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打造绿色、和谐的农村水电
2012/5/24 7:46:43 新闻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5月23日电(记者 于文静)农村水电对促进节能减排、改善民生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农村水电建设步伐加快,与此同时,水电站建设管理、对生态环境影响等问题越来越被公众关注。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上,记者就农村水电发展的热点问题,专访了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
农村水电总装机达6212万千瓦
记者: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提出,要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前提下,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开发许可,强化安全监管,大力发展农村水电。去年我国农村水电发展情况如何?
胡四一:2011年,农村水电工作成绩显著,中央投资持续增长,全年新增装机328万千瓦,总装机达6212万千瓦。
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全面实施。国家批复了“十二五”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启动331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281个、装机109万千瓦中央补助投资的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项目开工,全年完成投资22亿元。
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规模扩大。2011年新开工小水电代燃料项目51个,自2009年全面实施以来建设项目达204个、装机51万千瓦,可解决45万户、170多万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保护森林面积630多万亩。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正式启动。水利部、财政部联合批复浙江、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6省区市试点实施方案。目前733个试点项目中已有722个完成机电设备招标,116个项目改造完成并发挥效益,节能减排、惠农保安等作用初步显现。
安全监管覆盖率超90%
记者:近年来,甘肃白龙江、疏勒河和湖北神农架林区等小水电开发情况引起媒体关注,对此,水利部采取哪些措施加强监管?
胡四一: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对甘肃白龙江、疏勒河和湖北神农架林区等社会关注的小水电开发情况进行调查,湖北、甘肃两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配合督查,认真核实情况,指导和督促地方调整发展思路,提出对策措施。
各地认真贯彻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全覆盖大检查的通知》,水利部派出检查组对8个重点省份进行督查。截至去年底,已有4.1万多座农村水电站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覆盖率超过90%。2011年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均比上一年下降50%以上。
今年,各地要逐站落实监管责任,安全监管覆盖率要达到95%。要积极探索对民营电站的监管方式,加强对乡镇监管电站的指导。下半年,水利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
记者:有媒体报道小水电破坏当地生态,造成一些河流断流。水利部门如何协调水电开发与保护生态之间的关系?
胡四一:农村水电过去在解决农村无电缺电问题、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当时开发理念和条件限制,早期建设的部分电站存在河段减水脱流,影响河流生态和下游生产生活用水等问题。
对此,水利部发布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农村水电开发建设应满足下游生态用水要求。各地主动采取对策措施,如河北明确水能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福建要求对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已建电站按程序评估后逐步拆除。
同时,组织开展全国水能资源开发规划调查,基本摸清各地规划工作现状和5260条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情况。长江水利委员会、广西等明确水能资源禁止开发区、规划保留区和开发利用区。浙江、广东、陕西、甘肃等省出台生态流量管理意见,规定小水电站最小下泄生态流量,福建在重点流域安装生态流量监控装置,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绩效考核。
今年水利部将积极推动绿色水电评价,完善农村水电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引导建立环境友好、社会共享、经济合理和安全高效的绿色小水电。
夯实农村水电发展政策基础
记者:当前,节能减排为农村水电发展带来新机遇,扶贫攻坚明确了农村水电新任务,今后农村水电发展的重点是哪些?
胡四一:农村水电发展潜力大,前景广阔,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法规体系尚未建立,电价政策未有效落实,安全监管体制还需完善,农民受益机制还需不断创新。
2012年,水利部将继续建设“民生水电、平安水电、绿色水电、和谐水电”。保持中央投资稳步增长,新增农村水电装机300万千瓦,确保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任务,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全面开展中小河流水能资源规划,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全覆盖,积极推动农村水电直供电片区电网改造。
同时,加快推进农村水电立法,强化政策研究。深入研究农村水电在生态、环保、惠农和信贷支持等方面的政策,特别是加强上网和电价政策研究,逐步解决农村水电上网难、电价低问题。
农村水电总装机达6212万千瓦
记者: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提出,要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前提下,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开发许可,强化安全监管,大力发展农村水电。去年我国农村水电发展情况如何?
胡四一:2011年,农村水电工作成绩显著,中央投资持续增长,全年新增装机328万千瓦,总装机达6212万千瓦。
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全面实施。国家批复了“十二五”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启动331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281个、装机109万千瓦中央补助投资的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项目开工,全年完成投资22亿元。
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规模扩大。2011年新开工小水电代燃料项目51个,自2009年全面实施以来建设项目达204个、装机51万千瓦,可解决45万户、170多万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保护森林面积630多万亩。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正式启动。水利部、财政部联合批复浙江、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6省区市试点实施方案。目前733个试点项目中已有722个完成机电设备招标,116个项目改造完成并发挥效益,节能减排、惠农保安等作用初步显现。
安全监管覆盖率超90%
记者:近年来,甘肃白龙江、疏勒河和湖北神农架林区等小水电开发情况引起媒体关注,对此,水利部采取哪些措施加强监管?
胡四一: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对甘肃白龙江、疏勒河和湖北神农架林区等社会关注的小水电开发情况进行调查,湖北、甘肃两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配合督查,认真核实情况,指导和督促地方调整发展思路,提出对策措施。
各地认真贯彻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全覆盖大检查的通知》,水利部派出检查组对8个重点省份进行督查。截至去年底,已有4.1万多座农村水电站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覆盖率超过90%。2011年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均比上一年下降50%以上。
今年,各地要逐站落实监管责任,安全监管覆盖率要达到95%。要积极探索对民营电站的监管方式,加强对乡镇监管电站的指导。下半年,水利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
记者:有媒体报道小水电破坏当地生态,造成一些河流断流。水利部门如何协调水电开发与保护生态之间的关系?
胡四一:农村水电过去在解决农村无电缺电问题、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当时开发理念和条件限制,早期建设的部分电站存在河段减水脱流,影响河流生态和下游生产生活用水等问题。
对此,水利部发布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农村水电开发建设应满足下游生态用水要求。各地主动采取对策措施,如河北明确水能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福建要求对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已建电站按程序评估后逐步拆除。
同时,组织开展全国水能资源开发规划调查,基本摸清各地规划工作现状和5260条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情况。长江水利委员会、广西等明确水能资源禁止开发区、规划保留区和开发利用区。浙江、广东、陕西、甘肃等省出台生态流量管理意见,规定小水电站最小下泄生态流量,福建在重点流域安装生态流量监控装置,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绩效考核。
今年水利部将积极推动绿色水电评价,完善农村水电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引导建立环境友好、社会共享、经济合理和安全高效的绿色小水电。
夯实农村水电发展政策基础
记者:当前,节能减排为农村水电发展带来新机遇,扶贫攻坚明确了农村水电新任务,今后农村水电发展的重点是哪些?
胡四一:农村水电发展潜力大,前景广阔,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法规体系尚未建立,电价政策未有效落实,安全监管体制还需完善,农民受益机制还需不断创新。
2012年,水利部将继续建设“民生水电、平安水电、绿色水电、和谐水电”。保持中央投资稳步增长,新增农村水电装机300万千瓦,确保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任务,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全面开展中小河流水能资源规划,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全覆盖,积极推动农村水电直供电片区电网改造。
同时,加快推进农村水电立法,强化政策研究。深入研究农村水电在生态、环保、惠农和信贷支持等方面的政策,特别是加强上网和电价政策研究,逐步解决农村水电上网难、电价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