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小水电要发挥大能量
2011/3/7 8:42:01 新闻来源:大江网
大江网北京讯 特派记者秦海峰报道: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3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向大会提交建议,建议尽快制订颁发《农村小水电建设管理条例》,增加对小水电的补贴力度,理顺小水电定价体系,使小水电发挥大能量。
小水电监管难导致无序开发
目前市、县两级小水电监管职能仍未理顺,有的监管职能虽然理顺了,但没有设置和配备专门的管理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小水电监管难度大。
由于小水电监管缺位,水能资源无序开发,出现大量违规小水电站,工程质量未达标,埋下质量隐患;技术设备落后,过度开发,一个个电站形成一道道屏障,破坏生态环境,甚至影响防洪公共安全。
小水电“一站一价”不科学
目前小水电实行“一站一价”的上网电价审批制度,电价由供电企业与物价主管部门协议商定,小水电没有主动话语权,一站一价,全省小水电加权平均上网电价在每度0.27元左右,无论是否具备调峰能力,均低于火电等其他电价。
由于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不科学,使小水电的发展不能形成优势,加之水电站发电量只能销售给同一家企业,这造成了在输电线路建设、线损计量、资金结算、上网电量等问题上都由电网一家一言而定,小水电站根本无商业谈判资格,造成了小水电之间的不公平待遇。
扶持政策不兑现 资源占有不付费
小水电属清洁可再生能源,然而国家对小水电却没有分文补贴。
2000年前后,江西大部分市、县政府均将水能资源作为招商引资的优势条件,不仅无偿交付给客商开发,而且提供更多的诸如审批、移民征地补偿等优惠政策,政府仅获得小部分利税收益的现象。
江西小水电只三分之一保本
江西部分水电站建设时,只考虑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未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和调度手段,造成河流断流,生态遭到破坏,水事纷争不断。
随着建材价格、征地补偿标准、运行管理费用、银行贷款利率及税率的不断提高,电站经营愈加困难,目前江西农村水电站经营情况大概为三分天下,即三分之一微利运营,三分之一保本经营,三分之一亏损坚持。
建立健全法规优化电站布局
刘晓庄建议,应尽快制订颁发《农村小水电建设管理条例》及其相应的地方性配套文件,以法规的形式明确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
严格农村水电项目初步设计、工程质量、下闸蓄水、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管。
要按照流域梯级开发与统一调度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强化环评、有偿出让、规范建设、严格验收,促进山区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现小水电社会经济综合效益和生态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强化小水电质量监管 保护自然环境
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做好流域规划、水资源利用、蓄洪防汛、水土生态保护,以及环境修复、移民安置等论证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实施项目审批和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管,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与检查,增加安全性投入,切实保证施工质量。
开展对违规小水电和年久失修的陈旧小水电的清理整顿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容易造成生态破坏的,应该彻底清理,防止自然灾害的发生。
增加对小水电补贴理顺电价体系
建议尽快出台《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尽快制定鼓励小水电开发政策,实行水能资源开发权有偿出让制度;根据清洁发展机制的要求,增加生态资源税种,并参照风电的价格,向国家申请补贴。
针对小水电行业经营环境和经济效益不佳等问题,政府要开展上网电价、直供区建设等政策性调研,根据《电力法》“同网同质同价”的规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建立与完善科学合理的小水电上网价格体系。
小水电监管难导致无序开发
目前市、县两级小水电监管职能仍未理顺,有的监管职能虽然理顺了,但没有设置和配备专门的管理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小水电监管难度大。
由于小水电监管缺位,水能资源无序开发,出现大量违规小水电站,工程质量未达标,埋下质量隐患;技术设备落后,过度开发,一个个电站形成一道道屏障,破坏生态环境,甚至影响防洪公共安全。
小水电“一站一价”不科学
目前小水电实行“一站一价”的上网电价审批制度,电价由供电企业与物价主管部门协议商定,小水电没有主动话语权,一站一价,全省小水电加权平均上网电价在每度0.27元左右,无论是否具备调峰能力,均低于火电等其他电价。
由于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不科学,使小水电的发展不能形成优势,加之水电站发电量只能销售给同一家企业,这造成了在输电线路建设、线损计量、资金结算、上网电量等问题上都由电网一家一言而定,小水电站根本无商业谈判资格,造成了小水电之间的不公平待遇。
扶持政策不兑现 资源占有不付费
小水电属清洁可再生能源,然而国家对小水电却没有分文补贴。
2000年前后,江西大部分市、县政府均将水能资源作为招商引资的优势条件,不仅无偿交付给客商开发,而且提供更多的诸如审批、移民征地补偿等优惠政策,政府仅获得小部分利税收益的现象。
江西小水电只三分之一保本
江西部分水电站建设时,只考虑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未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和调度手段,造成河流断流,生态遭到破坏,水事纷争不断。
随着建材价格、征地补偿标准、运行管理费用、银行贷款利率及税率的不断提高,电站经营愈加困难,目前江西农村水电站经营情况大概为三分天下,即三分之一微利运营,三分之一保本经营,三分之一亏损坚持。
建立健全法规优化电站布局
刘晓庄建议,应尽快制订颁发《农村小水电建设管理条例》及其相应的地方性配套文件,以法规的形式明确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
严格农村水电项目初步设计、工程质量、下闸蓄水、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管。
要按照流域梯级开发与统一调度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强化环评、有偿出让、规范建设、严格验收,促进山区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现小水电社会经济综合效益和生态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强化小水电质量监管 保护自然环境
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做好流域规划、水资源利用、蓄洪防汛、水土生态保护,以及环境修复、移民安置等论证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实施项目审批和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管,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与检查,增加安全性投入,切实保证施工质量。
开展对违规小水电和年久失修的陈旧小水电的清理整顿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容易造成生态破坏的,应该彻底清理,防止自然灾害的发生。
增加对小水电补贴理顺电价体系
建议尽快出台《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尽快制定鼓励小水电开发政策,实行水能资源开发权有偿出让制度;根据清洁发展机制的要求,增加生态资源税种,并参照风电的价格,向国家申请补贴。
针对小水电行业经营环境和经济效益不佳等问题,政府要开展上网电价、直供区建设等政策性调研,根据《电力法》“同网同质同价”的规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建立与完善科学合理的小水电上网价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