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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民资可进水土保持建设领域
2012/6/28 8:17:23    新闻来源:证券日报
 
   水利部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水土保持建设领域。《通知》提出,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水土保持规划的前提下,民间资本投资人享有水土治理开发自主权。民间资本参与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成果和使用权,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可依法和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享有继承、转让、转租、抵押和参股经营等权益。征收或征用民间资本参与治理开发的水土流失土地,应依法对其治理成果给予补偿。《通知》明确,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领域包括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改梯田、水土保持植物种植、淤地坝建设等各类水土流失治理开发,以及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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