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可再生定额[2013]7号文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桂林举办水电工程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具体适宜通知如下:
1、培训时间:
2、报到时间:
3、参加培训人员
(1)凡已取得《水电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兰本)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紫本)的从业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2)水电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以取得资格证书起三年为一个周期,在一个周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2010年及以前取得证书且在2011和2012年均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必须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方可延续资格;其余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
(3)经请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凡在水电系统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可以参加水电系统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可作为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依据之一。全国造价工程师以取得注册证书起每四延续年注册一次,继续教育每年一次,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四年要求120学时。
4、培训班联系方式:
广西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徐 洁0771-2550913 13978859488
胡健球0771-2550902 13977190760
QQ:51758509@qq.com QQ :184443546@qq.com
传 真:0771-2550914
5、培训费用
(1)每人1500元,此费用含资料费、培训费、年检费等,在参加培训时一并交齐。
(2) 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6、为了达到培训目的,培训期间每天讲课后安排测试,如测试未通过的,需重新参加培训班学习通过年检。
7、请带《水电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兰本)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紫本)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进行年检。
8、培训后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可在可再生能源定额站信息网站www.hydrocost.org.cn《造价师继续教育系统》打印。
9、请各位学员务必于
10、报到地点:桂林宾馆。
桂林宾馆总机: 0773—2808888(总机)
联系人:武道林 18907836958
0773—2893386(办公电话)
传 真:0773—2851344
地 址:桂林市榕湖南路14号
邮 编:541004
(1)飞机:桂林两江国际机场下飞机后在一楼门口乘机场大巴到桂林宾馆,每人20元;或下飞机乘出租车到桂林宾馆,大约需花费100元。
(2)汽车站:出口到公路对面乘出租车10元到到桂林宾馆。
(3)火车站:出站后到公路对面乘出租车10元到桂林宾馆。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