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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之电价闹得凶
2011/5/19 18:29:32    新闻来源:新华网
2011年05月19日   来源: 半月谈网 

  自今年3月开始,新一轮电荒提前降临。最初仅在江苏、浙江、山东等地,逐渐有向全国遍布的趋势。进入4月后,我国从东部到中西部,多个省份都出现了缺电现象,各地也采取了限电等措施。

  4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预警今年大部分地区将出现电力供需“偏紧”。通知称,受用电需求增长较快,少数地区电源、电网建设相对滞后,以及电煤、来水等不确定因素共同影响,今年大部分地区电力供需形势偏紧,年初已有20个省(区、市)实施了有序用电,预计夏季高峰期华东、华北、南方供需缺口较大。通知同时还要求各地于5月底前将有序用电方案报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备案。

  在此背景下,原本被淡忘的电价改革话题再度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

  在被电荒煎熬半个多月后,湖南等省份可能将不得不上调电价。

  5月13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召集湖南、江西、贵州等部分省市相关负责人开会,讨论对这些省份的上网电价进行结构性调整的问题。

  国家电监会信息中心处长杨名舟向本报证实,电监会也将于近日开会,商议电价上调问题,以对应各地电荒。

  “这次电荒,是煤电关系没有理顺,电价低、煤价高,几年积累下来的结果。”电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孙耀唯对记者称。

  不过,一位接近国家发改委的人士透露,发改委本次不会对部分省市的上网电价进行大幅度上调来解决电力企业亏损和地方电力短缺问题。

  此前中电联提出,需要每千瓦时上网电价提升3分钱,才可以解决目前火电普遍亏损问题。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总经理魏远表示,按照湖南省电价与煤价,不计电厂运营成本和财务成本,仅每度电对应的煤价,已比火电出厂价高2分钱,火电厂不愿买煤,现全省电厂存煤仅够一周发电所用。

  在这次以燎原之势蔓延全国的电荒之中,湖南是重灾区。

  5月10日,长沙市街头十字路口的交通灯因缺电而停止使用。此时,长沙正在实施分区限电,而交通灯的电源都是就近从附近小区接来。

  现在,长沙有的小区来电2天,停电1天;有的晚上2点后停电到早上;有的从早上10点停至傍晚。

  唯一没有停电的,是冬瓜山的电力小区,和自备充足发电机和燃料的极少数小区。

  即使自备发电机的五星级酒店,也贴出告示:“因市区限电,负荷不稳定,酒店空调将间断开启。”

  各大电影院因限电而关闭了空调,放映厅里闷热难耐。一些KTV等娱乐场所,也提醒消费者,因为随时可能停电,营业时间提前到12点,并向消费者提供手电筒,以备突然停电。

  一些中小型发电机,在酒店、小区等用户的抢购下,价格上涨约10-20%。

  “现在全省电网约有三分之一被不同程度地限电。”魏远说,目前,湖南省电力供需缺口达到400万千瓦/天。

  今年电荒来势凶猛、并且在入夏用电高峰之前提前到来,与枯水有关。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9日,湖南全省今年以来累计平均降雨较多年同期相比偏少53%。湘江、洞庭湖当天分别创下27.72米和21.75米的历史同期最低水位。

  据国家电网湖南省电力公司介绍,由于全省骨干水库大多处于死水位运行,在全省940万千瓦水电装机中,可供发电的只有220万千瓦。

  水电的水干了,火电的火也没能点起来。

  魏远算了一笔账:在湖南火电业,忽略电厂运营成本、财务成本,仅每度电需用煤的价格,比湖南火电出厂价就要高2分钱。

  “如果考虑到我们是从银行贷款买煤、发电后再还款,计上利息,再算上运营成本,那就亏得更多了。”魏远说。

  湖南电监办发布的年度报告显示,2010年,湖南省主要发电企业总计亏损14.36亿元,同比增亏8.07亿元。其中,火电亏损19.14亿元,水电赢利4.78亿元。

  2010年,华能、大唐、华电等五大发电集团在湖南全面亏损,合计亏损14.7亿元。其中,大唐湖南分公司火电装机近600万千瓦,因此亏损额度最大,达7.5亿元。

  三年来,湖南发电企业持续亏损,2008年亏损33.43亿元,2009年上调电价幅度较高,依然亏损6.29亿元。

  魏远说,广东等省份,虽然煤价也偏高,但电价高,买得起煤;而且临海地区,进煤走海运,运价低廉,所以目前电荒尚不严重。

  另一方面,山西、陕西、贵州等地纷纷向煤矿征收电煤出省调节费,最高达200元/吨,调节费多用于补贴火电厂。

  这使得湖南从省外购煤变得十分困难。目前湖南省全省存煤仅60万吨,仅够一周发电所用。

  “有些省的火电企业没动力发电,至少有动力存煤,而我们是亏损累累,存煤的钱都没有,也没有买煤的动力。”魏远说。

  湖南的电价迟迟未上调,与本省态度不无关系。

  4月中旬,16个省市被批准上调电价。其中山西涨幅最高,为2.6分/度,山东等五省上调2分/度,河南等两省上调1.5分/度,另三省上调1分/度,一个省上调0.9分/度,还有四省上调0.4至0.5分/度。总体来看,16个省平均上调上网电价约1.2分/度。

  为何这次是部分调整?这恰恰反映了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区域不平衡情况非常严重,区域性调整已势在必行。从去年前11个月情况看,各地盈亏情况很不均衡。火电企业利润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但山东、天津火电厂亏损面也近50%,中部六省亏损面超过50%,西部的云南、陕西、四川、重庆、甘肃火电厂亏损面均超50%,四川和云南是去年首次亏损,东北三省火电厂全部亏损。

记者从中电联了解到,截至去年10月底,五大发电集团所属447家火电厂,260家亏损,亏损面高达58.2%。青海、山东、海南火电企业资产负债率均超90%,山西、湖南、广西、贵州、陕西、湖北、云南、四川均超80%。

  值得注意的是,火电厂“贫富不均”现象较为严重,以广东为例,去年1至5月火电厂利润达到60亿元以上,占全国总额的近40%,原因就在于上网电价不均衡。大部分省份由于历史原因,上网电价定价一直偏低。例如山西火电厂一直是亏损重灾区,主要因为山西火电上网电价原是按“低煤价、低电价”模式核定,上网电价按坑口火电来定。但之后电煤价格放开,省内外煤价格拉平,煤炭大量出省,这使得山西发电企业陷入“高煤价、低电价”的困境。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近日对电力行业密集调研,地方调研首站即定山西。据了解,山西省中南部多家电厂连续三年巨额亏损,买不起煤、发不起电,经营难以为继。山西漳山等11家发电企业三年累计亏损97.09亿元。

  根本原因就在于上网电价不均衡:华北和中部地区的平均上网电价明显低于广东和东南沿海地区。

  前述火电央企人士表示,湖南原本亦在上述被批名单之列,但这省物价部门出于控制通胀等方面考虑,未批准本省电价上涨。

  “物价部门认为,湖南省火电上网价全国第四,水电上网价全国第一,已经很高了,与经济排名不相符,不能上涨。”这位人士透露。

  但这位人士认为,湖南省水电占比偏高,综合上网电价全国排名仅15名,“仍有不少上调空间”。

  大唐湖南公司副总经理罗日平曾撰写了一份题为《湖南火电解困的对策思考》的文章,其中指出,湖南省水电占比较高,火电长期为水电让路,丰水期停机、枯水期开机,发电机组开机率很低,严重影响火电业经营。

  “这种持续多年的亏损,不仅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更需要政府的鼎力支持。”文章提出。

  不过,一位接近国家发改委的人士透露,发改委本次不会对部分省市的上网电价进行大幅度上调来解决电力企业亏损和地方电力短缺问题。鉴于目前的通胀压力,大面积提高电价会加剧物价上升,所以发改委希望各地还是以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为主,改变经济增长对能耗的过分依赖。

  “而且发改委认为,单纯上调电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电荒问题。”这位人士表示,“单纯调整上网电价,电煤价格也会很快上来,这样上调上网电价带来的利润,很快要被接下来的电煤价格上调吞噬。”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部主任薛静:今年将是自2004年大缺电以来缺电最严重的一年,而且还没有“探底”。开年以来,全国电力供需持续旺盛,1至4月全国发电量和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2.6%和12.4%,处于近年高位。2-4月本是用电“淡季”,却从东部到中部多省市出现较大用电缺口。

  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主任苏胜新:4月份以来浙江、江西、湖南、重庆缺电最突出,其中湖南电网最大限电负荷达到570万千瓦,占该省实际用电需求的33.7%。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俞燕山:从最近一周监测情况来看,重庆、湖南、安徽等地出现拉闸限电;浙江、贵州、广东、湖南、江西等地实行错峰用电;从中西部青海、湖北、湖南等传统缺煤省份到山西、陕西、河南等产煤大省都出现了缺煤停机现象。

  记者:夏季“电荒”会不会加剧?

  薛静:今夏供需形势将呈现“缺口出现更早、范围有所扩大、强度有所增强”的新特点。保守估计全国供电缺口在3000万千瓦左右,相当于两个安徽或三个重庆的发电装机容量。

  苏胜新:如果电煤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旱情继续影响水力发电,并且出现持续异常高温天气,电力缺口将扩大到4000万千瓦左右。

  记者:今后几年“电荒”会不会持续?

  薛静:目前发电源在建规模严重不足,加上火电建设积极性降低,将造成今后几年火电投产规模不合理地快速下降,不能满足电力需求的增长,预计在“十二五”中期的2013年电力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苏胜新:未来两年电力供需紧张形势将不断加剧。预计2012年最大电力缺口约5000万千瓦,2013年若情况得不到改观最大电力缺口将超过7000万千瓦。

  在采访中,不同人士都提出了许多现有电力供应体制的弊端,其中有一个名词被反复提及——电价。

  一位在电力行业工作了40多年的老专家,日前在北京城区一家餐馆,发现了一个令他吃惊的事:这家餐馆的实际电价比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北京市商业电价每度高出约2毛钱。

  根据餐馆老板的电费单,这家餐馆一个月消耗了28810度电,支付电费29973.95元,平均每度1.04元。北京市商业用电目录电价为每度0.794元。

  这并非特例。

记者对北京、上海、重庆、广州、南京、济南、西安、长沙、银川、乌海、嘉兴、佛山等地工商业电力用户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覆盖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兼顾了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多个地区。结果显示,工商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商业企业,用电的实际价格普遍高于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发改委公布的目录电价。

  比如,北京多处写字楼用户的电价均超过每度0.9元,商铺和饭店的用电价格多在每度1.1元以上,即使考虑峰谷分时定价因素,仍超出目录电价0.06元到0.278元不等;

  上海调查的两家工厂,今年1月平均电价分别为每度1.017元和0.758元,超出目录电价0.088元和0.189元;

  西安调查的四家商户,用电电价在每度1.3元至1.6元之间,超出当地目录电价0.33元至0.63元;

  济南一家酒店的平均电价为每度1.02元,超出当地目录电价0.174元;

  浙江一商场租户,电价每度1.22元,超出目录电价0.14元……

  这些价格都高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目录电价。有的地方,如陕西,甚至超过当地峰段目录电价最高值。如果与国家电网公布的平均销售电价相比,很多地方更是高出1倍到2倍。据国家电监会年度电力监管报告,2007年国家电网公司平均销售电价为0.501元/度,2008年为0.519元/度,2009年为0.534元/度。国家发改委2008年公布的各地销售电价标准则从0.306元/度到0.689元/度不等。

  中国对终端销售电价实行目录电价制度,根据用户类型不同,分为居民用电、工商业用电和大工业用电、农业用电四大类,并按电压等级和地区规定了不同用电价格,各地各类用电价格均由国家发改委核准。根据《电力法》规定,“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按时交纳电费。”

  但从调查结果看,目前中国普遍存在着工商业电价实际执行价格高于国家发改委核准电价的情况,国家目录电价形同虚设。

  这种情况在电力业内已不是秘密。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曾数次在国家能源局会议上提起,他曾在山东一家炒茶厂询问到其执行电价为0.9元/度,这让他感到相当震惊。按规定,这家炒茶厂应执行普通工业电价,而山东核准的一般目录电价为0.7339元/度。

  电力是一种需求弹性极低的产品,收取电费又由各地供电局执行。尽管在2002年的电力改革之后,供电局已经被划入电网公司,但普通消费者仍多视之为政府部门,因而在缴费中即使对电费有疑问,也很少质疑,只能按照收费人员提供的单据一缴了事。在调查中,一位写字楼租户告诉记者,她的家人都在地方电力局从事技术工作,她相信电价就是按照目录电价来收的,不可能多收。

  但是,就是这家租户,电费单上每度1.07元的电价白纸黑字,却从未存在于北京市的电价目录上。

  电价超收从何而来?

  电价制度原因之外,从用电类型无限细分到具体的抄表收费自由裁定,五花八门的人为因素为电费层层加码

  造成上述局面的原因,首先与中国的电价制度有关。

  中国电价制度分为两大类——单一制电价和两部制电价。简而言之,单一制电价是指用户只需根据电表计数缴纳电费,以用电量乘以电价即得应缴电费;两部制电价用户除了要按用电量缴纳电费,还要根据用户的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缴纳一部分基本电费。居民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以及农业生产用电采用的是单一制电价,大工业用户则采用两部制电价。因此,大工业用户的实际用电价格普遍高于目录电价中的单价,多由两部制导致。

  峰谷分时电价,也是导致实际电价上升的一个因素。目前峰谷分时电价正在中国很多地区试点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是指据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等多个时段,不同时段执行不同的电价水平。国家发改委核准电价多作为平段电价,哪类电价需要执行峰谷分时制度,以及具体的时段划分等内容则由地方的物价部门和经贸委等确定。

  理论上,峰谷电价与国家发改委核准的不分时目录电价之间应有一个计算公式,以保证以峰谷分时定出的电价与不分时目录电价持平。但从试点地区的情况看,峰谷电价给工商企业带来的一个实际后果就是平均电价上升,企业需要多缴电费。

  但是,这两条远不足以解释实际电价高于目录电价的所有情况,在调查中,从用电类型无限细分到具体的抄表收费自由裁定,五花八门的人为因素为电费层层加码。

  以北京市工商业用电为例。2009年11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发布的发改价格[2009]2919号文件中曾明确提到,“同意北京市商业、非居民照明、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价格合并为一般工商业电价类别”,由此将北京市用电类型从过去的七类归并为四类:居民生活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大工业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并以此为标准公布了北京市的销售电价。

但是,北京市电力公司网站上公布的电价却还包括工商业未同价前的七类。记者通过“95558”电力服务热线向北京市电力公司询问电价类型时,得到的回答也是“现在北京执行的还是七类电价”,至于用户的用电究竟属于哪一类,则要依据“用电性质和用电电表类型”来定。

  北京市的工商业用电同价为何迟迟无法落实?原因很简单,国家发改委现在按“四类”核准的“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比过去按“七类”核准的非居民照明、商业和普通工业的电价都要低,作为售电方,电网企业自然缺乏执行的动力。

  到了具体收费层面,分类就更加复杂。北京市一餐厅的电费单上,甚至出现了厨房动力柜和门头霓虹灯两项单列电费,对应电价高达每度1.14元,比核准的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度高出0.34元,超收40%以上!北京一家幼儿园按相关规定应采用居民用电价格(0.4883元/度)缴纳电费,但实际缴纳电费时还是被单列出了动力电与照明电两项,以至最后缴费远高于0.48元/度。

  所谓动力电和照明电的分类,源于1999年前执行的一套计费标准。根据这一标准,电价按明电、动力电等分为八大类几百种电价,“内行说不清,外行听不懂”。动力电和照明电这样的历史说法已在发改委电价目录上消失,但在北京、长沙等地,却仍然出现在电费单上,有的变成了多收电费的依据。

  在调查中,上海市一家工厂的平均电价高达1.017元/度,原因则在于超出最大需量部分的容量电价要加倍计费。按照两部制电价收费的规定,如果是按照最大需量缴纳容量电费,一旦实际用电超过最大需量,超出的部分,容量电费加倍计算。这一做法的初衷是为了在供电紧张的情况下限制用户用电,但一直沿用到电力供应不再紧缺的今天,在一些电力业内人士看来值得商榷。

  上海同时也是国内最早试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城市,自1993年后逐渐在全国推广,其目的是鼓励用电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的初衷原本很好,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产生了很多问题。

  要实行有效的峰谷分时电价制度,分时电表必不可少,这样才能分别计算峰谷平三段的用电时间。但对于很多租用商铺和写字楼的用户,只有写字楼的总表是分时电表,每个租户的分表还是不分时的,因此只能根据大楼的总用电量和电费为每个用户估算出一个不分时的电价来。这个电价合理与否,很大程度上依赖物业管理人员的规范程度。而从调查的情况看,多地物业根据峰谷向业主收取的分时电费单价,普遍存在不合理偏高的现象。

  在北京西郊一家汽车配件销售市场租有商铺的张某说:“我们的电价很贵,1.2元/度,电费单上只有用了多少度电和一共多少钱。”这个数字甚至超过了北京市目录电价中峰段工商业用电的最高值(1.194元/度)。“我们的物业是国资的,很强势。”张某无奈表示。

  峰段、平段、谷段的时间设置更对实际电价水平影响巨大,合理与否也有争议。比如北京、山东等地在峰段之外,又设出了更高定价的尖峰段,实际等于提高了电价。再比如上海的分时电价不设平段,而每天峰段时间高达16个小时,实际效果也等同于提高电价。

  分类的庞杂,以及峰谷分时收费与分时电表的脱节,都给予了基层收取电费的工作人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的一家铁矿石加工企业,尽管电费单的用电分类一栏写着“大工业/35kV-110kV以下”,但在电费信息一栏中,电价又被分成了两类:大工业(配套铁合金)和大工业,电价分别为0.3579元/度和0.4009元/度。实际上计费表只有一块,也就是说,正好6万度的大工业用电是电网收费人员主观估算出来的。

  如果说这还是由于没有分表计量所采用的权宜办法,能够分表计量的情况又如何?一家长沙的商贸企业告诉记者,要想少交电费,只需“搞掂”抄表员就可以。他们的企业有宿舍区,所以有工商业用电和居民用电之分。因为居民用电价格远低于工商业用电,有时居民用电少一些,他们也可以跟抄表员商量,多算点居民用电,少算些工商业用电;还有时当月用电量较大,抄表员会主动提出把表拨回去,然后从省下来的电费里拿走一半。

  工商业用电户以中小工业制造和服务业为主,却承受最高的电价,这在正大力推动经济转型的中国显得相当反讽

  实际电费执行过程中有如此众多的权宜和自由裁量,与中国过去的复杂的电价分类历史有关,也与中国近年来提倡节能减排而推出新举措有关。但由于监管不力,以及新计费方式并没有相应的配套,实际执行过程中,都变成了电网企业增加利润的“加价三十六计”。

  尽管各省销售电价均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后公布,但目录电价中,各地电价情况仍千差万别。除了用电类型不尽相同,有些省份直接公布了峰谷分时电价,有些省市则只公布了平段电价。

  到了地方执行层面,除了前述北京市这样未执行工商业同价的情况,还存在着夏季用电电价和非夏季用电电价等区别。山东省的目录电价,甚至是分不同县市核准的。在广东,虽然国家发改委核准的是全省统一电价,但各市实际执行的电价标准并不相同。广东省物价局对此的解释是,在很早之前,电价定价权在地方,导致各地电价存在差异,现在虽然由国家发改委统一核准,但要真正实行,还需要一段时间的过渡。

  正是因为有这么多的特例、历史情况和各地的“具体做法”,发改委又不厌其烦地一一核准,一个更简明、规范的电价标准迟迟不能建立起来。由此导致的现实就是:除了相对清晰的居民用电,工商业实际用电价格远高于目录电价,国家发改委核准的所谓目录电价形同虚设。记者曾就发现的上述电价问题询问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的官员,答复是这些操作层面的问题还得由地方物价部门和电网企业决定,“电监会也并不清楚”。

电力监管部门尚不清楚,遑论普通用户?

  抛开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地目录电价是否公平合理?

  多年来,国家发改委对电价的调整多是在价格上,鲜少对电价结构进行调整。以两部制电价为例,用于大工业用户已经数十年。“最早的初衷是为了鼓励企业多用电,这样容量电价平均到每度电里就会少一些。”中国社会科学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张昕竹如是说。同时由于当时供电紧张,又设置最大需量以限制过多用电。半个世纪之后的今天,电力供求模式和国民经济结构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变化,但两部制电价除了电价数额变化,还是在沿用当年的办法。

  比较国内外的电价,一个最大的差别是国外通常是工业用电价格低于居民用电价格。但在中国是工商业用电价格最高,居民用电价格较低,大工业用电相对也较低。

  国外这种电价的制定逻辑很简单,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相对居民是用电大户,高电压等级的工业用电与低电压等级的居民用电相比,输配成本更低,因此可享受更低的价格。

  形成国内这种电价局面的逻辑,则要复杂许多:压低居民用电价格主要是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而大工业用电用电量大,输送成本低,也是供电企业较为重视的用户,甚至有地方供电部门违反相关规定给工业企业按照优惠电价计费的情况出现。结果就是工商业用户最终承受了更高的电价。

  美国驻华使馆的博客上“晒”有一张弗吉尼亚州一户居民2010年12月中旬到2011年1月中旬的电费单。用电860度,电费120.06美元,平均每度电合人民币0.92元。美国工商业用电价格比这还要低,约为每度电0.5元到0.6元。也就是说,对中国一般的中小工业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来说,它们承担的电价比美国同类型企业要高出2倍左右。

  工商业用电户以中小工业制造和服务业为主,却承受最高的电价,这在正大力推动经济转型的中国显得相当反讽。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显然不能仅仅依靠个别地方“对商业用电暂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做法,而需要对目前的电价结构和形成机制进行彻底的调整。

  同样是工商业用户,实际遭遇亦有不同。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如果是规模比较大的用户,所能接触到的电费信息相对较为详细,多缴费的情况虽然也有,但差得不多,个别还可能拥有与电网议价的余地。但对于小型商铺等用户,它们实际支付的平均电价较高,且往往申诉无门。

  根据国家电监会发布的《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09)》,2009年全年,全国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收到的10381条有效信息中,电价执行和收费方面的问题共805件,占7.75%。

  2010年全社会用电量近4.2万亿度,超收主要发生在第三产业和中小型的第二产业企业

  电网及其基层人员,为什么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倾向于多收费?一些原本在其他国家行之有效的节能方式如峰谷定价,为何在执行中走样?在很多电力业内人士看来,关键在于目前中国的电网企业仍然在依靠传统的“吃差价”来获得盈利。一位国家能源局官员直言,“这是世界上最落后的一种盈利模式,只有中国和朝鲜还在用”。

  差价指的是需求侧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之间的差值。在中国,电网企业的利润主要就来自于销售电价比上网电价多出的部分。只要这种盈利模式不被打破,电网企业就会依靠垄断优势来尽可能压低上网电价,同时提高销售电价。

  据电力业内人士介绍,在购电环节,电网企业压低上网电价的方式包括以低价收购超出计划的发电量,以及通过延长新机调试周期、跨省输电(将发电量输送到电价更低的省份)、上网侧峰谷分时定价等方式压低电价等。

  河南省电监会曾对省内发电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过分析:河南省30家火电企业因执行峰平谷电价政策,导致上网电价平均每度电下降了0.005元左右,企业减少收入约4.29亿元。主要原因就是由于电力调度由电网说了算,发电企业在时段分配上没有自主权。

  2008年3月,国家能源局曾就当时煤价疯涨问题开调研会。一位来自五大发电集团的企业代表表示,他们并不希望实行煤电联动,因为电价一涨,煤价会再涨,电价还是跟不上。他表示,“如果国家能够加强监管,确保电网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进行结算,发电企业就能够扭亏为盈”。

  按照这家发电企业算过的账,电网企业的收购电价普遍比发改委公布的上网电价每度低了3分到4分钱。

全国政协委员、原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翟若愚在今年政协提案中直接呼吁,“要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保证国家已核定的上网电价能执行到位”。

  水电企业同样有类似困扰,但跟火电企业一样,对于处于垄断地位的电网公司敢怒不敢言。水电的上网电价按照季节分为峰汛枯三大类,每天又分为峰谷平三段,一共有九个电价。电网企业可以控制每台机组的开停机,因此,要想在价格较高的枯期多发电的话,与电网企业的关系尤为重要。四川一位水电企业工作人士告诉记者,调度对发电企业利益影响巨大,电网企业不可能让出这个权力。就是因为算不过电网调度,所以发电企业普遍拿不到标杆电价。

  在中国社科院的张昕竹看来,中国目前电价机制最大的弊病,在于无法形成发电企业之间的自由竞争。发电环节作为竞争性领域,应当通过竞争,由市场供需关系平衡点的边际成本形成电价。这个边际成本无需政府管理和监督,如果成本和价格一旦高了,自己发的电就可能卖不出去。如果实现自由竞争,就可以解决煤电轮番涨价最后由消费者埋单的恶性循环。

  2010年全社会用电量近4.2万亿度,由两大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收购和销售。国网公司约占80%,其余20%主要由南网公司销售。

  根据中电联的数据,2010年国内第二产业(工业)和第三产业(服务业)的用电量分别占全社会用电量的约75%和10%,另外15%是居民用电和农业用电。财新调查发现超收主要发生在第三产业和中小型的第二产业企业。无从得知超收准确范围,姑且假设一种情形:第二产业用电中有三分之一出现超收,而服务业中全部超收,则每度电超收一分钱,就意味着超收电费167亿元。

  超收电费去了哪里?是直接变成了相关收费人员的个人收入?还是变成了电网的隐形盈利,进而成为电网企业职工的隐形福利?著名经济学家周其仁说过:垄断企业的成本是不可知的。

  如何打破电网的吃差价盈利模式?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王骏在《什么是“水火同价”》一文中给出了答案:“国务院2003年批准的《电价改革方案》中,基本思路之一便是对电网企业进行单独定价。如果政府根据相对平均成本和允许利润,对电网企业进行单独定价,电网企业就将告别‘吃差价’的盈利方式,而是成为真正‘传输电力’的公用事业单位。”

  八年过去了,中国仍然没有制定出单独的输配电价,它还只是一个从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间挤出来的概念。国家发改委曾在2007年和2008年两度就输配电价发文,公布的却是2006年和2007年各省份的输配电价标准,时间上的滞后和可操作性的缺失使得这两个文件从未得以实施,更遑论国家对电网输配电成本与收入的监管。

  有国家发改委内部知情人士透露,这两份文件是当时电力改革压力催生的产物,自制定之日起就没有想过要实施,输配电价定得低是为了反映电网企业的艰苦,为要求涨价铺平道路。

  4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会议指出,2011上将稳步推进电价改革,完善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

  此前,2009年,国家发改委、电监会均表示正在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相关文件有望近期出台,届时将试点竞价上网、核定输配电价以及销售电价与上网价联动,如推行顺利,则可以解决煤电“顶牛”这一多年体制痼疾。

  据悉,国家发改委、电监会酝酿了一份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文件,根据文件内容,未来将试点竞价上网、核定输配电价以及销售电价与上网价联动,这一重大举措将大大接近电力改革的目标,如果理想的话,可以解决煤电“顶牛”这一多年来体制痼疾,并可为时而巨亏、时而盈利丰厚的发电企业买上“保险”,确保其稳定的盈利预期。

  此外,对新建机组将放开上网电价、以及继续大力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和电力市场化建设,将有助于增厚发电企业盈利。

  这次电价改革的重头戏是,将进行如下试点:放开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实行竞价上网,销售电价与竞争形成的上网电价实行联动,工商业电价每6个月变动一次,而农业和居民生活用电每年最多变动一次。当然,《意见》规定,为避免电价过度上涨,对发电企业报价规定最高限价。此举将彻底改变以前的政府定价的上网电价机制,未来假如电企主要成本——煤炭价格波动,上网电价方面可以把上涨成本向下游传导,对于大部分电力上市公司来说,可以稳定利润预期。

  针对当前销售电价,《意见》还首度提出了今后居民电价将实行阶梯电价,将居民每月用电量进行分档,第一档为基本生活用电,这部分电价保持基本稳定;超过基本用电需求的部分实行分档递增。

  该项改革计划用5年时间实施,并将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工商业用电同价,城乡各类用电同电同价。

  对于这一改革方案,专家和居民的反响较为强烈。

  第一档电量的确定是阶梯电价的核心问题,也是大家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

  按目前方案,是以覆盖70%至80%的居民家庭为标准确定第一档电量。以全国平均为例,覆盖70%的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为110度,覆盖80%家庭的户均用电量为140度。需要强调的是,许多人以为,此次阶梯电价方案是按照110度和140度分档,因此觉得第一档电量偏低,这是个误解。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两个方案,只是规定各地应按70%或者80%的覆盖率去确定各地分档标准,但相同的覆盖率下,各地具体电量分档标准会所有不同。

北京案例

  我家一月300度

  宋佳(北京市民,三口之家女主人):父母不跟我们一块住,但是常过来看孩子,平时家里怎么也得四口人。一季度1000度电,这就是我家的平均用电水平,看方案肯定是最高一档了,可我觉得自己就是平均水平啊。冰箱、热水器、电视、电脑、空调、洗衣机,耗电的大户就是这些了,谁家不都这样吗?

  猫扑网友:计算一下家庭固定用电量:冰箱一个月30度电;家庭照明,假设80瓦×5小时/天×30天=12度电;电视,假设150瓦×4小时×30天=18度电;电脑,台式电脑200瓦×3小时/天×30天=18度电;烧开水,每天1度电×30=30度。这些差不多是每天固定要花费的电量。于是30+12+18+18+30=108度。

  如果再使用空调和电热水器则150度是远远不够用的,而适当使用这些设备很多时候是家庭所必需的。

  能源专家

  北京110度是不可能的

  林伯强(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国内最早倡导阶梯电价方案的能源专家):

  我觉得现在存在误解,方案中是以覆盖率为原则,由各地方根据覆盖率计算出各自的分档标准。各地电量消费情况不同,分档标准肯定也不同,像北京,110度肯定是不可能的。

  可能也有人觉得方案设置的覆盖率低了。我认为,如果要再加大覆盖率的话,这个阶梯电价的设置就没有太大的意义了。

  能省出多少电?

  发改委说

  促进节能减排

  从阶梯电价设计理念和所要实现的目的看,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节能减排。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价格政策,如对高耗能行业实行了差别电价,对超能耗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等,这些政策都是在现行基础上实行电价加价,通过发挥价格杠杆对利益关系的调节作用,有效地促进了节能环保。实行阶梯电价政策,也是将上述思路推广至电力居民用户,促进居民用户特别是用电量多的用户调整用电行为,节约用电。

  北京案例

  真没什么可省的了

  宋佳:我觉得没什么节电的空间了。从照明来说,小孩满屋子跑,至少客厅、卧室我得开着灯。还有空调,我用得算省了,都是为了孩子才用的。还有电脑,多数时候开着也是因为工作上的事儿。电视我们看的也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可省的?

  凌丰(北京市民,两口之家男主人):想了想,还是有省电的空间吧。比如我的电脑,有的时候为了下载东西成天开着,这上面可以想办法省省。还有电热水器,我现在设置的是定时开机,可能耗电比较多,也没什么必要,可以改改,但不知道会不会有效。

  @阚治东:方案目的是限制用电还是节能减排?我认为两者不应该是一回事。如不区分,只能把具有重要意义的节能减排工作引向歧途。

  能源专家

  更重要是观念上改革

  林:有些家庭觉得改变用电习惯很难。但现在民间激烈的辩论已经很好地说明大多数人并非无动于衷,如果阶梯电价实行了,他们就会注意改变习惯、避免浪费。而且,节能减排应该是一个长期的效应,大家开始对电价的新机制有所反应了,节能减排的效果才能出来,要立刻感觉到不太可能。所以我认为,这次阶梯电价的实行更重要的是在观念上的改革。

  另外要提醒一下,节能减排并非是实施阶梯电价的唯一目标,另一方面我们还是要保证社会公平。

  要否设置奖惩?

  发改委说

  居民电价不具下调基础

  近年来,全球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上涨,我国除居民外的其他行业电价年均上涨4%,但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用电价格一直未作调整,导致居民电价与工业电价比价关系严重失调,居民电价大幅低于工业电价。因此,目前居民电价整体不具备下调的基础。阶梯电价方案对设置“电价下调”档次问题也有过考虑,即对低收入居民家庭实行优惠电价或者电价补贴,但是操作难度较大。

  北京案例

  一个月100度有奖吗?

  宋佳:年轻人用电肯定多,老年人会用得少一些。我父母买1000度电能用10个月,平均一个月也就100度。现在的方案说是节能减排,对用电多的提价惩罚了,那对这些常年用电量少的老人,是不是应该降价鼓励呢?

  网友:阶梯电价其实还是有必要的,我认为宗旨应该是:少用奖励,多用惩罚,浪费罚款。比如,特殊群体(如孤寡老人)用电在50度以内免费,用电少的应该享受优惠电价,正常用电按现价执行,富裕型用电适当提价,更大电量则进行惩罚性收费。

  能源专家

  有人不提有人多提?

  林:我希望能够通过提高第三档电价,能把奢侈的消费降到最低限度。对于奢侈消费,征收更高些的电费当然更好,抑制作用会更大。

  现在居民电价已经两年没有提了,随着发电成本上涨,价格不可能一直停滞。我们可以辩论的是,以什么方式来提。我觉得相比“单一电价”的一起提价,公众更能接受有人不提、有人多提一些,因为中低收入人口毕竟还是占大多数。

能不能多分档?

  发改委说

  按季节分档正在论证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南北季节气候差异较大,在用电方面确实存在季节性不均衡问题。许多人提出电量分档应考虑北方冬季取暖用电,南方夏季制冷用电差异等因素。解决上述问题可以有几种思路:一是按照季度设置分档标准。二是按照季度或以年为周期来计算阶梯电费。上述两种思路各有利弊。为了妥善解决该问题,我们已委托电力技术研究机构进行深入研究论证,提出政策建议。

  北京案例

  我家电表冬夏狂转春秋龟慢

  王楠(本市居民):我跟父母住一起,两间平房,没太多的电器,就电冰箱费点儿电,要是不开空调和电暖器,一天只用两三度电。可这种日子很短啊,一到冬夏,用电量会增加很多。夏天开了空调,一个月也得200度电上下,冬天用的电暖器更耗电了。看现在的方案,冬夏的时候我家可能在第二档,会涨点儿钱。那平时我用电省的时候,能不能在电费上也有四季之分?

  能源专家

  阶梯电价只是第一步?

  林:多档当然是可以做的,奖励电价的主意非常好,也是可以做的,其实只要对节能减排、对公平有好处,都可以设计。

  但是,目前作为阶梯电价的第一步,不宜做得太复杂,应该最为简单明了,让大家都能接受。以后我们可以进一步做,做得更好。比如分时电价、峰谷电价、季节电价,这都可以考虑。

  中国的电力价格改革,还不具备交给市场来完成的大环境,我们就希望能够通过一步一步小的改变来实现。这次的阶梯电价只是一小步,但是激起这么大的反响,就是因为它牵涉到了居民的利益。

  “对电企来说,上调电价已势在必行,也实属无奈。”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毕竟,市场上这几年煤价的涨幅已远超电价的涨幅。中电联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03年以来,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秦皇岛5500大卡煤炭价格累计上涨超过150%,销售电价涨幅仅只上涨了32%。

  “国家能源局已明确发出了信号,政府将很快采取措施,因为电力公司的亏损局面是不可持续的。”美银美林经济学家陆挺同样将电价上调作为必然发生的事情,“据美银美林电力行业分析师观点,电价新"机制"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成为2008年相关模式的翻版。即政府可能先上调上网电价,而暂不调整终端用户电价,然后再上调非居民用电价格。最后,当通胀压力开始缓解时(很可能在下半年),政府就可能调整居民用电价格。”

  野村证券亚洲电力行业研究主管李泓广也表示,按目前煤价上涨的情况,国家发改委或在未来某个时间点上调电价。

  电价虽未上调,但分析人士已然开始讨论由此带来的影响。据证券分析师此前的研究,电价在中国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占比较小。据官方数据,2003年至2007年期间,电费支出占中国居民家庭人均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不到3%。

  “虽然直接影响有限,但心理层面的影响同样不可小觑。尤其是,在目前通胀预期还很强烈的情况下,电价一旦上涨,势必将进一步推高这种预期。”中国价值指数首席研究员崔新生说,“好消息在于,据目前的消息,国家相关部门只选择在部分煤电矛盾突出的地方上调,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家的智慧。”

  “关于价格问题的关键节点或不在于此。”崔新生进一步分析,“目前的情况是,一边是资源类价格在上涨或存在涨价预期,如电价和油价,一边是却是国家发改委在约谈日化企业、食品企业等诸多行业和企业,以抑制居民生活支出的加大。看似都有各自合理的逻辑,但实际上,却体现了稳定物价情况下的一种计划价格思维。而这种思维能否真正且长久地起到相关效果,尚需时间检验。”

  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对此表示认同。“价格体系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一。但现在一边涨价,一边抑制涨价的矛盾局面表明,中国的总体价格政策尚不明晰,且计划思维似乎逐步占据了上风。”他说,“做个假设,如果回到计划定价,国家相关部门不光要管价格,还要管理供应、销售等市场环节的方方面面。在目前情况下,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关键还是要明确改革思路,打破权益体制,让包括电价在内的越来越多的商品价格由市场来决定。”宋颂兴说,“从长远说,这才真正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及物价的稳定。”

  有专家表示,我国实行的还是“计划电”,电力市场开放程度还很低。长期以来的煤电“顶牛”问题,也都归罪于“市场煤”、“计划电”;甚至把电力行业存在的问题也归罪于“计划电”,因此业界对电价改革的呼声很高。电价改革确实是电力行业最迫切的大问题之一,但怎么改革同样也是难题。毕竟电力价格关乎民生,关乎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的发展。所以,电价改革不能只征求电力行业的内部意见,还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使电价改革能顺应民意,平衡各方利益。

  现在发电企业的种类很多,不仅有火电、水电,近年来又增加了核电、风电,以及太阳能、生物质、垃圾发电,等等。由于所利用的资源不同,发电成本必然有高有低。如果不考虑发电成本,所有发电企业都实行竞价上网,低成本的水电必然得利,而高成本的发电企业若非电力需求旺盛,则很难生存。表面看,竞价上网是市场化了,但是对不同发电企业来说,不仅没有公平可言,还可能带来“伤害”。比如,过度发展水电会破坏生态,不给有环保意义的风电企业以特殊照顾,风电企业很难有突破性发展。

  据介绍,目前的上网电价水电为每度0.20元至0.30元,火电为每度0.40元至0.50元,风电为每度0.55元至0.75元。在竞价上网中,水电企业最具优势,势必引发新一轮的“跑马圈水”现象,且不说可能抑制风电等高成本发电企业的发展,单说水电企业的大幅度发展就很有“危险性”,毕竟水资源也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过度开发大江大河特别是上游水源地河段,必然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再者,国际上水电价格普遍低于其他电力价格,我国同样不能开水电低成本高价格的先例。

再说风电。据统计,我国初步估算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约10亿千瓦。有评论说,即使有开发价值的为1.6亿千瓦,装机容量也接近10个三峡大坝工程。由于风力发电环保,且能节约其他能源,被誉为“朝阳产业”。然而,风力发电投资巨大,发电成本较高,如果让风电与水电和火电实行竞价上网,风电毫无价格优势。如果电价改革导致高成本的风电被淘汰,显然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相悖。

  电价改革应关注电外因素,特别是在发电资源不同成本不同必须考量。“一刀切”实行竞价上网恐有失公平,还会伤害新能源发电企业,制约“两型”社会建设。竞价上网应慎重推行,有所区别。希望有关部门广泛听取民意,使电价改革符合资源节约、鼓励绿色能源的产业导向,真正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我国现在的上网电价是行政主导,据说这次电价改革将放开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市场竞争形成。这无疑是个好消息,相信可以通过竞争形成合理上网电价,进而让销售电价合理起来。而且,市场竞争也能促使电力市场、发电企业更具活力;电力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公共品,电企大多是国有企业,充分竞争能让成本、利润透明起来。

  在电网企业高度垄断的情况下,发电企业竞价上网不一定能让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合理起来。首先不排除五大国有发电企业之间进行伪竞争,一起抬高上网电价,以达到共同分肥的目的。另外,五大发电集团近年来一直在盲目投资和扩大规模,这些扩张成本必然会计入到上网电价中,让公众为发电企业的盲目投资、肆意扩张而埋单。

  大家都知道竞价上网好,但如何让竞价上网公开透明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2008年国家电监会公布《2007年电价执行情况监管报告》时就对跨地区电能交易中的“不公正、不透明、不合理”作了披露,被列为全国电价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由此人们会担心,执行竞价上网后,竞争过程是否公正和透明?有人提出,让电网公司和发电公司自由充分选择,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其次是电网企业高度垄断影响到了销售电价的合理性。也就是说,即便上网电价是合理的,并不意味着与上网电价联动的销售电价也是合理的。目前我国电网分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家电网公司是各自垄断的,垄断就会存在不合理的成本和不合理的利润。

  有专业人士曾经针对竞价上网指出,“电力交易中心仍旧是国家电网的内设机构,和以前相比没有任何不同,发电厂的大买家仍然是国家电网,输电、配电、售电都在国家电网一家,反而容易形成新的垄断。”显然,打破电网垄断是电价改革的首要任务。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电价改革难言成功,因为输电、配电、售电等成本难以透明,最终的销售电价难以合理。

  显然,仅有上网电价透明还不够,输配电价同样需要透明,这样销售电价才能合理。而要让输配电价透明,必须打破电网垄断,公开各项成本。就拿成品油定价机制来说,尽管在出台政策之前广泛征集了民意,但公众在今天并不满意,原因就在于成品油供应垄断在几大石油巨头手中,相关成本始终不肯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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