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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召开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加快开发水能资源,加强水能资源管理,积极发展水电,大力发展农村水电。这对加强我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能源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我国农村水电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强化监管,依法办电,全力推进“十二五”农村水电新跨越。 我国农村水能资源点多面广,广泛分布于1700多个山区县,技术可开发量1.28亿千瓦。多年来,以小水电为主体的农村水电得到了快速发展,总装机达到5900多万千瓦,年发电量2000多亿千瓦时,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农村水电是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的重要民生设施,是开发性扶贫工程。目前,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潜力还很大,要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认真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努力搞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升级,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要切实抓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对于加快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提高农村用电水平和应急供电能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节能减排,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规划建成30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一批水电新农村电气化乡村,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515.6万千瓦,解决81万无电人口、228.4万缺电人口用电问题。 要广泛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党中央、国务院从保护生态、解决农民生活燃料问题的战略高度考虑,决定在退耕还林区、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内农村水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国家补助建设小水电站,低价供电给当地农民,让农民用电做饭、取暖,不再砍树烧柴,保护森林植被。自2003年起,水利部组织在全国开展了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和扩大试点建设,2009年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全面启动,项目遍布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到2010年底,已建成100多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新增代燃料装机20多万千瓦,90多万人实现小水电代燃料,使他们告别了祖祖辈辈上山砍柴、烟熏火燎的日子,过上了现代、文明、健康的新生活。 目前,《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正在全面实施,规划7年内在2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43个县(市),建设小水电代燃料项目1022个,170万户、677万农民实现小水电代燃料,保护森林面积2390万亩。按照《全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规划》,到2020年,将长期稳定地解决2830万户、1.04亿农村居民的生活燃料,保护森林面积3.4亿亩。 要积极推进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程。近日,财政部、水利部正式印发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将从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对增效扩容改造予以支持。2011年至2012年试点期间将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2亿多元,支持浙江、重庆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全面试点,湖北、湖南、广西、陕西开展部分试点,改造电站620座,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将分别增加25%和42%,改造后装机容量可达110万千瓦,年发电量达39亿千瓦时。同时,在试点中将同步推进农村水电体制机制改革,使增效扩容改造与地方发展、农民利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试点,还将对增效扩容项目选择、组织管理、技术要求等进行探索完善,为全面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积累经验。 要努力搞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建设。为改善农村用电条件,自1998年以后国家相继实施了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县城电网改造、中西部农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大规模农村电网改造提高了农村供电质量和水平,基本实现了城乡同网同价,有效减轻了农民负担。2010年国家启动了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农村水电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同步加快实施。 为做好这些工作,需要妥善处理好四个关系:处理好发展速度和质量效益的关系;处理好财政扶持和社会投入的关系;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关系;处理好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我们充分相信,水能资源开发在服务“三农”中将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将为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为水利部水电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