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西藏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梅方权
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2023年工作成绩,部署了2024年重点任务,西藏能源系统倍感振奋、备受鼓舞、倍增干劲。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党中央关心、全国人民支持、各部委行业指导下,用好用足各类政策,乘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的东风,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为牵引,坚持风光水热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原则,打造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努力打造清洁能源战略性支柱产业,奋力实现西藏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科学谋划全年目标任务
我区紧扣国家战略和西藏实际,坚持以能源保供为首要责任、基地建设为重要任务、产业壮大为目标方向,充分把握好我区正处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用好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重要方法论,通盘考虑、科学论证,基本明确年度目标任务,2024年度全区能源项目完成投资较2023年增长40.5%;已建在建电力装机容量较2023年增长12%,其中建成装机容量较2023年增长25%;全社会用电量较2023年增长9%。
二、持续优化能源顶层设计
强化政策协同联动,放大政策组合效应,做到“一盘棋”统筹、“一股绳”推进。跟进《西藏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规划》推进情况,向上衔接争取尽早取得金沙江、藏东南等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批复,配合推进澜沧江上游等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动澜沧江上游曲孜卡至邦多河段水电规划调整成果报批。加快推进宗曲等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审查审批工作。争取启动德曲等流域水电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结合国家政策导向,适时推进区内其他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基地规划编制工作。
三、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
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项目”的思想,坚持项目是点、产业是线、经济是面,充分发挥清洁能源产业专项组和重大项目包保推进工作机制推动作用,全力以赴推进清洁能源基地项目建设。一是电源方面。加快推进金沙江上游拉哇、叶巴滩、巴塘、昌波水电站及配套光伏项目,藏东南、澜沧江上游梯级电站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金沙江上游波罗、岗托,藏东南中波、碧土等水电站和卡瓦白庆、塔隆、叶巴滩—拉哇混抽等重点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根据规划加快推动金沙江上游和藏东南等清洁能源基地配套光伏、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动全区其他抽蓄、风电、光伏、地热等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二是电网方面。西藏电源接入系统及2024年电网设备升级改造工程全部投运;加快推进金上—湖北±800千伏特高压送出工程、拉萨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电网延伸工程等项目建设;力争开工建设青藏直流扩建工程等;持续推进藏东南、澜沧江上游送电工程和藏中—昌都500千伏第二通道等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各清洁能源基地送出工程关键技术研究。
四、持续保障电力供应安全
坚持底线思维抓发展,坚持系统思维促发展。立足我区能源资源禀赋,切实把能源安全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力做好能源增产保供,根据“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及电力保供方案,结合雅下水电开发等重大工程用电需求,科学制定了《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进一步在区内电力供应薄弱区域谋划电力保供项目,扎实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能源项目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强化防范措施,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紧盯能源行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检查,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西藏清洁能源发展已踏上了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作为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西藏能源局将组织动员整个行业,坚定不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全国能源工作会议部署上来,加快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产业优势,高水平打造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在西藏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贡献能源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