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起,南方电网开始向越南送电,成为国内率先“走出去”的电网;2009年6月19日,曾经由中泰双方规划设计的景洪水电站并网发电;2009年7月底,华能澜沧江集团在缅甸投资的瑞丽江一级水电BOT项目将建成投产;2013年,我国将通过500千伏输电工程于向泰国送电150万千瓦,并在2014年最终达到年送电300万千瓦……
如今,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合作全面推进,由于各东道国间存在着经济发展水平、政治环境等诸多不同,境外投资项目的风险较大,对东道国投资环境进行科学、合理、综合分析与评价,才能为投资项目的决策与实施提供可靠依据。
投资形势:
电力合作全面提速
据亚洲开发银行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大湄公河次区域和南亚地区的很多人仍无法获得现代形式的能源。2008年,柬埔寨83%的家庭、老挝80%的家庭以及越南50%以上的家庭仍以薪柴作为燃料,这种状况在南亚地区往往更为严峻。因此,必须加大在可持续能源方面的投资。
根据国家能源局2008-2009年度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大湄公河次区域能源项目投资环境研究与建议》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大湄公河次区域进行电力项目投资的企业具有代表性的境外和港资企业主要有法国电力集团、日本东京电力集团和香港中华电力公司。
其中,法国电力集团参与越南经济发展已有15年的历史,积极参与了富美2-2项目的国际招标并成为中标方,赢得了南亚最大的跨国工程——老挝南屯2号。法国电力集团在亚洲的业务由设在北京的亚太区公司领导,并专门成立了湄公分公司。
而东京电力公司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电力投资主要表现在大量可行性研究以及发展策略的报告中。东京电力公司参与了越南首个100%靠外资的BOT项目,并提供了代表世界热能发电先进水平的ACC专利技术。
香港中华电力公司(下称中电)则主要通过持有股本和合作在大湄公河次区域投资建立新的发电容量。中电于90年代初成立国际业务部,从泰国首家及唯一营运中的独立发电商EGCO购入策略性股权,并与三菱集团共同成立各占一半权益的策略合营企业以积极寻求发展机会。
从境内来看,在大湄公河次区域进行电力投资走在前列的企业主要有华能集团和南方电网公司。
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和云南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云南联合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了第一个中国在缅甸的水电BOT项目——缅甸瑞丽江一级水电站,全面负责瑞丽江水电站项目的开发、运营和管理工作。另外,华能还通过与港、澳企业的电力合作,投资开发越南火电项目,援老挝、缅甸电力规划项目,以及投资开发老挝、缅甸和柬埔寨水电项目等。
据南方电网公司介绍,南方电网公司已成为大湄公河次区域内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电网企业,可通过电力规划援助,以BOT方式投资电网建设、能源及相关产业开发等多种方式与东南亚各国开展电力与能源合作。
投资环境:
越南最优 缅甸潜力最大
“在大湄公河次区域进行能源项目投资,应充分考虑东道国的政治、经济、环境等国情,要着重从我国未来国际能源供应安全角度来全面分析问题。”报告主要完成人、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向本报记者表示,“应充分区分东道国国别情况,对于东道国外部投资环境、风险应有比较合适的方法和指标体系,对于投资风险预期和效益评估,应有定量的结果来供决策者参考。”
报告对大湄公河次区域五国的政治、经济、基础设施、法律政策及能源项目投资环境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越南的投资环境相对最好,之后依次是缅甸,老挝,柬埔寨,泰国的投资环境最差。其中,越南和泰国的FDI(外商直接投资)聚集效应显著。目前越南电力供不应求,当地消纳电力的可能性较大,开发电力行业需巨额资金,鼓励外商投资发电厂。
“但目前越方对我国的电力技术设备仍缺乏信心,且越南各电站项目普遍聘请西方国家公司进行设计咨询,按照西方国家的产品进行设备选型,因此中国企业在EPC(设计、采购、施工,即工程总承包)竞标中常处于不利位置。国内电企可与国内有实力有经验的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厂和施工单位进行联盟,形成完整的企业联合体共同参与市场开拓,并在电力技术和设备方面与信誉好的西方国家公司合作,共同投资,提高中标率。”曾鸣说
“大湄公河次区域东道国都是水能丰富的国家,但都存在基础设施不健全、吸引外资政策不够透明、投资手续不够透明、进口关税政策多变、法律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一位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表示,“其中,泰国的政局不稳定,并在外商投资、市场准入、输入劳工、外国人拥有土地等方面有着严格的限定,且居民的环保意识比较强烈,相较之下,老挝《投资法》充分保证国外投资的自主性,且对使用先进技术的项目给与减税等优惠政策,政策环境比较优越。”
曾鸣认为,缅甸目前也积极利用邻国资金开发建设本国的水电站,将发出的电售给邻国。缅甸已与泰国签署了备忘录,若干规划中的电站将考虑与中国合作开发。“然而,缅甸国内的宏观经济状况不够稳定,在外汇管制和汇率方面有着较为严格的管制,外资企业的优惠待遇远远赶不上其他东盟国家,而且限制多,自主权少。”曾鸣说,“随着缅甸水电的发展,缅甸国内对电线、输电器材、电磁瓶、变压器、电表等电力配套产品需求很大。应该在充分利用缅甸丰富的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的同时,在政府为保障外国投资制定的一系列法规下发展与缅甸的投资合作,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积极进入缅甸市场,通过技术输出、合作、独资等方式在缅甸建立企业、海外生产体系、销售网络和融资渠道。”
投资策略:
优势互补 细致分析
目前,在大湄公河次区域进行电力投资的中国企业各有优势。报告认为,华能的优势在于较强的抗险能力和区域开发优势——拥有澜沧江大型水电站开发权。根据华能澜沧江公司提供的数据,随着2009年景洪水电站全部机组投产和2015年糯扎渡水电站的全部机组投产,这两座总装机容量760万千瓦的电站未来将会在与临近缺电严重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诸如泰国、老挝、柬埔寨、越南等国的电力贸易中担当重要的角色。
而南方电网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政策优势、区位优势、信息优势、技术优势、合作经验优势等。据南方电网介绍,南方电网公司拥有远距离、大容量输电技术,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贸易协调委员会重点工作组第一届主席单位,与湄公河次区域各国电力合作与贸易方式主要包括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区域间的电网互联和电力贸易、电网和电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等。
然而,我国电力企业在大湄公河次区域进行电力投资时,在水电开发技术、运营管理、运营模式上还须吸取境外企业的优势和经验。
“法国电力公司为投资大湄公河次区域能源项目专门成立了湄公能源公司,从而方便了投资的管理,增加了灵活性。这一点值得我国电企学习,应该吸取国际上境外投资管理的先进经验,建立最适合大湄公河次区域能源投资的组织管理体系。”曾鸣对本报记者说,“另外,国际上比较成功的境外投资项目都具有相对成熟的运作模式,如中电从泰国首家及唯一营运中的独立发电商购入策略性股权,其私人企业相对灵活、决策迅速的特点也值得我国电力企业学习。”
报告认为,我国电力企业在大湄公河次区域进行电力投资开发应重点强调优势,慎选合作伙伴,共同参与市场开拓。在承揽大型电站方面,应让设计咨询先行,并要甄别东道国招标代理方,提高竞争能力。此外,电企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引进国际化人才也是在该区域投资时抗击风险、争取合理报价的重要条件。
对于目前大湄公河次区域成为各国投资的热地,中方企业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出现恶性竞争现象,曾鸣建议成立专门的行业协会协调投资,各电企还应以“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铺开”的原则,分步骤建立境外投资业务的支撑体系,以电力资源开发和电网建设为重点,逐步向其他相关业务领域拓展。
报告还着重强调了境外投资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到的问题不仅牵扯企业利益,而且关乎国家利益。因此,境外投资工作一定要做到细处。“如派往东道国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了解东道国的各种风俗、礼仪、禁忌等。再如到柬埔寨投资一定要有良好的党政关系,尤其得到掌握实权官员的支持,这就要求相关人员多向东道国或投资商请教如何处理柬埔寨的党政关系等等。尽量不要触及东道国的敏感处,便于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曾鸣说。
“境外投资的信息收集是投资决策的首要工作,要充分研究大湄公河次区域五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关投资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各种优惠政策及政策限制,在适当时机可在东道国设立长期情报信息中心,为其境外投资的决策提供辅助决策作用。”曾鸣强调,“东道国投资资讯的动态性很重要,只有对具体项目做具体分析,才能最大程度的利用优惠政策,避开不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