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三峡办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2/4/1 8:28:59 新闻来源:中国政府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国务院三峡办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务院三峡办综合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中路3号;邮编:100038;电话:010-63301035;传真010-63433613)。
一、主要工作概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经常性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事项适时公开、临时性事项即时公开”的原则,2011年,国务院三峡办全面贯彻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逐步对涉及三峡工程建设、三峡后续工作等有关行政管理及服务事项进行了公开。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国务院三峡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养发言人和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团队建设,依托三峡工程宣传工作新闻信息发布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和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水平。
(二)主动、及时公开。党和国家关于三峡工程建设和库区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涉及三峡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和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管理、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三峡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的工作程序,三峡移民搬迁安置的资金补偿对象、补偿标准;有关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等,均做到了主动及时公开。
(三)解读政策。为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不断完善政府部门与企业相结合,综合部门与专业部门相结合的三峡工程新闻发布机制,利用新闻发布的方式对重要的政府信息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解惑,积极回应社会对三峡工程建设方面的重大关切,方便媒体和受众群体对有关信息及情况的了解。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国务院三峡办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全面真实公开信息近百条。
(一)利用政府网站,权威发布信息。发布三峡工作动态信息,提供反映情况的电子信箱。同时,形成了三峡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三峡库区各级政府等网站信息共享机制,并在其新闻性、有关问题的专业性上下功夫,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不断提升三峡工程信息公开工作的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
(二)采取多种形式,满足公众需求。先后就三峡后续工作规划、三峡工程综合效益、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等主题,通过组织新闻发布、媒体见面、深度采访、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重要政策法规、重点决策措施、重大活动安排等政府信息的公开。此外,还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活动,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推动三峡工作各层面信息的对外发布。
(三)编制有关《公报》,提供系统信息。编制白皮书和蓝皮书,及时发布年度的《三峡工程环境监测公报》等政府公报。同时,为全面反映三峡工程建设情况,采用中文、英文等多种语言形式,并以宣传折页形式,赠送社会各界,真实反映三峡工作各方面进展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2011年,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1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国务院三峡办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对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尚存一定差距,服务公众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展,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要进一步完善。为此,我办将虚心接受公众的监督,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逐步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服务公众的意识。按照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强化服务意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二是逐步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申请处理流程。不断适应媒体格局的新变化,利用手机、网络等新媒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途径,不断拓展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三是逐步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严肃纪律,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来源:三峡办网站)
一、主要工作概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经常性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事项适时公开、临时性事项即时公开”的原则,2011年,国务院三峡办全面贯彻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逐步对涉及三峡工程建设、三峡后续工作等有关行政管理及服务事项进行了公开。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国务院三峡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养发言人和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团队建设,依托三峡工程宣传工作新闻信息发布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和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水平。
(二)主动、及时公开。党和国家关于三峡工程建设和库区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涉及三峡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和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管理、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三峡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的工作程序,三峡移民搬迁安置的资金补偿对象、补偿标准;有关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等,均做到了主动及时公开。
(三)解读政策。为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不断完善政府部门与企业相结合,综合部门与专业部门相结合的三峡工程新闻发布机制,利用新闻发布的方式对重要的政府信息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解惑,积极回应社会对三峡工程建设方面的重大关切,方便媒体和受众群体对有关信息及情况的了解。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国务院三峡办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全面真实公开信息近百条。
(一)利用政府网站,权威发布信息。发布三峡工作动态信息,提供反映情况的电子信箱。同时,形成了三峡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三峡库区各级政府等网站信息共享机制,并在其新闻性、有关问题的专业性上下功夫,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不断提升三峡工程信息公开工作的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
(二)采取多种形式,满足公众需求。先后就三峡后续工作规划、三峡工程综合效益、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等主题,通过组织新闻发布、媒体见面、深度采访、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重要政策法规、重点决策措施、重大活动安排等政府信息的公开。此外,还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活动,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推动三峡工作各层面信息的对外发布。
(三)编制有关《公报》,提供系统信息。编制白皮书和蓝皮书,及时发布年度的《三峡工程环境监测公报》等政府公报。同时,为全面反映三峡工程建设情况,采用中文、英文等多种语言形式,并以宣传折页形式,赠送社会各界,真实反映三峡工作各方面进展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2011年,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1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国务院三峡办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对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尚存一定差距,服务公众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展,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要进一步完善。为此,我办将虚心接受公众的监督,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逐步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服务公众的意识。按照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强化服务意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二是逐步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申请处理流程。不断适应媒体格局的新变化,利用手机、网络等新媒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途径,不断拓展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三是逐步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严肃纪律,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来源:三峡办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