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规范水电开发建设管理
2011/12/27 7:56:32 新闻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省政府就节约用地、防治地灾等提出11条指导意见
近日,甘肃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水电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提出节约利用土地、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等11条意见。
《意见》提出,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审查水电站用地方式和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尽可能减少占地,少占或不占耕地、草地和林地。对确需占用耕地、草地和林地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土地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审核审批手续,杜绝“批少占多,未批先占”等违法行为发生。同时,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审查,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严格按照评估确定的防治措施施工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不得投入运行,防止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意见》还提出了包括建立由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参加的省水电开发建设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3条保障措施。 (作者: 王海川)
近日,甘肃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水电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提出节约利用土地、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等11条意见。
《意见》提出,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审查水电站用地方式和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尽可能减少占地,少占或不占耕地、草地和林地。对确需占用耕地、草地和林地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土地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审核审批手续,杜绝“批少占多,未批先占”等违法行为发生。同时,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审查,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严格按照评估确定的防治措施施工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不得投入运行,防止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意见》还提出了包括建立由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参加的省水电开发建设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3条保障措施。 (作者: 王海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