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阶梯电价制度7月全国试行
2012/6/25 7:36:17 新闻来源:中国能源报
●专家建议,政府应抽查电网企业多得收入的上缴情况
●免费用电量谁埋单?地方电力企业担心执行新阶梯电价后加重亏损
本报记者 苏南 肖蔷 《 中国能源报 》( 2012年06月18日 第 01 版)
随着各地听证会的相继落幕,居民阶梯电价改革已从方案制定阶段转入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将正式开始在全国试行。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截至目前,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区、市)已经召开了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认真研究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将于6月中旬陆续出台。
从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情况看,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认为第一档电量基数偏低;二是建议考虑家庭人口差异及合表用户情况;三是要考虑季节性因素,或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
“实行阶梯电价主要可以起到两个作用,一是提高电力消费的公平性,多耗资源多收费,减少目前电力消费中交叉补贴的不公现象。二是促进电能节约使用,提升节能减排水平。”中国社科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张安华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
第一档电量如何调?
第一档电量的确定是阶梯电价的核心问题,更是大家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普遍认为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对此问题国家发改委表示,绝大部分地区最终确定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均比听证方案有所提高,覆盖率大大超过80%,有些地区甚至达到了90%以上;阶梯电价制度试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用电增长情况适时调高电量标准。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认为,第一档覆盖80%的城乡居民用户的基本需求;第二档覆盖到95%的城乡居民用电;第三档针对“用电大户”实行高价政策。这样设计,主要是基于我国现在用电量最多的5%的高收入家庭消费了24%的电量这一实际情况,体现了“多用电者多付费”的核心理念。
“目前西部地区第一档电量比东部地区低,是目前发展阶段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客观反映,今后随着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第一档电量可以实行动态调整,并非一成不变。”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免费用电量谁埋单?
居民阶梯电价对困难群体给予一定免费用电量等方式,可以说实现了“富人补贴穷人,城市反哺农村”。不过,免费用电量的费用谁来承担没有明确,国家发改委也未正面回答《中国能源报》记者的问题。
四川省中部某地方电力企业担心此项费用由企业自己承担。他们通过民政部门统计的低保、五保户总数为32054户,每户按10千瓦时/月测算,每月减免电量为320540千瓦时,减免电费为16万多元,全年减免电量为3846480千瓦时,减免电费为200多万元。经以上测算分析,单因阶梯电价调整该企业每年增加收益59万元;如果低保、五保户减免电量电费由公司承担,本次阶梯电价调整将增加亏损141万多元,执行新阶梯电价后企业不仅没有增加收益,反而加重了亏损。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们认为,免费用电量的费用应由政府承担,地方电力企业产生的这块费用由地方财政买单。
“我们已向地方相关部门报告,目前还没有得到明确答复。”上述地方电力公司负责人对本报记者如是说。
“涨”价多收的钱怎么管?
多位专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实行阶梯电价后会因“涨”价多获得一些收益。“不过,这部分收益不会太多。”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蔡国雄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居民用电量并不是用电大户,目前中国居民消费的电量只占社会总用电量的12%。而且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赚钱。”
张安华对本报记者说:“多出来的钱很难监管,因为多收的钱是以电费形式由电网企业收取的,而电费的收取是复杂的,尤其实行阶梯电价后更复杂。”
如何对多收的钱进行合理处置,张安华建议,一是由电网公司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上缴某一时段里因实行阶梯电价多得的收入,由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抽查;二是通过税收方式以及调整国有电网企业上缴利润方式对多收的钱进行合理处置。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建议,从电价上涨收益中成立电价基金,除了向“低保户”和“五保户”等困难家庭提供一定额度的免费用电量外,增加的收入可用于弥补发电企业燃料成本上涨、燃煤机组脱硫等环保成本的支出以及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等。
资源价格改革加速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化价格改革,其中涉及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多个领域。可以说,居民用电实施阶梯电价代表了中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大方向。
国家发改委方面表示,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交织错综复杂,利益诉求多元化。如何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的城乡居民,是推进价格改革必须破解的难题。这次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决策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监督决策过程的积极性,使各方面能够充分表达不同的利益诉求,为水、天然气等其他资源性产品的阶梯价格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受访的业内人士认为,我国资源价格改革将加速。众所周知,我国主要能源资源中,石油、天然气人均储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10;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即使是相对丰富的煤炭,人均储量也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2000年以来,我国能源消费年均增长约8%,其中电力消费年均增长约12%,天然气约20%,石油约7%。
“我国水、电力、天然气等资源紧缺严重。”蔡国雄对本报记者表示,我国虽然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但是能源不能独立,依赖国外的形势越来越明显,这也直接影响到国家能源安全。居民阶梯电价改革可以说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选择。
●免费用电量谁埋单?地方电力企业担心执行新阶梯电价后加重亏损
本报记者 苏南 肖蔷 《 中国能源报 》( 2012年06月18日 第 01 版)
随着各地听证会的相继落幕,居民阶梯电价改革已从方案制定阶段转入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将正式开始在全国试行。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截至目前,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区、市)已经召开了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认真研究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将于6月中旬陆续出台。
从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情况看,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认为第一档电量基数偏低;二是建议考虑家庭人口差异及合表用户情况;三是要考虑季节性因素,或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
“实行阶梯电价主要可以起到两个作用,一是提高电力消费的公平性,多耗资源多收费,减少目前电力消费中交叉补贴的不公现象。二是促进电能节约使用,提升节能减排水平。”中国社科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张安华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
第一档电量如何调?
第一档电量的确定是阶梯电价的核心问题,更是大家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普遍认为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对此问题国家发改委表示,绝大部分地区最终确定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均比听证方案有所提高,覆盖率大大超过80%,有些地区甚至达到了90%以上;阶梯电价制度试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用电增长情况适时调高电量标准。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认为,第一档覆盖80%的城乡居民用户的基本需求;第二档覆盖到95%的城乡居民用电;第三档针对“用电大户”实行高价政策。这样设计,主要是基于我国现在用电量最多的5%的高收入家庭消费了24%的电量这一实际情况,体现了“多用电者多付费”的核心理念。
“目前西部地区第一档电量比东部地区低,是目前发展阶段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客观反映,今后随着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第一档电量可以实行动态调整,并非一成不变。”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免费用电量谁埋单?
居民阶梯电价对困难群体给予一定免费用电量等方式,可以说实现了“富人补贴穷人,城市反哺农村”。不过,免费用电量的费用谁来承担没有明确,国家发改委也未正面回答《中国能源报》记者的问题。
四川省中部某地方电力企业担心此项费用由企业自己承担。他们通过民政部门统计的低保、五保户总数为32054户,每户按10千瓦时/月测算,每月减免电量为320540千瓦时,减免电费为16万多元,全年减免电量为3846480千瓦时,减免电费为200多万元。经以上测算分析,单因阶梯电价调整该企业每年增加收益59万元;如果低保、五保户减免电量电费由公司承担,本次阶梯电价调整将增加亏损141万多元,执行新阶梯电价后企业不仅没有增加收益,反而加重了亏损。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们认为,免费用电量的费用应由政府承担,地方电力企业产生的这块费用由地方财政买单。
“我们已向地方相关部门报告,目前还没有得到明确答复。”上述地方电力公司负责人对本报记者如是说。
“涨”价多收的钱怎么管?
多位专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实行阶梯电价后会因“涨”价多获得一些收益。“不过,这部分收益不会太多。”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蔡国雄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居民用电量并不是用电大户,目前中国居民消费的电量只占社会总用电量的12%。而且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赚钱。”
张安华对本报记者说:“多出来的钱很难监管,因为多收的钱是以电费形式由电网企业收取的,而电费的收取是复杂的,尤其实行阶梯电价后更复杂。”
如何对多收的钱进行合理处置,张安华建议,一是由电网公司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上缴某一时段里因实行阶梯电价多得的收入,由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抽查;二是通过税收方式以及调整国有电网企业上缴利润方式对多收的钱进行合理处置。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建议,从电价上涨收益中成立电价基金,除了向“低保户”和“五保户”等困难家庭提供一定额度的免费用电量外,增加的收入可用于弥补发电企业燃料成本上涨、燃煤机组脱硫等环保成本的支出以及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等。
资源价格改革加速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化价格改革,其中涉及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多个领域。可以说,居民用电实施阶梯电价代表了中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大方向。
国家发改委方面表示,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交织错综复杂,利益诉求多元化。如何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的城乡居民,是推进价格改革必须破解的难题。这次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决策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监督决策过程的积极性,使各方面能够充分表达不同的利益诉求,为水、天然气等其他资源性产品的阶梯价格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受访的业内人士认为,我国资源价格改革将加速。众所周知,我国主要能源资源中,石油、天然气人均储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10;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即使是相对丰富的煤炭,人均储量也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2000年以来,我国能源消费年均增长约8%,其中电力消费年均增长约12%,天然气约20%,石油约7%。
“我国水、电力、天然气等资源紧缺严重。”蔡国雄对本报记者表示,我国虽然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但是能源不能独立,依赖国外的形势越来越明显,这也直接影响到国家能源安全。居民阶梯电价改革可以说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