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王仲颖
2012/5/4 9:08:34 新闻来源:中国能源报
打造可再生能源决策研究的国家级平台
——访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王仲颖
本报记者 桂俊松 肖蔷 刘一丁 《 中国能源报 》( 2012年04月30日 第 04 版)
■王仲颖
编者按
2月23日,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China 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Center,简称CNREC)正式在北京挂牌。在中心成立仪式上,有分析人士指出,CNREC将成为影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量级单位。国家成立该机构的原因是什么?中心的主要职能有哪些?今年又准备进行哪些项目规划?在中心成立2个月之际,《中国能源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专访了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王仲颖。
中心职能是按照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和批准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具体包括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法规研究,协助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建设等内容。
中心成立条件已经成熟
中国能源报:能否请您谈谈国家成立可再生能源中心的原因?
王仲颖:国家能源局依托发改委能源所成立可再生能源中心有三方面的考虑:首先,国家需要一个机构专门研究可再生能源问题。近年来,随着能源安全、环境以及气候变化等问题的凸显,我国十分重视清洁能源的发展。虽然目前我国的研究机构有很多,但是真正中立、且从国家层面研究可再生能源发展问题的机构仍然缺乏。在这种情况下,中心的成立十分必要。
其次,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成立是中丹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的要求。丹麦政府提供1亿丹麦克朗支持中国政府加强能力建设、发展可再生能源,其中主要合作内容是帮助我们建立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支持研究制定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方面的发展战略路线图,推动中丹企业间合作并创新技术、开展示范项目等。2009年,中国-丹麦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对组建国家中心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论证。经过3年多的准备,中心成立的各方面条件都已成熟。
最后,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成立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中心原来是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下面的研究部门,最早叫农村能源研究室,后来改名叫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一直从事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相关研究。随着可再生能源在中国的迅速发展,中心的工作人员和细分领域开始增多,中心的成立显得非常迫切。同时,我们也希望中心建立后,能通过市场机制手段解决人才流失问题,这也符合目前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
中国能源报:可再生能源中心挂牌后,组织结构有何变化?
王仲颖:目前中心采用自上而下三级管理体制,即指导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中心管理层以及一个咨询委员会。中心内设7个部门,包括政策研究部、产业发展研究部、综合示范项目部、信息和系统分析中心、综合管理部、国际和区域合作部以及保定电谷可再生能源检测有限公司。
政府是中心服务的主体
中国能源报:您上面提到,可再生能源中心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政府服务?
王仲颖:应该说,我们的机构职能是按照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和批准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包括: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法规研究,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为行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建设,开展行业管理政策研究、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等;协助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家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项目,做好示范项目的设计、申报、监测、评价,以及宣传和培训等工作;收集和分析国内外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相关数据,开展行业信息统计、监测和评估,为政府决策、产业发展和企业投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协助开展国际可再生能源合作项目的管理,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的国际交流合作。
作为国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智库和知识中心,我们的发展目标是通过研究工具和方法学的开发,逐步成为在国内外可再生能源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的国家级非营利专业机构;作为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的业务支撑机构,通过各项能力建设活动,逐步成长为推动国家可再生能源产学研协作发展的综合性服务力量,从而不断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中心工作已经展开
中国能源报:中心成立已有2个月,目前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王仲颖:今年我们的工作重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在国家能源战略中的定位及实施研究,将启动《2050中国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情景及途径研究》,开展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2030)发展规划研究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十三五”规划研究来落实国家的可再生能源长远发展目标。
二是做好为国家能源局的服务和智库支持,协助能源局完成绿色能源示范县、新能源示范城市的申报、评估、跟踪等工作,建立产业发展的检测评价体系,发布可再生能源的信息和报告,为建立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完善产业服务体系提供支撑。
三是计划开发自己的研究方法和模型系统——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决策支持系统,即支撑中心对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具体问题给政府拿出完整、可操作性强的方案。
此外,在人事上,我们也将做好中心的建章立制和人员的激励机制工作。
中国能源报:目前业界比较关注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式发展。您之前在中心成立时也以德国举过例,提到德国人在家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两周之内就能并网。
王仲颖:我们正在重点研究这个问题。我国可再生能源并网难已不是新话题。国外可再生能源易并网与其电力系统运行模式有关。在这些国家,电网一般都是充当“高速公路”的角色,只收取过网费,其电力系统运作的核心是“独立电力系统运营商”或“输电系统运营商”,相当于我们的电网调度中心。它们都是非赢利性机构,更能从国家利益和民众的利益出发,为所有有用电权力的用户提供无歧视、无障碍性供电服务。我国的电力体制情况则是相对复杂。其实,就电网的情况和火电电源点的布局而言,对可再生能源接入来讲,分布式用起来更经济、成本更小、效率也更高。而且我国的电网无论在自动控制上,还是输电线路建设上都不比国外差,目前电网公司的整体优势远没有发挥出来。我们现在正在研究如何在现有的格局下做出有益调试,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以促进可再生能源并网。
中国能源报:您说的有益调试是指配额制吗?
王仲颖:配额制只是一个方面,业界确实对其出台比较关心,配额制今年应该会推出。配额制是在目前的电力体制无法尽快改革到位的情况下,为实现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采取的一种利益平衡机制。我个人认为至少在2020年前,它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消纳将起到重要作用。配额制确定了大型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地方政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和消纳的三大责任主体。配额制的实施将与国家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的宏观目标相协调。
——访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王仲颖
本报记者 桂俊松 肖蔷 刘一丁 《 中国能源报 》( 2012年04月30日 第 04 版)
■王仲颖
编者按
2月23日,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China 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Center,简称CNREC)正式在北京挂牌。在中心成立仪式上,有分析人士指出,CNREC将成为影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量级单位。国家成立该机构的原因是什么?中心的主要职能有哪些?今年又准备进行哪些项目规划?在中心成立2个月之际,《中国能源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专访了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王仲颖。
中心职能是按照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和批准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具体包括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法规研究,协助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建设等内容。
中心成立条件已经成熟
中国能源报:能否请您谈谈国家成立可再生能源中心的原因?
王仲颖:国家能源局依托发改委能源所成立可再生能源中心有三方面的考虑:首先,国家需要一个机构专门研究可再生能源问题。近年来,随着能源安全、环境以及气候变化等问题的凸显,我国十分重视清洁能源的发展。虽然目前我国的研究机构有很多,但是真正中立、且从国家层面研究可再生能源发展问题的机构仍然缺乏。在这种情况下,中心的成立十分必要。
其次,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成立是中丹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的要求。丹麦政府提供1亿丹麦克朗支持中国政府加强能力建设、发展可再生能源,其中主要合作内容是帮助我们建立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支持研究制定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方面的发展战略路线图,推动中丹企业间合作并创新技术、开展示范项目等。2009年,中国-丹麦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对组建国家中心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论证。经过3年多的准备,中心成立的各方面条件都已成熟。
最后,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成立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中心原来是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下面的研究部门,最早叫农村能源研究室,后来改名叫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一直从事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相关研究。随着可再生能源在中国的迅速发展,中心的工作人员和细分领域开始增多,中心的成立显得非常迫切。同时,我们也希望中心建立后,能通过市场机制手段解决人才流失问题,这也符合目前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
中国能源报:可再生能源中心挂牌后,组织结构有何变化?
王仲颖:目前中心采用自上而下三级管理体制,即指导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中心管理层以及一个咨询委员会。中心内设7个部门,包括政策研究部、产业发展研究部、综合示范项目部、信息和系统分析中心、综合管理部、国际和区域合作部以及保定电谷可再生能源检测有限公司。
政府是中心服务的主体
中国能源报:您上面提到,可再生能源中心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政府服务?
王仲颖:应该说,我们的机构职能是按照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和批准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包括: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法规研究,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为行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建设,开展行业管理政策研究、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等;协助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家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项目,做好示范项目的设计、申报、监测、评价,以及宣传和培训等工作;收集和分析国内外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相关数据,开展行业信息统计、监测和评估,为政府决策、产业发展和企业投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协助开展国际可再生能源合作项目的管理,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的国际交流合作。
作为国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智库和知识中心,我们的发展目标是通过研究工具和方法学的开发,逐步成为在国内外可再生能源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的国家级非营利专业机构;作为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的业务支撑机构,通过各项能力建设活动,逐步成长为推动国家可再生能源产学研协作发展的综合性服务力量,从而不断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中心工作已经展开
中国能源报:中心成立已有2个月,目前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王仲颖:今年我们的工作重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在国家能源战略中的定位及实施研究,将启动《2050中国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情景及途径研究》,开展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2030)发展规划研究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十三五”规划研究来落实国家的可再生能源长远发展目标。
二是做好为国家能源局的服务和智库支持,协助能源局完成绿色能源示范县、新能源示范城市的申报、评估、跟踪等工作,建立产业发展的检测评价体系,发布可再生能源的信息和报告,为建立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完善产业服务体系提供支撑。
三是计划开发自己的研究方法和模型系统——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决策支持系统,即支撑中心对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具体问题给政府拿出完整、可操作性强的方案。
此外,在人事上,我们也将做好中心的建章立制和人员的激励机制工作。
中国能源报:目前业界比较关注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式发展。您之前在中心成立时也以德国举过例,提到德国人在家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两周之内就能并网。
王仲颖:我们正在重点研究这个问题。我国可再生能源并网难已不是新话题。国外可再生能源易并网与其电力系统运行模式有关。在这些国家,电网一般都是充当“高速公路”的角色,只收取过网费,其电力系统运作的核心是“独立电力系统运营商”或“输电系统运营商”,相当于我们的电网调度中心。它们都是非赢利性机构,更能从国家利益和民众的利益出发,为所有有用电权力的用户提供无歧视、无障碍性供电服务。我国的电力体制情况则是相对复杂。其实,就电网的情况和火电电源点的布局而言,对可再生能源接入来讲,分布式用起来更经济、成本更小、效率也更高。而且我国的电网无论在自动控制上,还是输电线路建设上都不比国外差,目前电网公司的整体优势远没有发挥出来。我们现在正在研究如何在现有的格局下做出有益调试,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以促进可再生能源并网。
中国能源报:您说的有益调试是指配额制吗?
王仲颖:配额制只是一个方面,业界确实对其出台比较关心,配额制今年应该会推出。配额制是在目前的电力体制无法尽快改革到位的情况下,为实现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采取的一种利益平衡机制。我个人认为至少在2020年前,它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消纳将起到重要作用。配额制确定了大型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地方政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和消纳的三大责任主体。配额制的实施将与国家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的宏观目标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