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阶梯收费应开听证会
2012/9/27 9:09:02 新闻来源:广州日报
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将逐步实行阶梯式收费制,广东拟规定在物价部门制定阶梯式收费标准前,应当开听证会征求民意。《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昨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审议。
循环经济促进法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节约和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对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逐步实行阶梯式收费等制度。
为确保阶梯式收费公正公平,草案修改稿的第二十六条拟增加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阶梯式收费标准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循环经济促进法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节约和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对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逐步实行阶梯式收费等制度。
为确保阶梯式收费公正公平,草案修改稿的第二十六条拟增加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阶梯式收费标准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