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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志勇:促水电科学发展需抓六件事
2010/11/24 9:04:35    新闻来源:中国能源报
  促水电科学发展需抓六件事

  ——访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总经理晏志勇

  记者  胡学萃



晏志勇



  编者按

  2010年中国水电建设迎来了几件大事:中国水电一百年、水电装机突破2亿千瓦、三峡工程蓄水175米。业内人士认为,中国水电在经过了两年的沉寂之后在今年出现转机,实在是能源结构优化和实现减排目标的明智选择。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总经理晏志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还有六项工作要做。

  中国能源报:随着金沙江、雅砻江上一批水电站的陆续开工,中国水电又将迎来一个大发展的局面,这个大好形势来之不易。

  晏志勇:我认为,中国水电发展之所以有现在的大好形势,与这两年国家能源局的工作紧密相关。国家能源局成立两年来,围绕着“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进一步促进了我国水电科学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了水电开发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

  近年来,我国水电发展遇到的问题,包括环保、移民等,都与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健全紧密相关。国家能源局2008年刚刚成立,就针对水电发展遇到的问题,重点抓了建立健全水电开发管理体制机制的工作,委托我们研究起草《水电开发管理条例》。这个管理条例很重要,因为过去国家有关部门对水电开发管理虽然有相关的管理体制机制,对水电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和技术的进步,水电发展面临了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和新的问题,其中许多与管理体制机制紧密相关,非常需要从国家层面制定法规。通过制定这个条例,可以进一步明确水电开发中政府、投资方、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等各方的职责,明确有关各方在移民安置和生态保护方面的职责与义务,明确管理程序、工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水电科学发展。

  二是加强了水电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研究和制定。

  在这方面我们深有感触,能源局在抓战略和规划方面的力度明显加强了。社会上有一些争论,就是抨击水电的“无序开发”和企业的“跑马圈水”。我认为这与信息不太全面有关,国家层面管理的项目都要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开发规划,经过国家规定的项目前期研究的阶段,按照有关要求在进行。同时我们非常理解企业都想多开发并快开发,因为水电是可再生能源,“一江春水向东流,流的都是煤和油”,早一天建成早一天受益,白白浪费太可惜了。

  但国家层面需要笃定一个战略,那就是国家的水电资源是否需要开发?是否需要大规模地开发?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接下来要回答的问题就是如何加强环境保护和移民的妥善安置。如果战略层面的问题没有弄清楚,战术层面的规划问题就可能搅成一团乱麻。

  三是加强了水电开发移民安置和环境保护的工作。

  移民安置方面,近年来倡导实施多元化的安置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多元化安置就是除农业安置外,还应因地制宜采取包括投资性安置、长效补偿补助、结合城镇化建设进行城镇安置多种安置方式。国家能源局成立以来,也特别强调了贯彻中央、国务院保发展、保民生和保稳定的要求,把移民的利益放在非常高的位置,主持解决了许多问题,并在这个过程中探索如何体现以人为本,既有利于水电开发、又能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环境保护方面,我认为其中也有人们认识的问题。应该说所有的人类活动,都会或多或少地对自然环境产生影响。

  有的人纠结于水电开挖山体对局地的破坏,但没有从整个能源发展的高度来看问题。试想,如果不开发水电,都用火电,那么我国煤炭作为主要的能源已不堪重负的状况还将加剧,燃煤产生的环境影响还将加重,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15%的目标如何实现?所以我一直在呼吁,一定要将能源发展、经济发展、电力发展、水电发展、和生态环境发展放到同一个层面去研究,不能割裂开来。

  四是加强了工程建设安全的研究工作。

  汶川地震之后,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水电工程防震抗震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组织我们这样的技术单位,派出了多支专业队伍,对震区所有的水电都进行了全面调查,对所有在建和待建电站的抗震设计都进行了全面复核。组织制定并发布了《汶川地震灾区水电站恢复重建导则》,很好地指导了汶川地震灾区水电站恢复重建工作。并没有因为我们的水电工程经受住了考验而忽视安全工作。

  同时汶川地震也给我们提了个醒,那就是如何进一步提高水电工作的安全性。毕竟地震后还有不少的电站不能运行,有的闸门提不起来,有的是一些建筑物受到了损毁等等。因此在未来我们能不能做得更好,尤其是面对未来的高坝大库,更应该加强安全方面的工作。以后的一些大坝会比现在的更高一些,我们还将面临挑战,决不可掉以轻心。

  五是加强了科研和技术标准工作。

  国家能源局成立后,非常重视能源科技进步和技术标准工作。设立了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针对水电开发面临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推进进一步健全水电开发的技术标准体系,组织制定了新的相关规程规范。

  六是加强了水电建设的宣传工作。

  国家能源局成立后,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例如举办高级论坛、和《中国能源报》合作的水电产业系列报道、水电百年的庆祝仪式等等。水电的专业性特别强,因此舆论引导也格外重要,现在国家专门有一个部门在抓这个工作,而且宣传是抓在点上的。

  现在国内国外对于中国水电的舆论氛围已经不像过去那样剑拔弩张了,说明宣传工作收到了实效。现在能源行业基本上达成一个共识,那就是水电建设在国家优化能源结构和节能减排方面的作用举足轻重,不可替代,应该加快开发。

  中国能源报:未来在哪些方面还有待加强?

  晏志勇:要促进我国水电科学发展,未来还有六个方面有待加强:

  第一、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强交流,形成共识,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推进社会形成共识。这两年,通过国家能源局的工作,与能源相关的政府部门都对大力开发水电形成了广泛共识。但是在能源界之外,很难全面了解我国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为什么要开发水电这个问题外界还有疑问,这需要各方面协调工作。体制机制要健全,各部门的沟通非常重要。如今,我们向全世界承诺的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水电不贡献8%到9%,这个承诺是无法兑现的。据2008年的数字,水电的贡献是6.3%,未来剩下的也不只是8.7%这么简单,因为还有一个总量的扩大。水电是最适合大规模发展的能源,技术也是最成熟的,要在各部分之间好好沟通形成国家层面的共识。

  第二、就环保和移民问题产生的原因,组织有关方面进行全面的研究,出台法规措施,以促进事情的解决。移民问题不是简单的钱多了还是少了的问题,最紧要的还是需要建立健全移民的管理体制机制。

  第三、加快研究水电建设管理的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明确并协调好各方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水电开发必须经历的有关程序,包括移民和环境保护。强化体系,理顺审批核准关系和程序。现在水电项目的核准需要盖的章很多,有的一个部门就要盖好几次,而且相互牵制。审批比较慢这也是原因之一,再加上舆论环境纷纷扰扰,所以就更慢了。

  第四、加强研究资源所在地和受电地区的利益共享机制。目前,水电工程在建设时期对当地贡献的税收较大,到了运行期就小了,应考虑进行调整,因为水电工程所在地多为经济较落后的地区。开发西部水电,实施“西电东送”之后,对东部、中部地区的减排和能源结构的优化都有较大贡献,然而工程所在地为此做出了巨大贡献,却从中受益不大。现在有不少西部地区已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应该抓紧研究,建立合理的共享机制。

  第五、明确水电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水电丰富的西部地区经济较落后,生态环境也较脆弱,即使不开发水电,国家肯定也要采取措施促进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开发水电有利于加快这一进程,如何形成合力、获得更好的共赢是关键,这需要系统研究,以法规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从而避免在过程中“讨价还价”、“一事一议”和因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第六、促成市场化的水电电价的形成机制。全国的水电电价比火电平均低0.1-0.12元,按照《电力法》,应该是同网同质同价。也就是说,用户用的是电这种商品,至于是什么电,用户不知道。所以电价应该市场化,国家需要有调控,但调控要有科学方式。

  我认为迫切需要进一步理顺水电电价的形成机制,还水电成本原貌,把水电开发进一步做好的移民安置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的投入计入成本,反映到电价。去年水电发电量是5700多亿千瓦时,如果每度水电电价增加5分钱,一年就是200多亿元,而对全国平均电价的影响只有几厘钱,却可以解决大问题。

  总的说来,国家能源局成立之时恰逢中国水电开发因为环保和移民问题的困扰,经历了非常辉煌的发展时期之后的困难时期。有数据为证,国家核准新开工的水电装机,由2005年的2706万千瓦、2006年的1951万千瓦,骤降到2007年234万千瓦、2008年267万千瓦。

  国家能源局成立以来,国家在能源界、电力界形成了加快水电开发的广泛共识,认为水电要优先开发,这个是非常不容易的成绩。

    《中国能源报》 (2010-11-22 第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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