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2个县获批为“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
2011/6/10 8:51:47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广州6月9日电 (程景伟 粤水轩)记者9日从广东省水利厅获悉,经水利部审查,广东省丰顺等22个县被批准为“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
据悉,22个县已按要求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有效改善了我省山区农村的基础设施,增加了贫困山区财政收入,促进了农民增收,提供了清洁能源。
记者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广东省累计完成总投资190.33亿元,其中:中央电气化资金569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2919万元。新建和改造小水电装机105万千瓦;新建和改造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628万千伏/3000公里,新建和改造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376万千伏安/9242公里,低压线路31809公里。各项指标均达到部颁标准,22个县(市)年用电量达128.64亿千瓦时,比基准年增长32%,乡(镇)通电率100%,户通电率99%以上,晚高峰时段农村用电保证率达98%以上等。
据了解,全国“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共有432个,广东22个县地处广东北部地区和东西两翼山区,其中有18个县(市)是贫困县或是经济欠发达县,有3个县是少数民族县。22个县国土面积为6.0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34%;基准年人口为1239万人,占全省13%。这些县分别为丰顺县、始兴县、英德市、连平县、怀集县、陆河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郁南县、连南瑶族自治县、乳源瑶族自治县、新丰县、阳山县、乐昌市、高州市、阳春市、连州市、东源县、大埔县、紫金县、和平县、龙川县、清新县。
“十二五”,广东省陆河县、阳春市、蕉岭县、罗定市、郁南县、和平县、阳山县、怀集县、武江区、高州市等10个县(市、区)被列入全国“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县。
据悉,22个县已按要求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有效改善了我省山区农村的基础设施,增加了贫困山区财政收入,促进了农民增收,提供了清洁能源。
记者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广东省累计完成总投资190.33亿元,其中:中央电气化资金569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2919万元。新建和改造小水电装机105万千瓦;新建和改造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628万千伏/3000公里,新建和改造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376万千伏安/9242公里,低压线路31809公里。各项指标均达到部颁标准,22个县(市)年用电量达128.64亿千瓦时,比基准年增长32%,乡(镇)通电率100%,户通电率99%以上,晚高峰时段农村用电保证率达98%以上等。
据了解,全国“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共有432个,广东22个县地处广东北部地区和东西两翼山区,其中有18个县(市)是贫困县或是经济欠发达县,有3个县是少数民族县。22个县国土面积为6.0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34%;基准年人口为1239万人,占全省13%。这些县分别为丰顺县、始兴县、英德市、连平县、怀集县、陆河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郁南县、连南瑶族自治县、乳源瑶族自治县、新丰县、阳山县、乐昌市、高州市、阳春市、连州市、东源县、大埔县、紫金县、和平县、龙川县、清新县。
“十二五”,广东省陆河县、阳春市、蕉岭县、罗定市、郁南县、和平县、阳山县、怀集县、武江区、高州市等10个县(市、区)被列入全国“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