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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土地出让收益中央统筹暂定30%
2012/2/16 8:49:32    新闻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从水利部门获悉,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规定的10%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水利建设的中央统筹办法,其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到各个地方和财政、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

  不过,受去年中央严厉的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各地土地出让金收入急剧收缩,严重影响了用于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金的征收数量和质量。同时,这也无形中加剧了这部分资金进行省级统筹和中央统筹工作的难度。

  记者了解到,省级统筹办法各省区直辖市大部分已经出台,但依然有少部分地区还在研究之中。而中央统筹办法,其征求意见稿遭到了一些地方的反弹,尤其是东部发达地区。

  统筹办法“逆水行舟”

  自去年一号文件提出土地出让收益的10%用于水利建设以来,这一水利资金新来源部分的征收和统筹办法,就一直进度迟缓。

  中国社科院农发所研究员于法稳认为,这一方面源于各个部门之间的互相“扯皮”和“推诿”,因为这既涉及到国土、财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同时又面临全国各地之间差异化严重的问题。要想取到一致的意见,或者让不同的利益诉求能够得到均衡,肯定需要一定的时间。

  另一方面,2011年一号文件只规定了粗略的办法,具体土地出让收益如何核算,其统筹比率如何确定,都没有提到,需要具体的部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去制定和细化。

  实际上,迟至去年7月初,国家财政部才出台了10%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水利建设的具体计提办法,该办法规定该收益按季度计提,计提时间为每季度末。

  而考虑到各地之间经济发达程度和水利建设资金需求之间的不平衡,土地出让收益的统筹安排工作自2011年一号文件发布之日起就进入了水利部门的议事日程。

  然而时至今日,按照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司长兼总规划师周学文2月9日在水利部规划计划工作会议上的说法,仅有广东、云南、重庆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了土地出让收益计提资金的升级统筹,其中云南省统筹比率最高,达50%。

  浙江省则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或从土地出让总额中提取2%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而在市县一级,金华、武义等地规定从土地出让总额中提取3%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至于该资金的中央统筹办法,在去年11月2日时召开的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表示,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农田水利建设中央统筹部分资金的具体办法。

  东部表示压力大

  记者从消息人士处了解到,目前这一统筹办法的征求稿已经下发到各地方和相关部门,中央统筹的比率为30%,主要是考虑到国家粮食安全等因素,因为一些粮食主产区财政收入和土地出让金少,而其承担粮食增长的压力大,靠其本地区的财力无法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粮产的任务,因此需要通过国家层面的统筹。

  实际上,去年中央水利投资主要是向中西部倾斜,周学文在上述会议上称,今年中央对中西部的水利投资达966亿,占总投资的85%。

  然而,这一意见稿下达地方之后,出现了“冰火两重天”的情况:中西部地方对这一意见高度赞成,甚至希望能够加大统筹比率,而东部某些发达地区则称受去年房地产调控的影响,土地出让金大幅缩水,地方本级财政开始捉襟见肘,因此不希望中央再抽去一块。

  记者了解到,编制中的《北京市2011-201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十二五期间北京供地面积将减至28000公顷左右,土地出让金目标将减至每年500亿元左右。

  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全国卖地收入最多的10个城市有8个同比大幅缩水。前十名中,仅武汉高于百亿,其他城市均在20亿~40亿元之间。1月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收入895.9亿元,同比减少67%,其中住宅类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532.4亿元,同比减少74%。

  一位东部某市水务局的副局长在水利部规划和计划会议上称,该市去年财税收入中本级600多亿,国家级700多亿,从去年至今,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几乎为零。因此想要解决本级的水利投资资金都十分困难,要是中央统筹再拿走一块,那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而北部某市的水务局副局长则称,去年该市土地出让金减少40%左右,然而,该市十二五期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需要155亿元,土地出让和财政预算只能安排解决108亿元的资金,自身就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如果中央再拿走一块,则缺口就会更大。

  鉴于该政策落实难度大,且土地出让收益的算法(土地出让总收入扣除土地出让成本等后的净收益)导致其确认难度大,到位时间长,业内人士建议,应该明确像浙江省那样,直接到土地出让的总额中提取2-3%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同时,应该与财税部门协调出台鼓励地方水利融资平台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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