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电期待可再生能源政策“解渴”
2011/3/22 8:10:37 新闻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小水电作为绿色能源和重要的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为缓解地区供电紧张局面、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前提下,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农村水电,完善农村水电增值税政策。今年全国两会上,如何更好发挥农村水电服务“三农”的作用又成为各界讨论的热点。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水利部水电局局长田中兴,请他展望了“十二五”农村水电的发展机遇。
三大矛盾制约农村水电发展
记者:“十一五”期间,农村水电新增装机容量突破2000万千瓦,2010年末总装机达到5800多万千瓦;年发电量由2005年的1209亿千瓦时增加到2010年年末的2000多亿千瓦时,增加了800亿千瓦时。5年来,农村水电累计发电7900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了2.7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7亿吨,减排二氧化硫240万吨。“十一五”农村水电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在拿出漂亮成绩的同时,农村水电建设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您觉得目前我国农村水电发展的突出矛盾是什么?
田中兴: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开发水能资源,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大力发展农村水电。这对加强我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能源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加快农村水电发展的一次难得的机遇。但目前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
一是大力发展农村水电与法规建设滞后的矛盾。目前尚无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农村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农村水电管理进行全面规范。同时,由于水电适用《可再生能源法》的配套政策至今没有出台,农村水电还无法享受与其他可再生能源同等的上网、电价和税收等扶持政策,而且上网难、电价低、税负重,引发了一些小水电业主以牺牲公共利益求生存的现象,也给农村水电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
二是大力发展农村水电与国家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中央投资规模不足的矛盾。近年来,虽然中央和各省加大了农村水电建设的投入力度,但相对于整个项目来说,投资规模和比重仍然过小,与农村水电建设的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十一五”期间全国建成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项目总投资271亿元,其中中央补助投资15亿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仅为5.5%,与“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每年中央投资8亿元有较大差距。许多电气化县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省级配套资金远远不足,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并发挥很好的拉动和引导作用。按照国家批复的《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每年约需中央补助资金8亿元,但目前中央投入小水电代燃料的资金每年只有3亿元,难以满足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
三是大力发展农村水电与老旧电站设备设施老化,自身无力改造的矛盾。目前,全国农村水电站有2万多座是1995年以前建成的。受当时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制约,早期建设的农村水电站设备设施老化,能效逐年衰减,不仅大量浪费水能资源,影响河流生态环境,还带来不少安全隐患。这2万多座农村水电站中有9700多座需要改造,装机容量达1000万千瓦。由于承担防洪和灌溉等公益性任务、上网电价偏低等多方面原因,老旧农村水电站无力依靠自身积累进行改造,同时国家现有专项未覆盖增效扩容,需要国家进行专门扶持。
记者:如何解决这些突出矛盾呢?
田中兴:农村水电是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的重要民生设施,是开发性扶贫工程。建议国家研究出台《农村水电条例》,把农村水电纳入法制化轨道。尽快出台水电适用《可再生能源法》的相关规定,使农村水电发展能享受到与其他可再生能源同等的上网、电价和税收等扶持政策。与此同时,建议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水电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大中央对农村水电的财政扶持力度,加快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尽快启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小水电代燃料工程5年规划投资120亿元
记者:我们知道,“十一五”期间,小水电代燃料扩大试点圆满完成,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全面启动,请您介绍一下“十二五”期间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发展规划。
田中兴:“十二五”期间,规划在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860多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新增代燃料装机140多万千瓦,解决140多万户、560多万农村居民的生活燃料问题。按一般4口之家年烧柴量平均5000公斤计算,项目实施后,每年可减少薪柴消耗700多万吨,保护森林面积2000万亩。规划项目总投资12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0亿元,地方配套26.2亿元。
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将继续实行“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三权分设的管理体制,以及“国家补助、企业运作、农民受益、协会监督”的运行机制。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成立由代燃料用户为主,当地政府、上级部门等方面代表组成小水电代燃料用户协会,对电站建设、运行管理、电量电价和林草植被保护等进行协调和监督,确保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采取措施切实降低代燃料电价,确保农民得实惠、社会得生态、国家得发展。“十二五”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的实施,将使560万农民用上电炊,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解除农民翻山越岭砍柴之苦和烧柴烟熏火燎之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十二五”农村水电加速跑
记者:“十二五”农村水电要实现什么目标?
田中兴:“十二五”是加快民生水利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水电发展的机遇期。我们希望通过5年的艰苦努力,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科学有序。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发展规划体系基本健全,权责统一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农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农村水能资源基本实现有序开发、可持续利用。
——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再上台阶。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日益完善,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部门协同、联合执法的农村水电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并发挥作用。
——小水电代燃料广泛实施。到2015年,基本解决生态环境特别脆弱、以烧柴为主的200多万农户的生活燃料问题,户均年生活用电量不低于1200千瓦时,农村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建成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相适应的30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全国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1500万千瓦,农村水电供电区无电和缺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解决,用电水平大幅度提高。
三大矛盾制约农村水电发展
记者:“十一五”期间,农村水电新增装机容量突破2000万千瓦,2010年末总装机达到5800多万千瓦;年发电量由2005年的1209亿千瓦时增加到2010年年末的2000多亿千瓦时,增加了800亿千瓦时。5年来,农村水电累计发电7900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了2.7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7亿吨,减排二氧化硫240万吨。“十一五”农村水电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在拿出漂亮成绩的同时,农村水电建设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您觉得目前我国农村水电发展的突出矛盾是什么?
田中兴: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开发水能资源,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大力发展农村水电。这对加强我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能源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加快农村水电发展的一次难得的机遇。但目前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
一是大力发展农村水电与法规建设滞后的矛盾。目前尚无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农村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农村水电管理进行全面规范。同时,由于水电适用《可再生能源法》的配套政策至今没有出台,农村水电还无法享受与其他可再生能源同等的上网、电价和税收等扶持政策,而且上网难、电价低、税负重,引发了一些小水电业主以牺牲公共利益求生存的现象,也给农村水电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
二是大力发展农村水电与国家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中央投资规模不足的矛盾。近年来,虽然中央和各省加大了农村水电建设的投入力度,但相对于整个项目来说,投资规模和比重仍然过小,与农村水电建设的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十一五”期间全国建成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项目总投资271亿元,其中中央补助投资15亿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仅为5.5%,与“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每年中央投资8亿元有较大差距。许多电气化县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省级配套资金远远不足,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并发挥很好的拉动和引导作用。按照国家批复的《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每年约需中央补助资金8亿元,但目前中央投入小水电代燃料的资金每年只有3亿元,难以满足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
三是大力发展农村水电与老旧电站设备设施老化,自身无力改造的矛盾。目前,全国农村水电站有2万多座是1995年以前建成的。受当时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制约,早期建设的农村水电站设备设施老化,能效逐年衰减,不仅大量浪费水能资源,影响河流生态环境,还带来不少安全隐患。这2万多座农村水电站中有9700多座需要改造,装机容量达1000万千瓦。由于承担防洪和灌溉等公益性任务、上网电价偏低等多方面原因,老旧农村水电站无力依靠自身积累进行改造,同时国家现有专项未覆盖增效扩容,需要国家进行专门扶持。
记者:如何解决这些突出矛盾呢?
田中兴:农村水电是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的重要民生设施,是开发性扶贫工程。建议国家研究出台《农村水电条例》,把农村水电纳入法制化轨道。尽快出台水电适用《可再生能源法》的相关规定,使农村水电发展能享受到与其他可再生能源同等的上网、电价和税收等扶持政策。与此同时,建议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水电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大中央对农村水电的财政扶持力度,加快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尽快启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小水电代燃料工程5年规划投资120亿元
记者:我们知道,“十一五”期间,小水电代燃料扩大试点圆满完成,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全面启动,请您介绍一下“十二五”期间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发展规划。
田中兴:“十二五”期间,规划在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860多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新增代燃料装机140多万千瓦,解决140多万户、560多万农村居民的生活燃料问题。按一般4口之家年烧柴量平均5000公斤计算,项目实施后,每年可减少薪柴消耗700多万吨,保护森林面积2000万亩。规划项目总投资12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0亿元,地方配套26.2亿元。
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将继续实行“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三权分设的管理体制,以及“国家补助、企业运作、农民受益、协会监督”的运行机制。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成立由代燃料用户为主,当地政府、上级部门等方面代表组成小水电代燃料用户协会,对电站建设、运行管理、电量电价和林草植被保护等进行协调和监督,确保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采取措施切实降低代燃料电价,确保农民得实惠、社会得生态、国家得发展。“十二五”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的实施,将使560万农民用上电炊,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解除农民翻山越岭砍柴之苦和烧柴烟熏火燎之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十二五”农村水电加速跑
记者:“十二五”农村水电要实现什么目标?
田中兴:“十二五”是加快民生水利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水电发展的机遇期。我们希望通过5年的艰苦努力,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科学有序。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发展规划体系基本健全,权责统一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农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农村水能资源基本实现有序开发、可持续利用。
——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再上台阶。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日益完善,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部门协同、联合执法的农村水电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并发挥作用。
——小水电代燃料广泛实施。到2015年,基本解决生态环境特别脆弱、以烧柴为主的200多万农户的生活燃料问题,户均年生活用电量不低于1200千瓦时,农村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建成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相适应的30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全国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1500万千瓦,农村水电供电区无电和缺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解决,用电水平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