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拥有价格管理、投资审批职能莫衷一是
重建能源部呼声再起 核心问题现分歧
十八大召开前夕,中国能源研究会针对能源体制改革课题发布的一份报告引起行业轰动,报告中提到中国应设专门的能源部,以加强能源行业管理。
记者获悉,该课题是由国家能源委委托中国能源研究会执行,由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秘书长、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副主任俞燕山具体负责。
长期以来,中国能源管理职能分散在国家能源委、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等十多个部门。由于缺乏统一的能源管理,多部门之间相互推脱、大型国企自立门户、能源行业无序竞争、国际影响力缺乏等问题普遍存在。
“作为能源生产和消费的超级大国,中国绝对有必要成立能源部。”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秘书长曾少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重建能源部已经成为能源界的普遍共识。组建能源部,或将成为下届政府能源体制改革的重要命题。
能源部呼声再起
能源部不是几个部门简单的合并,最重要的是涉及到职能和利益的再分配。
关于组建能源部的建议,中国能源研究会是在《健全与市场经济和低碳经济相适应的能源管理体制执行报告》中提出的。中国能源研究会是国内研究能源政策和技术的最具影响的学术团体之一,曾多次为国内的能源领域重大技术经济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报告出台后,最引人注意的亮点是,为了减少能源部成立的阻力,该报告甚至没有提及价格和投资审批等敏感话题,目前这两个职能仍掌握在国家发改委手中。
然而,能源部绝不是几个部门简单的合并,最重要的是涉及到职能和利益的再分配。业内认为,按照中国能源研究会的建议来看,如果不涉及价格和投资审批等职能权利,那么重建的能源部将会是形同虚设。
“以前中国的能源管理模式主要是重生产、轻消费,重供给、轻调节,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控制能源产量和节能减排,正在成为能源领域新的政策目标。”俞燕山认为,随着能源政策的转变,中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能源监管部门,从而保证政策的统一和有效执行。
2010年1月,在国家能源局成立两年之后,国务院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这是目前中国最高规格的能源机构,国家能源委现任委员会主任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据媒体报道,成立国家能源委是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后续。当时曾有人提出直接一步到位成立“国家能源部”,但最终由于部委权限划分等问题的阻碍,并未成行。
国家能源委实际上应该还是国家能源部的过渡模式。因为其仍是国务院领导的议事协调机构,而非独立职能机构。
目前,中国能源管辖职能分散在国家能源委、发改委、能源局、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农业部和交通部等十多个部门。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我国能源行业可以说是“九龙治水”,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多部分之间相互推脱责任、大型国企自立门户、能源行业无序竞争、利益分配不均衡、国际影响力不高等问题普遍存在。
“能源产业是一个整体,中国需要一个统一的管理协调部门。”韩晓平表示。
对于组建能源部,中国能源研究会在报告中提出了几点建议,将采用政监合一模式,在能源部下设能源监管局。具体职能划分是将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水利部、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商务部等部门的能源政策职能,并入能源部;将电监会、能源局、商务部和水利部的部分监管职能并入能源监管局。
另一方面,报告建议将国家能源委作为统筹能源政策与外交、科技、环境等政策的机构,其办公室保留在发改委;而价格、投资审批权管理继续保留在发改委,根据市场化改革进程及监管制度建设进程,逐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对此,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林卫斌解释称,目前的能源市场已经具备了“政企分开、主体多元、国企主导”的格局。设立的能源部将具有明确的职能定位,在没有价格制定和投资审批权的情况下,能源部依然可以发挥重大的作用。
各方利益冲突难平衡
改革各项成本都很大,即使能源部真正成立,要实现权力的有效运转也需以时日。
“中国能源研究会提的这个建议我认为还是没有触及根本问题。”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发改委的能源政策制定,主要是从宏观经济角度考虑,而不是能源管理的目标。如果没有价格制定和投资审批权,那么即使组建能源部,其执行力也将大打折扣。
曾少军认为,建立能源部的一重要目的是进行能源体制改革,理顺价格关系、打破垄断。但是目前的困难在于如何平衡与其他权力部门的利益。
长期以来,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发改委被称作“小国务院”,而如果欲将发改委手中的能源定价权和审批权剥离出来,实行的难度可想而知。
与此同时,“两桶油”(即中石油和中石化)、五大发电集团这样的大型国有能源企业,也会遭遇改革阵痛。
卓创资讯成品油行业分析师胡惠春表示,以“两桶油”为例,其目前在成品价格制定、成品油行业标准、地方资源税和暴利税等税种修订上,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都将这些权力收回,势必影响到上述企业的利益。
记者随后致电中国石油和陕西延长石油及电网公司等几家大型央企的相关发言人,针对未来可能成立的能源部,上述企业均表示不愿评价。
“很多问题我们也希望解决,但关键是即使说话也没有分量。”国家电监会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在十年前电监会应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产生的,但是由于没有审批权,也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职责,在电力改革和规则实施过程中很难协调相关利益主体。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客座教授武建东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设立能源部的核心就在于,把大型国有企业承担的政府职能,作为一种公权,妥善地转移到能源管理部门的手中。只有实现能源行政机构的公权和企业的经济私权分开,才能保证能源部具有强有力的职能。
那么,如果要进行这场能源体制的改革,成本究竟有多大?
武建东表示,如果组建能源部后,各省区、市是否也应配套设立能源监管机构,同时配套安排上万的公务人员。同时作为能源部提供法律职能依据的《能源法》,也应适时出台。
事实上,早在2005年9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批示要求立即研究起草《能源法》。随后在2006年初,国务院汇集15个相关部委组建了《能源法》起草小组及专家小组,组织了十几次研讨会和意见征求会议,《能源法》草案数十次易稿。最终在2008年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送审稿,并由国家发改委报送国务院法制部门。不过4年过去了,直至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依然未能出台。
“改革各项成本都很大,即使能源部真正成立,要实现权力的有效运转也需以时日。”武建东预计,能源部的组建有望在下届政府中完成。在政府换届之后,组建能源部或将成为未来5~10年内能源体制改革的重要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