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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雷在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5/18 8:30:36    新闻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加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管理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水利部部长  陈雷
(2009年5月1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继2001年全国农村水电暨“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会议之后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理清思路,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水电工作,努力开创农村水电工作新局面。

  刚才,浙江省副省长茅临生同志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副司长胡恒洋同志和财政部农业司副司长曹广生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大会还通报表扬了全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发布了全国农村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成果。一会儿,水利部水电局局长田中兴同志还要做工作报告。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近年来的农村水电工作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山区群众治水办电,以小水电为主体的农村水电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在国家政策引导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的带动下,农村水电发展迅猛。截至2008年底,已建成农村水电站45000座,总装机容量5100多万千瓦,年发电量1600多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水电装机和年发电量的30%,在建规模达2000万千瓦。这几年农村水电工作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第一,坚持服务“三农”,治水办电结合,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积极开发农村水电,建设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是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的一条解困富民道路。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把加快农村电气化建设作为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十五”期间建成了409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其中80%以上的县位于老少边穷地区,治水办电结合治理了上万条中小河流。通过五年的电气化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151亿元,增加农村水电装机1060万千瓦;人均年用电量644千瓦时,比2000年增长76.6%,比全国平均增长率高10个百分点;409个县GDP年均增长率达到15%,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7倍。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06年又启动了更高标准的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三年来,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已累计完成投资125亿元,建成397个项目,增加装机126万千瓦。

  第二,坚持面向山区,统筹农民利益与生态建设,小水电代燃料试点成效显著。为巩固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成果,解决农民燃料和长远致富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英明决策,并于2003年在5个省、自治区的26个县、市开展试点。2006年,国家又在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80个县开展了扩大试点建设。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将小水电代燃料工程作为水利三大亮点工程之一,通过政府扶持、企业运作、农民参与、低价供电,探索了一条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生态建设有效结合的新路子,试点山区20多万户、80多万农民告别了祖祖辈辈上山砍柴、烟熏火燎的日子,过上了现代、文明、健康的新生活。同时保护森林面积350多万亩,被群众誉为点燃大山希望的德政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对小水电代燃料试点给予充分肯定,温家宝总理批示,小水电代燃料经验宝贵。回良玉副总理指出,小水电代燃料工程一举多得,能够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三赢,是山区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应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规模和实施范围。

  第三,坚持开拓创新,理顺体制机制,水能资源管理初见成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把水能资源管理作为农村水电工作的重点,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遏制无序开发势头,取得明显效果。浙江省在水能资源开发中率先提出资源、生态、经济等三大补偿机制,并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有偿出让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目前,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有偿出让和市场化配置工作已在全国1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开。湖南、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贵州省政府出台了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浙江、重庆、新疆、安徽、湖北、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了水能资源管理的有关原则,福建、广西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批准的水利部新“三定”规定中,明确水利部负责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和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这是首次明确我部水能资源管理职能。同时,全国有12个省明确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能资源统一管理。

  第四,坚持多管齐下,强化整改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监管逐步到位。针对农村水电建设管理中出现的违规建设突出、安全事故频发、水事纠纷增多等问题,从2003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工作,清理出违规水电站3400多座。广东省政府整改违规水电站380多座,拆除了一批不符合河流规划、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违规水电站;湖南省组成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发改、经委、工商、安监、电监等五个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组,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水电站进行了集中整治。截至2008年底,全国75%的违规水电站完成了整改任务,福建、湖北、重庆、贵州等9个省、直辖市的整改率达到100%,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落实了整改措施。加强与国家安监总局、电监会等部门的配合,组织开展重大安全事故联合督查。全国农村水电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安全形势逐步好转。

  第五,坚持深入实际,科学编制规划,农村水电基础工作得到加强。2006年组织开展了建国以来首次全国农村水能资源专项复查,全面系统地梳理了16500多条河流的流域、水系脉络关系,并首次对单河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1万千瓦以下的11400多条河流进行了详查,填补了我国水资源调查和水能资源普查工作的空白。通过调查评价,查明农村水能资源遍布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715个县、市;技术可开发量为1.28亿千瓦,比1980年普查的0.89亿千瓦增加了44%,为加强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奠定了基础。编制完成了全国农村水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规划、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十一五”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等一批重要规划。农村水电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编制、修订了农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程等17项技术标准。农村水电统计制度纳入了国家统计序列。

  第六,坚持对外开放,增进国际合作,小水电国际影响不断扩大。我国开发小水电、建设农村电气化的经验,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近年来,国际小水电中心和亚太小水电中心先后为30多个国家提供了小水电技术咨询和服务,为发展中国家培训了大批小水电技术骨干,带动了国内小水电设备出口和劳务输出。由联合国工发组织和国际小水电中心共同倡导的“点亮非洲”项目得到了联合国有关机构和非洲国家的充分肯定和欢迎。组织召开了 “今日水电论坛”等一系列国际会议,成为世界各国同行加深相互了解、分享成功经验、促进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建成了郴州、张掖等国际小水电示范基地,为加强国内外技术合作,加快小水电发展提供了示范。小水电国际合作在促进我国对外交往,维护国家利益,提升国际威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多年发展,农村水电已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山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目前,农村水电遍布全国1/2的地域、1/3的县市,累计解决了3亿多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农村水电地区的户通电率从1980年的不足40%提高到2008年的99.6%,供电质量和可靠性大大提高。按照2008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349克/千瓦时计算,我国农村水电一年的发电量相当于节约标准煤5600多万吨,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亿吨、二氧化硫排放70多万吨。农村水电不仅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还在电力应急保障中显示了独特作用。去年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期间,在电力主网因灾解列、大面积停电的情况下,小水电发挥了分散分布式供电的优势,迅速恢复供电,保障了受灾地区在电力主网恢复重建期间的供电,减轻了灾害损失,有力地支援了救灾工作。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结果,是中央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地方各级政府精心组织的结果,也是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水利部向长期关心、重视、支持农村水电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奋战在农村水电一线的广大水利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

  二、充分认识农村水电发展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农村水电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

  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看,农村水电肩负着重要使命。党的十七大强调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技术较成熟,运行成本低,是全球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也称碳排放交易机制,简称CDM)的重点,也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目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CDM项目中,水电项目有702个,占已批准总数的35.4%,是所有批准项目中比例最高的,其中农村水电占水电项目的90%以上。根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年我国农村水电装机容量将超过7500万千瓦,按照目前的发电煤耗标准相当于节约标准煤8200多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亿多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00多万吨。另外,我国农村水能资源分布在全国1700多个山区县,与退耕还林区、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分布基本一致。通过开发农村水能资源,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逐步改变我国山区农民靠烧柴做饭、取暖的传统生活方式,既可大量减少烧柴产生的温室气体,还可长期稳定地解决山区农民生活燃料问题,巩固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成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从加强“三农”工作看,农村水电发挥着突出作用。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贫困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三农”发展的难点地区、“硬骨头”地带。目前,全国相对贫困人口大都分布在中西部地区,这些地区农村水能资源十分丰富,可开发量1亿多千瓦,占全国总量的82%,目前开发利用率仅为32%。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398个县农村水能资源丰富,可开发量达5600万千瓦,开发率仅为24.3%,是贫困山区脱贫致富的一大资源优势。农村水电建设具有规模小、周期短、见效快、技术成熟、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等特点,有助于把当地资源优势变成经济优势。因此,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把农村水电列入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农村水电广泛分布在偏远山区,适宜就地开发,就近供电,与大电网长距离输送供电相比,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可减少经济发展成本和农民用电支出。山区农民可以在农村水电建设中通过提供劳务、入股等方式增加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从扩大国内需求看,农村水电承担着新的任务。农村水电产业链长,开发农村水能资源既可增加建材、机电设备等方面需求,又可为广大山区农民提供廉价的电力保障,促进家电下乡,繁荣农村市场,对于增加就业,扩大内需具有重要作用。当前,中央把加强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需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把增加水利投入作为安排新增建设资金的重点领域。今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把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列为"十大水利工程"之一,要求大力发展农村水电,加大中央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加快建设步伐。同时,今年中央加大中西部农网完善工程投资力度,目前已下达中央投资50亿元,重点是中西部地区仍未进行农网改造的农村,目标是实现同网同价。这一系列拉动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为农村水电加快发展提供了宝贵机遇。

  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看,农村水电面临着新的挑战。我国农村水电发展迅速,潜力巨大,前景广阔,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发展很不平衡。东中部地区开发程度相对较高,西部边远地区开发程度很低。主要原因是西部贫困地区地方自筹能力有限,融资困难。二是水电开发亟待规范。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河流尚未制定河流规划,特别是在一些水能资源丰富的河流上,水电资源无序开发问题仍很突出。加之一些地方把关不严、管理职责不清、行政监管不力,出现了一些无立项、无设计、无监管、无验收的“四无”电站。三是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能资源可持续利用,导致局部河段生态恶化。四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近年来一些地方违规建设屡禁不止,安全隐患突出,有的甚至酿成安全事故。上世纪90年代以前建设的2万多座农村水电站,受当时的技术和经济条件制约,建设标准低,设施老化失修,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安全隐患较多。这些问题对农村水电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

  总之,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水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农村水电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顺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努力开创农村水电工作新局面。

  三、准确把握农村水电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水电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统筹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严格资源管理,强化安全监管,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法规,推动技术进步,加快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提高贫困山区农民用电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到2020年,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科学有序。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完善,发展规划体系基本健全,权责统一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农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农村水能资源基本实现有序开发、可持续利用。

  ——小水电代燃料得到广泛实施。到2015年,基本解决生态环境特别脆弱、以烧柴为主的200万户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户均年生活用电量不低于1200千瓦时。到2020年,基本解决退耕还林区、天然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地区1000万户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户均年生活用电量不低于1500千瓦时,农村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水电农村电气化水平大幅提高。建成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相适应的60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一大批水电新农村电气化乡村,全国农村水电装机容量超过7500万千瓦,农村水电供电区无电和缺电人口用电问题全面解决,用电水平大幅度提高。

  ——农村水电技术进步全面推进。农村水电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手段广泛应用,农村水电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规划任务基本完成,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到2015年达到50%,到2020年达到90%以上。

  做好农村水电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农村水电发展的首要位置。要把发展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作为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手段,作为增加山区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农村水电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有关扶持政策,有效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受影响地区农民生产生活问题。

  第二,坚持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作为农村水电发展的核心理念。要正确处理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生态基础上科学有序开发利用农村水能资源,既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需求,又维护河流健康的基本需要。要严格执行农村水电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做到水土保持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已建农村水电站要实行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调度方式,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制,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三赢。

  第三,坚持把政府调控和市场配置相结合作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水能资源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政府调控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发管理。要建立健全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的法规和制度,制定有利于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调控。对于综合利用和直接改善民生的农村水能资源开发项目,政府要给予积极扶持。对社会投资为主的农村水能资源开发项目,应采取市场配置的方式有偿出让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

  第四,坚持把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作为农村水电工作的重要任务。农村水电站点多、面广、量大,其工程质量和安全不仅关系到自身功能效益的发挥,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高度重视农村水电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建立权责统一的监管体制,完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措施,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经得起检验,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扎实做好农村水电发展的重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重点工作:

  第一,突出抓好水能资源管理。水能资源管理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一要严格水能资源开发许可管理。各级水利部门要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协调有序的水能资源开发管理内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等制度,形成水能资源管理合力,从源头上遏制过度开发、无序开发。认真总结推广各地有偿出让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的经验,逐步完善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和市场配置制度。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分区管理,按照国家和区域主体功能区管理要求,合理控制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的开发强度,严禁在禁止开发区内开发利用水能资源。二要编制和修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是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依据。各地要根据流域和区域综合规划,统筹协调好发电与防洪、供水、灌溉、生态和环境保护等的关系,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辖区内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或修订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开发程度和开发方案。三要加强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要建立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制度,完善水能资源管理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掌握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及其变化规律,动态分析评价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产生的影响,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四要建立健全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能资源管理体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内水能资源统一管理的行政职能,各流域机构要高度重视水能资源管理工作,建立管理机构,加强与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协调与配合,共同做好水能资源管理工作。

  第二,突出抓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小水电代燃料对于巩固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成果,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要全面实施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进一步细化规划内容,实化政策措施,强化责任机制,确保解决170万户、677万农村居民生活燃料问题,新增代燃料电站装机170万千瓦。根据规划实施情况,积极争取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二要高标准搞好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大力推进技术进步,统一标准标识,统一管理制度,把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成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示范工程。三要切实降低代燃料电价。在采取有力措施,降低工程建设费用,节约运行管理成本的同时,各地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强与电网企业沟通,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采取就近直接供电,其他地区也要努力降低供电环节费用。在保证代燃料电站保本微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代燃料电价,让农民用得起、用得好、长受益。四要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国家投资出资人制度,完善代燃料电站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电站内部管理和发供用电管理,保证电站良性运行。完善代燃料项目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用电户协会的作用,全过程监督代燃料项目实施。

  第三,突出抓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加快农村电气化建设,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条件。一要完成好“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任务。“十一五”只剩不到两年时间,电气化建设任务繁重,各地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二要明确新时期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重点。按照城乡统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结合我国农村水电工作新情况、新特点,以中西部地区为布局重点,完善配电网络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三要抓紧编制2010—2020年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程度较低的地区,重点是规范水能资源开发秩序,加快水能资源开发步伐。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程度较高的地区,重点是优化配置农村水能资源,进行挖潜改造,提高水能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第四,突出抓好农村水电供电区建设。农村水电供电区大多处于大电网末端或大电网没有延伸覆盖的老少边穷地区,农村水电对于确保这些地区电力供应,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要加强农村水电供电区电网建设与改造。抓住中央加大中西部农网完善工程投资的机遇,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农网完善工程投资力度,扩大实施范围,优先安排无电地区和未改造地区,提高农村水电供电区的供电能力。二要加强农村水电供电区管理和服务。农村水电供电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三要推动农村水电就近直接供电。分散分布式供电是国际上公认的安全、便捷、节能的供电方式,也是解决负荷分散的广大山区农村用电问题的重要途径。各地要创造条件,积极推动农村水电就近直接供电。

  第五,突出抓好农村水电行业管理。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严格项目前期工作,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严格工程开工报告和工程验收制度,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二要继续开展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配合,尽快完成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三要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和防汛行政首长责任制,完善农村水电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农村水电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农村水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管理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四要实施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改造老化、低效的农村水电设施,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提高资源效率,增加生产能力,降低农村电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搞好规划,明确目标,规范标准,创新模式,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开。五要加强农村水电基础工作。完善农村水电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农村水能资源基础数据库和农村水电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农村水电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六,突出抓好农村水电国际交流与合作。水电国际交流与合作是水利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内容。一要按照温家宝总理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提出的,未来五年内为发展中国家援建100个小水电等小型清洁能源项目的要求,加快组织实施“点亮非洲”等小水电合作项目。二要引进、消化、吸收当今国际先进水电技术以及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国水电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三要充分发挥我国在小水电建设领域的技术、设备、经验及性能价格优势,推动我国小水电技术、设备出口和劳务输出。四要把按照国际惯例管理与创造中国特色模式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国际小水电中心和亚太小水电中心建设。

  五、切实加强对农村水电工作的领导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水电工作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农村水电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农村水电事业取得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农村水电工作作为水利工作的一件大事和要事来抓,认真研究加强本地区农村水电工作的对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农村水电工作。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抓,班子要形成合力。要把农村水电发展的目标任务、建设管理、安全监管、环境保护等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岗位,在工作部署、资金安排、干部配备上给予大力支持。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环保、税务、物价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

  二是进一步增加投入。要不断增加小水电代燃料、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投资,扩大建设规模,让更多的山区农民受益。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争取财政资金用于农村水电增效减排等工程建设。各地也要争取地方财政对农村水电建设的支持,落实配套资金。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扩大政策性信贷规模,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水电开发。

  三是进一步完善法规。要建立农村水电管理法规体系,研究制定农村水电条例和水能资源调查评价管理办法,尽快出台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办法。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依法加强农村水电管理。

  四是进一步深化改革。要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培育独立市场竞争主体为核心,以就近直接供电为重点,深化农村水电体制改革,提高农村水电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深化中央投资形成的农村水电资产的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水电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水能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水能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农村水电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农村水电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争取社会各界对农村水电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水电建设的积极性,为农村水电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六是进一步抓好队伍。要高度重视农村水电队伍建设,通过选派优秀人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高素质水电干部队伍。广大农村水电工作者要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积极投身农村水电事业,不断提高农村水电管理水平。

  同志们,农村水电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开创农村水电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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