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联:十二五应优先开发水电
2012/3/13 8:41:47 新闻来源:一财网
作者 邵晓天
中电联3月12日发布《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研究报告》。在发送电业务的具体举措方面,中电联指出,应优先开发水电,实行大中小开发相结合,推进水电流域梯级综合开发。
中电联提出,应尽早开发完毕开发程度较高的长江上游、乌江、南盘江红水河、黄河中上游及其北干流、湘西、闽浙赣和东北等7个水电基地,重点布局开发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怒江、黄河上游干流等6个大型水电基地;重视境外水电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开发缅甸伊江上游水电基地。
到2015年,全国常规水电装机预计达到3.0亿千瓦左右,水电开发程度达到58%左右,其中东部和中部水电基本开发完毕,西部水电开发程度在48%左右。到2020年全国水电装机预计达到3.6亿千瓦左右,全国水电开发程度为69%,其中西部水电开发程度达到63%。抽水蓄能电站2015年规划装机4100万千瓦左右,2020年达到6000万千瓦左右。
与2010版规划研究报告相比,报告对于西南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怒江等五江干流水电基地电源的开发进度提前,2015年规划目标增加约1500万千瓦,投产容量增加较多的流域是金沙江中游;2020年规划目标增加约300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投产容量增加较多的流域是大渡河与澜沧江上游。
报告提出,还应优化发展煤电、推行煤电一体化开发,加快建设大型煤电基地。重点建设山西(晋东南、晋中、晋北)、陕北、宁东、准格尔、鄂尔多斯、锡盟、呼盟、霍林河、宝清、哈密、准东、伊犁、淮南、彬长、陇东、贵州16个大型煤电基地。
2015年我国煤电装机将达到9.28亿千瓦。“十二五”期间开工3亿千瓦,其中煤电基地机组占66%;投产2.85亿千瓦,其中煤电基地机组占53%。2020年我国煤电装机达到11.7亿千瓦。“十三五”期间开工2.6亿千瓦,其中煤电基地机组占62.7%;投产2.65亿千瓦,其中煤电基地机组占55%。
在本次滚动规划中,中电联将电力发展方针中的“大力发展核电”调整为“安全高效发展核电”。规划2015年我国核电装机4294万千瓦,主要布局在沿海地区;2020年规划核电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鉴于国家《核电安全规划》尚未出台,核电项目一律暂停审批的实际情况,2020年核电发展目标减少1000万千瓦,主要是调减内陆核电,适量调减沿海核电。
对于发展风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中电联指出,要在充分考虑电价承受能力和保持国际竞争力的条件下积极推进。在“三北”(西北、华北北部和东北)等风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大型和特大型风电场,同步开展电力外送和市场消纳研究;发展海上风电坚持海洋规划先行,避免无序发展;促进低风速地区资源开发,因地制宜地建设中小型风电场,采用低速风机,就近上网本地消纳;在偏远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离网风电。规划2015年和2020年风电装机分别为1亿千瓦和1.8亿千瓦。
中电联滚动规划中,受国家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激励,预计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速度将进一步加快,2015年太阳能发电规划目标增加300万千瓦,2020年规划目标增加500万千瓦。2015年生物质、垃圾、潮汐、地热等规划目标增加200万千瓦,2020年规划目标增加500万千瓦。
规划显示,太阳能发电装机2015年将达到500万千瓦左右,2020年达到2500万千瓦左右;2015年和202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达到500万千瓦和1000万千瓦;同期,地热和海洋能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万千瓦和5万千瓦。
中电联还指出,应适度发展天然气集中发电,引进国外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在受端地区规划建设大型燃气机组,主要解决核电、风电、水电季节性电能对电网的调峰压力;在气源地规划建设燃气机组解决当地用电问题。2015年和2020年大型天然气发电规划容量分别为4000万千瓦和5000万千瓦。与2010版规划报告相比,由于气源的增加,2015年气电发展目标增加1000万千瓦,2020年气电发展目标增加1000万千瓦。2015年和2020年天然气分布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00万千瓦左右和300万千瓦左右。
报告还预计,我国华北京津冀鲁、东北辽宁、华东沪苏浙闽、华中豫鄂湘赣渝、南方两广等16个省(市、区)受端地区,2015年外电送入合计约2.45亿千瓦左右,约占受端地区最大负荷的31%,“十二五”期间增加外电送入1.6亿千瓦;2020年外电送入合计约3.66亿千瓦,约占受端地区最大负荷的38%,“十三五”期间增加外电送入1.21亿千瓦。
2015年,大型煤电基地跨区跨省送电规模17050万千瓦,“十二五”期间增加11400万千瓦。2020年为2705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增加约1亿千瓦。
2015年大型水电基地跨区跨省送电规模6690万千瓦,“十二五”期间增加4490万千瓦;2020年为799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增加1300万千瓦。2015年风电跨区跨省输送规模约3000万千瓦,2020年约5000万千瓦。
中电联3月12日发布《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研究报告》。在发送电业务的具体举措方面,中电联指出,应优先开发水电,实行大中小开发相结合,推进水电流域梯级综合开发。
中电联提出,应尽早开发完毕开发程度较高的长江上游、乌江、南盘江红水河、黄河中上游及其北干流、湘西、闽浙赣和东北等7个水电基地,重点布局开发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怒江、黄河上游干流等6个大型水电基地;重视境外水电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开发缅甸伊江上游水电基地。
到2015年,全国常规水电装机预计达到3.0亿千瓦左右,水电开发程度达到58%左右,其中东部和中部水电基本开发完毕,西部水电开发程度在48%左右。到2020年全国水电装机预计达到3.6亿千瓦左右,全国水电开发程度为69%,其中西部水电开发程度达到63%。抽水蓄能电站2015年规划装机4100万千瓦左右,2020年达到6000万千瓦左右。
与2010版规划研究报告相比,报告对于西南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怒江等五江干流水电基地电源的开发进度提前,2015年规划目标增加约1500万千瓦,投产容量增加较多的流域是金沙江中游;2020年规划目标增加约300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投产容量增加较多的流域是大渡河与澜沧江上游。
报告提出,还应优化发展煤电、推行煤电一体化开发,加快建设大型煤电基地。重点建设山西(晋东南、晋中、晋北)、陕北、宁东、准格尔、鄂尔多斯、锡盟、呼盟、霍林河、宝清、哈密、准东、伊犁、淮南、彬长、陇东、贵州16个大型煤电基地。
2015年我国煤电装机将达到9.28亿千瓦。“十二五”期间开工3亿千瓦,其中煤电基地机组占66%;投产2.85亿千瓦,其中煤电基地机组占53%。2020年我国煤电装机达到11.7亿千瓦。“十三五”期间开工2.6亿千瓦,其中煤电基地机组占62.7%;投产2.65亿千瓦,其中煤电基地机组占55%。
在本次滚动规划中,中电联将电力发展方针中的“大力发展核电”调整为“安全高效发展核电”。规划2015年我国核电装机4294万千瓦,主要布局在沿海地区;2020年规划核电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鉴于国家《核电安全规划》尚未出台,核电项目一律暂停审批的实际情况,2020年核电发展目标减少1000万千瓦,主要是调减内陆核电,适量调减沿海核电。
对于发展风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中电联指出,要在充分考虑电价承受能力和保持国际竞争力的条件下积极推进。在“三北”(西北、华北北部和东北)等风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大型和特大型风电场,同步开展电力外送和市场消纳研究;发展海上风电坚持海洋规划先行,避免无序发展;促进低风速地区资源开发,因地制宜地建设中小型风电场,采用低速风机,就近上网本地消纳;在偏远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离网风电。规划2015年和2020年风电装机分别为1亿千瓦和1.8亿千瓦。
中电联滚动规划中,受国家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激励,预计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速度将进一步加快,2015年太阳能发电规划目标增加300万千瓦,2020年规划目标增加500万千瓦。2015年生物质、垃圾、潮汐、地热等规划目标增加200万千瓦,2020年规划目标增加500万千瓦。
规划显示,太阳能发电装机2015年将达到500万千瓦左右,2020年达到2500万千瓦左右;2015年和202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达到500万千瓦和1000万千瓦;同期,地热和海洋能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万千瓦和5万千瓦。
中电联还指出,应适度发展天然气集中发电,引进国外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在受端地区规划建设大型燃气机组,主要解决核电、风电、水电季节性电能对电网的调峰压力;在气源地规划建设燃气机组解决当地用电问题。2015年和2020年大型天然气发电规划容量分别为4000万千瓦和5000万千瓦。与2010版规划报告相比,由于气源的增加,2015年气电发展目标增加1000万千瓦,2020年气电发展目标增加1000万千瓦。2015年和2020年天然气分布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00万千瓦左右和300万千瓦左右。
报告还预计,我国华北京津冀鲁、东北辽宁、华东沪苏浙闽、华中豫鄂湘赣渝、南方两广等16个省(市、区)受端地区,2015年外电送入合计约2.45亿千瓦左右,约占受端地区最大负荷的31%,“十二五”期间增加外电送入1.6亿千瓦;2020年外电送入合计约3.66亿千瓦,约占受端地区最大负荷的38%,“十三五”期间增加外电送入1.21亿千瓦。
2015年,大型煤电基地跨区跨省送电规模17050万千瓦,“十二五”期间增加11400万千瓦。2020年为2705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增加约1亿千瓦。
2015年大型水电基地跨区跨省送电规模6690万千瓦,“十二五”期间增加4490万千瓦;2020年为799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增加1300万千瓦。2015年风电跨区跨省输送规模约3000万千瓦,2020年约50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