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8月15日,水利部在江苏太仓市召开全国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中央编办、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水利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国英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副省长徐鸣到会致辞,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国英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一年多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一是政策举措强力出台,二是建设进度明显加快,三是典型范例不断涌现,四是用水合作组织进一步壮大,五是水利专业化服务队伍已经起步,六是队伍能力建设得到加强,七是基层水利队伍作用更加突显。他指出,2011年中央1号文件出台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将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在湖北潜江和宁夏中卫召开南北两片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后,各地统一认识,按照打造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三驾马车”的要求,抓紧开展工作,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步入快车道。
李国英指出,要进一步认识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到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是保证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适应农村生产方式变革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的迫切需要,是支撑农村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李国英强调,水利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共同制定并颁布的《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关于“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要求,指导各地切实抓好政策制定和推动落实工作。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准确把握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性质职能、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李国英就确保在201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尽快研究出台政策。各地水利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三部办《意见》要求,充分考虑并结合本地实际和需求,研究出台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节点任务,及时将建设及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切实落实所需经费。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经费来源,保证足额落实到位。按《意见》要求,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公益性经费要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水费和相关的水规费中安排资金用于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工作条件建设。
三要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占80%的要求,实行公开招聘;推行竞争上岗,大力推行进岗考核制度;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考评机制;加强人员培训。
四要严格做好考核。要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考核内容,本着“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把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作为农田水利项目立项的重要条件,与项目立项直接挂钩。
五要加强总结交流。当前,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处于探索推进阶段,要及时发现好典型,总结好经验,交流好做法,以便各地相互借鉴,相互启发,改进措施,完善方案,又好又快地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李国英着重指出,在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的同时,要重视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水利专业化服务队伍的建设。要大力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认真总结和借鉴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验和做法,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作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护主体。要加快推进水利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加快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加强灌溉试验站网建设,积极推进节水灌溉技术服务组织建设。
与会代表现场参观考察了常熟市董浜水利站,常熟市董浜镇节水灌溉协会,太仓市双凤水利站,太仓市双凤镇黄桥联圩管理服务区,太仓市城厢镇万丰、姚湾片小型水利工程等。江苏、辽宁、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四川7个省水利厅以及太仓市在会上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