过正式批准的国家规划项目,实际上早已经通过了项目规划的环境评价。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都早已经有了审批和结论。一般情况下,接下来的项目环评,不可能会出现与原来规划环评相矛盾的结论。
然而,企业在前期工作开始后,所申报的材料迟迟得不到环保部门的答复。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便采取了 “未批先建”的方式来确保施工工期,但是这样的做法却遭遇到了严厉处罚。
事实上,我国最先出现的大型水电项目违规行为始于一家民营企业。客观地说,该水电企业的违规,确实是政府部门没有按照程序规定的时间予以审批的结果。如果公开处罚该民营企业,可能导致其诉诸法律。政府因为社会舆论的因素不能正常审批已经开工的工程,这个理由也很难在法庭上服众。
由于政府部门只是对违规的民营企业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这种违规而没有受罚的先例造成的必然后果是,就在政府部门严厉批评民营企业的违规行为之后,国有企业反倒大举跟进,相继违规“未批先建”。出现这种局面,应该说政府有关部门难辞其咎。
“环评风暴”的根源是水电被妖魔化
表面上看,叫停金沙江水电的“环评风暴”是缘于开发企业违规“未批先建”,但实际上,真正的根源是水电被严重妖魔化。本来按照正常的水电开发程序,金沙江水电项目从2005年启动后,就应该按部就班地展开各个梯级电站的水电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国内外一些民间环保组织四处游说和部分媒体的推波助澜,几年下来,整个社会舆论已经形成一边倒反对水电开发的现状,而且其范围不仅影响到社会公众和高级知识阶层,甚至已经影响到政府领导以及决策层。
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即使具体的政府管理部门想批准水电开发项目,也不得不考虑社会舆论阻力和有关领导的意见。客观地说,近几年来政府搁置水电项目审批的原因,往往不是具体的水电项目不符合环境要求,而是因为水电被严重妖魔化,批准开发水电的社会舆论阻力太大。
这样,对于一些此前已经开展前期工作的水电项目,必然会给包括环保部在内的管理部门出一道不小的难题。本来,按照各种审批程序,他们应该在合理的期限内,通过各种手续,保证工程的合理工期和进度。但是,由于社会舆论阻力和领导意图又不敢轻易放行。其实各级政府官员们都深知加快水电开发对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一个大型水电站所创造清洁能源的价值,有可能超过全国在风力发电上几年的投入。而积极开发水电也是世界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确定下来的全球发展方向。
“环评风暴”后,为避免公众对国家严格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这一措施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国家环保部的新闻发言人在回答记者的提问中,特别重申了 “水电在中国占有重要地位,在常规能源中,水能资源仅次于煤炭。西南地区集中了中国75%以上的水能资源,因此《可再生能源法》中确定,水能是可再生能源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
然而,现实中“环评风暴”却在很多场合被引入歧途。一些国内外极端反水电组织和人士开始借此进行反水电的宣传活动,某些媒体也不顾环保部的明确表态,把处理违规先建的“环评风暴”当成反对水电开发加以宣传。个别媒体甚至借环保专家之口,以批评企业违规为借口,公开攻击我国的水电开发政策。目前,似乎已经形成了妖魔化水电导致“环评风暴”,“环评风暴”又加剧妖魔化水电的怪圈。
作为这场“环评风暴”漩涡中心的国有水电开发企业,在诚恳接受处罚、认真进行整改的同时,亦应对企业自身长期忽视对水电开发建设的舆论宣传进行深刻反思。当务之急是用科学知识和大量事实反驳各种妖魔化水电的言论,夺回失去的舆论阵地,为国家支持发展水电的战略决策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能源》杂志)
2009年07月08日 来源:人民网-能源频道
金沙江水电和其它一些工程项目被环保部突然叫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前不久环保部在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时,曾经认为“环评风暴”不是一种法治的执法方式。遗憾的是,时过不久环保部叫停工程刮起的风暴又一次重演。
针对水电这种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工程,出现环保叫停的风暴似乎难以让人理解。应该说,这种事件的出现,是国家发展政策与管理体制的一次严重冲突。因为,国家支持水电开发的态度是明确的,但是,在实际运行中水电开发却遭遇到了管理体制上的严厉限制。
据统计,自从2007年底以来,国务院从未核准过任何一个大型水电项目(除了三峡的扩机增容和抽水蓄能),因而导致国家理论上应该积极开发水电,在实际当中常常不得不被无缘无故的搁置,迫使开发企业必须做出自主的选择。要么全面停工停产,让国家财产遭受巨额损失。要么就违规操作,打政策的擦边球,一边继续施工,一边等待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违规国有企业满腹委屈
面对突如其来的严厉处罚和社会上的各种各样的批评,违规被罚的国有企业确实感到很委屈。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开发水电本来是他们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具体的开发过程中,他们也始终按照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有序开发水电的精神,尽可能地按照规范的要求,及时地申报各种手续和文件。对于环保方面提出的各种要求和整改措施,他们也从来不敢怠慢地落实和实施。按照规则,他们已经得到了项目前期施工的“路条”。
既然已经被容许合法开工,环保部所批评的“跑马圈水”、“遍地开花”和干支流“齐头并进”的种种问题,对于一个取得了前期工作合法“路条”的工程来说,显然不成立。对于工程的环境影响,也并不应该存在什么问题。因为这些工程是属于已经经过正式批准的国家规划项目,实际上早已经通过了项目规划的环境评价。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都早已经有了审批和结论。一般情况下,接下来的项目环评,不可能会出现与原来规划环评相矛盾的结论。
然而,企业在前期工作开始后,所申报的材料迟迟得不到环保部门的答复。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便采取了 “未批先建”的方式来确保施工工期,但是这样的做法却遭遇到了严厉处罚。
事实上,我国最先出现的大型水电项目违规行为始于一家民营企业。客观地说,该水电企业的违规,确实是政府部门没有按照程序规定的时间予以审批的结果。如果公开处罚该民营企业,可能导致其诉诸法律。政府因为社会舆论的因素不能正常审批已经开工的工程,这个理由也很难在法庭上服众。
由于政府部门只是对违规的民营企业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这种违规而没有受罚的先例造成的必然后果是,就在政府部门严厉批评民营企业的违规行为之后,国有企业反倒大举跟进,相继违规“未批先建”。出现这种局面,应该说政府有关部门难辞其咎。
“环评风暴”的根源是水电被妖魔化
表面上看,叫停金沙江水电的“环评风暴”是缘于开发企业违规“未批先建”,但实际上,真正的根源是水电被严重妖魔化。本来按照正常的水电开发程序,金沙江水电项目从2005年启动后,就应该按部就班地展开各个梯级电站的水电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国内外一些民间环保组织四处游说和部分媒体的推波助澜,几年下来,整个社会舆论已经形成一边倒反对水电开发的现状,而且其范围不仅影响到社会公众和高级知识阶层,甚至已经影响到政府领导以及决策层。
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即使具体的政府管理部门想批准水电开发项目,也不得不考虑社会舆论阻力和有关领导的意见。客观地说,近几年来政府搁置水电项目审批的原因,往往不是具体的水电项目不符合环境要求,而是因为水电被严重妖魔化,批准开发水电的社会舆论阻力太大。
这样,对于一些此前已经开展前期工作的水电项目,必然会给包括环保部在内的管理部门出一道不小的难题。本来,按照各种审批程序,他们应该在合理的期限内,通过各种手续,保证工程的合理工期和进度。但是,由于社会舆论阻力和领导意图又不敢轻易放行。其实各级政府官员们都深知加快水电开发对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一个大型水电站所创造清洁能源的价值,有可能超过全国在风力发电上几年的投入。而积极开发水电也是世界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确定下来的全球发展方向。
“环评风暴”后,为避免公众对国家严格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这一措施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国家环保部的新闻发言人在回答记者的提问中,特别重申了 “水电在中国占有重要地位,在常规能源中,水能资源仅次于煤炭。西南地区集中了中国75%以上的水能资源,因此《可再生能源法》中确定,水能是可再生能源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
然而,现实中“环评风暴”却在很多场合被引入歧途。一些国内外极端反水电组织和人士开始借此进行反水电的宣传活动,某些媒体也不顾环保部的明确表态,把处理违规先建的“环评风暴”当成反对水电开发加以宣传。个别媒体甚至借环保专家之口,以批评企业违规为借口,公开攻击我国的水电开发政策。目前,似乎已经形成了妖魔化水电导致“环评风暴”,“环评风暴”又加剧妖魔化水电的怪圈。
作为这场“环评风暴”漩涡中心的国有水电开发企业,在诚恳接受处罚、认真进行整改的同时,亦应对企业自身长期忽视对水电开发建设的舆论宣传进行深刻反思。当务之急是用科学知识和大量事实反驳各种妖魔化水电的言论,夺回失去的舆论阵地,为国家支持发展水电的战略决策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能源》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