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发电等准公益性项目政策金融支持力度加大
2013/2/19 8:52:33 新闻来源: 中国经济网
2月16日新年伊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水利部联合下发了《水利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强对水利建设政策性金融支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强化农发行政策性职能,指导水利建设信贷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意见》指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我国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要任务,迫切需要农发行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各级水利部门和农发行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要求,把政策性银行支持水利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任务,在水利建设中用好用足政策性信贷资金,加快水利建设步伐。
《意见》明确,农发行应进一步扩大支持水利建设范围,扩大对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项目政策性金融支持范围,提高对承担既有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又有供水、水利发电等经营性任务的准公益性项目的政策金融支持力度,创新开发水利建设信贷产品。
《意见》强调,双方应联合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支持。一是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双方应积极开展各类业务合作,共同选择适宜的项目和地区,探索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建设新机制。二是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建立信息交流沟通平台,及时互相通报水利建设方面的政策和项目情况。三是共同培育水利项目承贷主体,各级政府及水利部门要通过注入资产、规范管理等措施不断增强水利投融资平台的实力,特别是公益性水利项目的承贷主体应尽快达到国家对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标准。四是对水利建设项目贷款积极提供便利,农发行安排专项信贷规模用于支持水利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贷款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并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意见》要求,严格水利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各级水利部门和农发行应加强对水利建设政策性信贷资金的使用监督。双方统一部署,联合监管,严把资金使用关,同时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
《意见》指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我国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要任务,迫切需要农发行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各级水利部门和农发行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要求,把政策性银行支持水利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任务,在水利建设中用好用足政策性信贷资金,加快水利建设步伐。
《意见》明确,农发行应进一步扩大支持水利建设范围,扩大对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项目政策性金融支持范围,提高对承担既有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又有供水、水利发电等经营性任务的准公益性项目的政策金融支持力度,创新开发水利建设信贷产品。
《意见》强调,双方应联合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支持。一是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双方应积极开展各类业务合作,共同选择适宜的项目和地区,探索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建设新机制。二是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建立信息交流沟通平台,及时互相通报水利建设方面的政策和项目情况。三是共同培育水利项目承贷主体,各级政府及水利部门要通过注入资产、规范管理等措施不断增强水利投融资平台的实力,特别是公益性水利项目的承贷主体应尽快达到国家对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标准。四是对水利建设项目贷款积极提供便利,农发行安排专项信贷规模用于支持水利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贷款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并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意见》要求,严格水利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各级水利部门和农发行应加强对水利建设政策性信贷资金的使用监督。双方统一部署,联合监管,严把资金使用关,同时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