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要求切实做好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安全工作
2012/11/12 8:54:07 新闻来源:电监会办公厅
近日,电监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电力系统各单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冬季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热力)可靠供应。
随着天气转冷,我国冬季用电需求不断增加,电力系统将陆续进入冬季大负荷时期。
《通知》要求各单位以防范人身事故和电力安全事故、事件为重点,加强重要电厂、变电站、重要输电通道和重要电力建设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发生因设备问题引发的影响电网安全和居民供电、供热的事故、事件。同时,要针对年底电力建设施工繁忙,部分电力建设项目集中投运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做好户外施工人员的防寒防冻措施落实,确保电力建设人身安全,防范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加强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监督管理,保证迎峰度冬期间电力(热力)可靠供应:发电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和运行维护工作,做好发电设备防寒防冻工作,提高发电设备运行可靠性水平。供热电厂要加强供热机组运行维护,强化燃料管理,认真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防止发生供暖期内供热机组发生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的事故、事件。电网企业要加强迎峰度冬期间负荷预测工作,做好电力平衡和运行方式安排,精心调度,做好电网调峰调频和机组备用工作,充分发挥跨区、跨省电力支援能力,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满足社会用电需求;要强化重要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监测巡视和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因线路覆冰、闪络、外力破坏等情况引发的电力安全事故、事件,保证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可靠供应。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加强电力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恶劣天气的预测预警,完善各类电力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演练,认真做好防灾减灾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加强应急联动,避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发生。
《通知》要求电力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大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积极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随着天气转冷,我国冬季用电需求不断增加,电力系统将陆续进入冬季大负荷时期。
《通知》要求各单位以防范人身事故和电力安全事故、事件为重点,加强重要电厂、变电站、重要输电通道和重要电力建设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发生因设备问题引发的影响电网安全和居民供电、供热的事故、事件。同时,要针对年底电力建设施工繁忙,部分电力建设项目集中投运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做好户外施工人员的防寒防冻措施落实,确保电力建设人身安全,防范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加强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监督管理,保证迎峰度冬期间电力(热力)可靠供应:发电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和运行维护工作,做好发电设备防寒防冻工作,提高发电设备运行可靠性水平。供热电厂要加强供热机组运行维护,强化燃料管理,认真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防止发生供暖期内供热机组发生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的事故、事件。电网企业要加强迎峰度冬期间负荷预测工作,做好电力平衡和运行方式安排,精心调度,做好电网调峰调频和机组备用工作,充分发挥跨区、跨省电力支援能力,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满足社会用电需求;要强化重要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监测巡视和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因线路覆冰、闪络、外力破坏等情况引发的电力安全事故、事件,保证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可靠供应。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加强电力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恶劣天气的预测预警,完善各类电力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演练,认真做好防灾减灾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加强应急联动,避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发生。
《通知》要求电力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大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积极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