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www.hydropower.org.cn 日期:2009-03-09 供稿:转自:中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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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因参加江河十年行而入选2007年绿色人物的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章轲,因在其所在的报纸上编造国外水电开发程度远远低于国内的虚假数据,并以此为理由公开呼吁中国的水电开发该降温了。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国内知名水电打假专家(网名“水博”)在其博客上斥责记者为“无知无耻”所引发的“造谣记者维权”案,日前已经在宣武法院一审庭审完毕。法庭上记者回避讨论造谣文章内容,坚持称其文章内容属学术争论与其名誉权的受损无关联性。 而水电专家则称,记者捏造虚假数据属颠倒黑白的事实判断问题,不属于任何学术观点争论。并怀疑其动机与入选绿色人物候选人有关。专家还认为,记者文章的数据多处完全颠倒黑白,并最后得出与现行国家政策截然相反的结论,决非一般的报道失实,而明显具有故意捏造数据,污蔑国家现行水电发展政策之嫌。广大网友则关心网络论坛、博客的言论自由度将如何界定,今后批评造谣记者无知无耻是否也将构成名誉侵权? 总之,专家打假遭遇造谣记者维权结果如何,宣武法院将择日宣判。判决之前专家提交最后陈述词,再次坦诚心路历程。
水电专家在法庭提交的被告最后陈述词:
尊敬的法官:
关于章轲诉我名誉侵权一案,我的最后陈述如下:
众所周知,中国的知识分子都讲究温文尔雅,都要非常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前,我的很多同事,见到一些有关水电方面的谣言,总认为这些谣言非常幼稚、可笑,不值得一驳。他们经常劝我也不要去理睬他们,最多是想办法在一些适当的场合,发表一些正确的说法予以澄清。有针对性的点名道姓的反驳别人的做法,有时候被人看成是有失知识分子的高雅。还是有人善意的劝我说,专家不能跟那些无知的极端分子一般见识,有的甚至对我说,你如果直接反驳他,就是抬高了他们,同时也会有损于你自己的身份。
应该说这些说法不无道理。我们现实的社会风气,确实如此。无论在哪一个行业,勇于揭露谣言的专家、学者,稍有不慎难免会受到一些人的批评、指责甚至是攻击、谩骂。但是,我们又不能不承认,这些揭露谣言的专家学者,对于我们这个社会的正常发展是多么的重要。一些对于专家来说看似非常简单的伪科学谣言,对于公众可能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并有可能造成极大的伤害。“奥美定”丰胸美容,三鹿奶粉事件,都不能不说与某些行业的专家失职有关。
在我所从事的行业也不例外。2003年9月,在社会上掀起了一股所谓“保留怒江生态江”的风潮,经过多年来的反复争论、较量,现在这些谣言已经基本被揭穿。但是,怒江开发已经这种谣言耽误了6年,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损失是无可挽回的。2005年4月我和几位院士以及专家到怒江考察,看到怒江现状和当时社会舆论的巨大差异,随行的院士给我们水电专家一些很中肯的提醒。他认为怒江问题之所以搞成这样谣言盛行和水电界的专家们太中庸有点关系。对于污蔑行业发展的谣言,没有人站出来及时的、正面的回击伪环保谣言,所以才形成了这种谣言惑众的局面。当时我还并没有太深的体会,但是,几年下来严酷的现实,却完全改变了我的态度。负有向公众说明科学真相义务的专业人士,对伪环保谣言宣传的任何一点点仁慈,都将会是对群众的残忍。
当你看到怒江沿岸还有那么多的群众,至今还生活在半原始的状态中;当你看到他们吃得是什么,穿的是什么?住的是什么,用的是什么的时候;当你看到父母把自己未成年的孩子,夹在大腿中,渡过命悬一线的溜索的时候;当你发现他们在超过5、60度的陡坡上刀耕火种的劳作,一不小心随时有可能跌进万丈深渊的时候;当你知道一场大雪居然能够冻死29个怒江百姓的时候(要知道这个冻死人的比例,要远远高于08年我国南方大面积的雪灾);当你听说怒江地区比我还要年轻的得多的村镇干部们,经常要爬过几百里的山路,能让参加会议的村民喝上一碗他们带来的鸡煮的汤,村里的百姓竟然都像过节一样高兴的时候。你作为一个深知怒江丰富水电资源之巨大的水电工作者,你的心情能不感到一种震撼吗?
怒江山清水秀,水电、矿产资源非常丰富,为什么解放快60年了我们怒江的人民至今还要捧着金碗要饭吃?改革开发之前,我们说国家没有钱,大家都穷,怒江资源无法开发,经济发展不起,来我们科技人员无能为力。但是,现在我们分明知道怒江孕育着巨大的水能资源,如果把它开发利用了,别的效益都不用计算,仅仅从发电节约了煤炭一像计算,就相当于怒江的每一个移民,每年可以为国家生产1000吨的煤炭。这个数字,已经几倍的超过了我们国家的煤矿工人。而且这种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的使用,还将大大缓解全球的温室气体排放,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石油、煤炭等不可再生资源。
然而,所有这一切都是被国内外勾结的一些伪环保欺骗宣传所阻碍的。除此之外,这种现状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我们水电工作者,特别是像我这样负有科普宣传职责的科技工作者的失职。是我们的本职工作没有做好,才让全国人民不理解水电开发,才让怒江人民至今还不能摆脱贫困。作为一名水电科技工作者在我的内心的深处,我始终有一种愧对怒江人民的自责。
尽管我也像很多善良的人一样,经常给怒江贫困的百姓一些善意的捐助,但我深深知道我们科技工作者作用绝不仅局限于此,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们大家对怒江的最大帮助决不是什么捐款,而是对他们的理解,对他们向往文明生活的权利的尊重和对他们要求发展的愿望的支持。特别是对于像我这样的水电科技工作者,支持他们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要用自己的知识揭露一切造谣诬蔑水电开发的欺骗谣言。因而,从此我也确实就义无反顾地走上了这样一条,利用各种机会高声揭露伪环保欺骗宣传的道路。
令人十分庆幸的是我所从事的水电行业,确实与其他行业有很大的不同,非常值得我倾心的投入。假设我从事石油,煤炭,甚至汽车等行业,如果别人不理解,不让你发展,你等到大家理解了、需要了,再去干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好。但是我从事的水电行业不一样啊!因为它是可再生的能源,同时又是不可保存的能源,任何一点贻误都将是永远的有去无回损失。比如就单单是一个怒江开发,晚开发一天就要相当于我们损失掉二千多节火车皮的煤炭啊!中国现在大约还有每年相当于十亿吨原煤的水能没有开发利用,就是按最终再能只开发一半计算,我们每天也要浪费掉2万多节火车皮的煤炭。要不然那些国外仇视中国发展极端组织,为什么舍得给成功阻碍怒江开发的功臣动辄就发放几万、几十万美金的奖金呢?因为,能阻碍怒江这样的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就是给中国发展制造出来了最大麻烦。中国不发展他们就能保持相对优势的地位,就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
全世界各国领导为了解决世界的能源和环境难题,倡议使用可再生能源。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最现实、最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就是水电。所以,2002年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上,各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发展中国家大力开发水电,减少化石资源的燃烧,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存下更多的资源。然而,奇怪的是反对、破坏这一环保措施的,竟然全是一些打着环保旗号的极端组织。他们在维护自己的优势地位,阻碍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同时,也阻碍了全世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使整个世界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包括宝贵的不可再生能源资源和日益危险的世界气候、环境。
然而,面对这种困境我们水电专业人员的声音是微弱的。目前善于打舆论战的颜色革命势力通过影响、收买记者,已经成功的误导了我们社会的舆论。水电开发遭受不公正的社会舆论压制的情况,已经影响到我们政府的决策。尽管我们很多的国家能源政策中都一再强调要优先发展水电,尽管我国的水电建设的绝对速度也并不算慢。但是,在实际当中像怒江这样没有任何明确的理由,却迟迟得不到批准的水电项目却比比皆是。据统计在我国前几年新增电力装机将近一亿千瓦的情况下,2007年被核准的大中型水电总共才270万千瓦,还不足整个电力增长总量的5%。
由于能源结构严重恶化,我们国家煤炭的消耗量,早已大大超过了实际的开采和运输能力。去年上半年我国遭遇了严重的煤电危机。管制电价必然出现电荒,放开电价必然出现煤荒。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只有鼓励遍布全国的小煤窑加紧生产,才能渡过难关。在我国煤电矛盾最突出的时刻,我国小煤窑的生产事故也达到了顶峰。仅从去年9月4日到21日短短的17天时间里,就发生了9次矿难。372人死亡,50多人失踪。17天的矿难的实际死亡人数达到四百多人。平均不到两天就发生一次矿难,一次矿难平均死人40到50人。很难想象,如果不是全球经济危机爆发,我国这种煤炭供应极度紧张的局面,持续到了冬季与社会公众的冬季采暖问题交织在一起,还将会产生什么样的严重后果?10月份全球经济危机的爆发,意外的缓解了我们的能源严重短缺的困境。然而,虽然现在煤炭价格已经大幅度下降,但是,社会用电量也急剧下降,我国能源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并没有得到缓解。
大量新投产火电机组明显已经成为不良资产,大大加剧我国的金融风险和经济危机。恶化的能源结构,让历来都是国家利税大户的国有电力企业,全面巨额亏损,煤、电之争矛盾重重,我国整个能源、电力行业的发展前景丝毫也不容乐观。加上即将到来的,国际社会要求我们温室气体减排的压力,我们忧国忧民的专业人士真是心急如焚,但是,我们的声音在社会上几乎没有多少人能听得到。而我们看到的却是一大批有国际资金支持的反对水坝、诬蔑水利水电开发的造谣宣传活动,越来越猖獗。像本案原告所参加的“江河十年行”就是这样最典型的双向造谣活动。他们沿途以新闻记者和所谓专家的身份大肆的向群众散布污蔑水利水电建设的各种谣言。反过来又以参加了实地考察的借口,通过自己掌握的报纸向社会各界进行造谣宣传。根据中央电视台已经播放的《怒江故事》节目揭露,在去年的世界遗产组织开会前夕,他们竟然冒充怒江当地一群青年的名字写信希望警告和制裁中国。
不了解这些情况的人,看到原告等人的造谣污蔑水电的文章很有可能会认为是工作失误。但是,我至今认为他们是故意。一方面参加了“江河十年行”的记者们,大都是要写出一些造谣、诬蔑水电的文章的,这能都是偶然的失误吗?。另一方面章轲的造谣文章出来后,我曾经打电话给文章中的专家刘树坤,问他一个专业人员怎么能那样的胡说,你的根据在哪里?他告诉我说,只有开发度不超过40%是他说的,后面80%和100%的话,都不是他说的。当时我觉得这种解释还是合乎情理的,章轲自己不懂专业,可能在什么地方接受了错误的信息,然后大肆发挥是完全有可能的。但是,最近当我的律师去向刘树坤核实取证的时候,刘树坤却翻然改口说,在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坚持所有的错话都是他说的。这显然是他们经过权衡之后,认为尽管让一个有专家资历的人说谎很难看,也不大符合逻辑。但是,由于只有章轲是当事人,所以,这样的策略对他们的诉讼取胜是有利的。这种配合和变化就不难暴露他们所写的造谣文章,是预谋故意还是一时的失误。可惜中国还没有一部公益诉讼的法律,尽管它们的恶意行为,已经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但是,我却没资格告他们,而他们到是可以以被揭露造谣过程中的词句不妥,把我告上法庭。
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人,我确实会有很多小辫子被这些造谣污蔑国家发展的绿色利益集团抓住。我的一些词句在不了解内情的常人看来确实不够友善,不够文雅。但是,如果了解了内情,最多也只能说我的斗争方式还不够策略。说实话如果容许,我会在各种场合用最有效的方式揭露他们。多年来我一直在论坛、博客和公开媒体上,尽最大可能的用合法的方式揭露、批评伪环保欺骗。尽管有人恨我、有人骂我、有人不理解我,但是,我却相信历史会证明一切,一个以国家利益为重,一个总觉得应该为贫困地区群众做点什么的人,决不会永远的被人误解。而且,事实上,我也已经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和很多来自方方面面的鼓励和支持。
例如,由于我长期从事水电科学技术工作,对国际国内水电开发的综合情况了解得比较全面,因而,经常能在第一时间内指出一些反对水电开发不适当言论错误所在。为此,我所在的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和我的笔名水博几乎成为国内水电界的揭露各种谣言主要代言人。在积极宣传水利水电科普知识的同时,我们也多次在各种有关水电和国家发展的社会争论中,发挥出专业学术组织和科学技术人员的特殊作用。甚至可以说是国内极端环保组织欺骗宣传最大的克星。也有媒体曾专门写过得的报道我的文章《水博:中国水电科学大众化传播的布道者》。
我的一些揭发批判文章,不仅网友喜欢,有的曾得到中宣部新闻局的书面表扬。前年,国际国内曾经挂起了一股造谣污蔑我国三峡建设的风潮,我也是在第一时间对美国《华尔街日报》的造谣文章进行了有力的批驳。所发表的《华尔街的傲慢与偏见》一文,被广泛转载(狗狗搜索近2万,百度搜索8万多)。为此,我还受到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的当面表扬,感谢我从科学技术角度为三峡工程所作的正确解释,并被邀请作为专家和他一起参加了中央电视台的新闻会客厅节目。有人可能说我是在为自己升官发财,拍政治马屁,我能说明我不是。当年纽约时报的记者采访我的时候,曾经告诉我说,他们根据新华社英文通稿的意思,觉得中国政府确实已经改变了对三峡工程的看法。我回答他们说,我是一个科技人员,我所阐述的东西只能依据科学和事实,而不是政府的态度。也许正因为我的这种表态,他们才相信我发表了一篇非常客观、公正的评论文章。
去年512大地震之后,那些打着绿色旗号一些仇视国家发展的利益集团组织,立刻就开始含沙射影的造谣,诬蔑是中国的发展建设引发了大地震。我同样也是利用我的博客第一时间对这些伪环保欺骗进行揭露和驳斥。由于揭露的及时、有力,也经常别一些媒体支持和网站转载,成为维护我们国家发展权的重要舆论支持。我最近发表的《炒作汶川大地震 《科学》杂志不科学》一文,也在国内外起到了较大作用,很多海外爱国的华人给我写邮件、打电话对我的正义行为表示感谢。(狗狗搜索九百多,百度搜索1500多)。对于这场争论的性质,加拿大著名的华裔地震学家嵇少丞(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工学院教授)的一段话非常说明问题。
他说“自今年一月份《科学》杂志发表了“四川大地震是人类活动触发?”一文之后,西方大小媒体立刻跟进,耸人听闻地报道:“科学家说:大坝制造了杀人地震”、“中美科学家研究表明:造成9万人亡的四川大地震是紫坪铺水库引起的”。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迅速提高,西方媒体的酸葡萄心理时不时地要发作,不放过任何一次可以攻击中国政府的机会(批评也要实事求是,在该批的地方批)。读读这些大小报纸最近关于汶川地震与紫萍铺水库之间关系的文章,他们幸灾乐祸的阴暗心理无不暴露无遗, 汶川大地震,毁了那么多房屋、道路、桥梁、工厂,杀害那么多鲜活的生命, 你们中国人是自作自受,谁让你们建水库搞水力发电?”。
尊敬的法官,如果以前大家还对我们国内出现的这场关于水电建设发展的争论的性质认识还不十分清楚的话。那么通过这次大地震之后,这些国内绿色利益集团的种种表现,和国外组织利用他们攻击中国发展的现实,我想我们就应该可以看得更清楚了吧。对于这样的利益集团,对于这种人物,竟然要经常在我们国家正式出版的报纸上,如此猖狂的恶意造谣,同时,竟然还要以这种无耻的造谣宣传,作为当选中国绿色人物的英雄事迹,难道我作为一个公民就没有权利在自己博客上揭露和斥责他们吗?
这里我还需要强调的是论坛、博客、媒体对文章的掌握标准是不应该一样的。一个公民在论坛和博客上对损害国家和公众利益的行为的揭露、痛斥甚至痛骂,不仅不应该受到追究,反而应该受褒奖。我方所提供的证据中就有一位“鲁刃”网友痛斥CNN主持人,无知无耻的网络文章被醒目的推荐在人民网的中国政府网页上。社会上的腐败贪官在论坛、博客上遭到网友的痛骂,难道不是大好事吗?只要不是恶意造谣诬陷、发泄私愤、颠覆政权,让论坛、博客有比较充分的言论自由,这对于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和谐绝对是有益无害的。连胡主席、温总理都十分重视与广大网友的交流,如果我们一定要苛求我们的每一个网民都必须具备新闻记者的水平,才能上论坛,才能写博客,我们还能够发挥出网络的反映社情民意和批评监督作用吗?尤其是那些在网络上敢于署名揭露坏人、坏事的网民,难道我们还非要抓住他们的某些不雅的措辞去追究他们法律责任吗?
当然,有人会说你张博庭可不是一个大老粗,你是接受过正规教育的知识分子。但是,我必须坦白的承认,我作为一名理工科的学者对于语言技巧的利用还是有很大欠缺的。我的长处和不足都在于总是喜欢用最精炼、准确的词汇表达我的意思,而不太注重对方的感受。我当然会尽量的自律,我对论坛、博客、、和媒体文章的用词标准的把握也是完全不同的。但我也不得不承认有很多时候是要仰仗管理员和记者、编辑的审核把关。例如,某篇需要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文章,记者不得不把我的文章改写成访谈对话。我确实知道我的优势、我的长处就在于思维敏捷、文风犀利。这种特点对于不同的人和事物掌握不同的尺度,的确是有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有时候我真的只能把它交给有经验的网络管理者和编辑。对于这次揭露章轲等人造谣的博客文章,虽然在网络上是得到了推荐的好文章,但却很难被任何一家公开媒体所公开发表。这就是现实社会约定俗成的网络论坛、博客与正规媒体的现实差异。为适应这一现实,我也早已经将有关同一问题更详细、更严谨的文章《追问:绿色人物的评选结果讽刺了谁?》发表在公开媒体上。原告本应该用名誉侵权标准去评判正式发表在媒体上的文章,而不应该借用媒体侵权的标准去苛求在论坛和博客上的批评措辞。更何况原告本身还是一个公开制造谣言的记者和绿色人物的候选人,作为社会公众人物理应对来自公众的批评承担更大的容忍义务。
原告认为我涉嫌故意用网络侮辱章轲的人格。我觉得这种说法也不符合逻辑。因为不仅我与章轲记者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不存在任何故意侮辱他的动机,而且,众所周知,网络是一个虚拟世界,如果我真地想侮辱章轲的人格,我尽可以在很多地方匿名发贴去侮辱他,为什么还要以真实身份来侮辱别人呢?我又不是不懂法,脑子也不算糊涂,为什么非要去干一件损人不利己的蠢事呢?我之所以要用真实身份揭露谎言,无非就是要用我的水电专家身份,增加公众对谎言的警惕。即便确有侵权的嫌疑,也可以说我还是为了公共的利益。显然,法院的判决也存在着一个是应该优先保护造谣者的名誉权,还是保护公民在论坛和博客上的舆论自由权和批评监督权的问题。我相信法院一定会做出公正的判决。否则,受到惩罚和今后可能减少的决不是网络上的诋毁和谩骂,而是实名的举报和网民对社会丑恶现象的公开谴责。
最后,我重申:我的博客上所发表的文章并无任何不妥之处,因此,不应该被删除,更不应该道歉。因为,我与原告的矛盾冲突,没有一点点个人的因素,完全是因为在我评论公共事务、维护公共利益的过程中,引起了章轲和绿色记者利益集团的强烈不满。在章轲先生和那些共同造谣者没有澄清自己利用国家公开出版的报纸,造谣惑众的诋毁国家发展政策,并消除了恶劣影响的情况下,道歉的应该是他们。应该接受道歉的也不是我,而应该是像怒江那样深受伪环保宣传之害的民众。否则,要求在自己的博客中,因为使用了某些表达出感情的形容词揭露谣言,就要向骗子们道歉,简直就是对社会正义的一种讽刺。也是对法律的一种亵渎。因此,我恳请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博庭
2009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