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开创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司长 苑舜
党的二十大给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根本指南。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入推进电力安全领域改革发展,完善电力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坚定不移推动电力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能源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治理面临新形势新问题
随着我国“双碳”战略、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实施,能源转型过程给电力安全带来的影响将逐步显现,电力安全工作面临一系列风险和挑战。
一是新型电力系统安全运行风险显著加大。预计2023年,全国用电增长将维持在中高速区间。电网规模持续扩大,系统结构愈加复杂,交直流混联大电网与微电网等新型网架结构深度耦合,“双高”“双峰”特征凸显,灵活调节能力不足,系统性风险始终存在。电力设备规模大幅增长,输电通道日益密集,储能等新业态蓬勃发展,设施设备运维管控风险骤增。
二是发电和电力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煤电企业亏损严重,安全投入保障困难,影响安全管理成效。近年来,新建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巨大、点多面广、安全生产力量薄弱。全国特高压、抽水蓄能电站、新能源等电力建设工程将继续处于大规模集中建设期,停复工、抢工期、招工难等问题持续影响工程安全管控。
三是电力行业网络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双碳”背景下电力系统发生重大变化,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大量接入电网,源网荷储能量交互新形式涌现,电力系统日趋复杂,网络安全暴露面进一步加大、攻击路径增多,电力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压力剧增,网络安全管控难度加大。
四是极端自然灾害多发频发。近年来,汛期极端天气多发且破坏性大,监测预警难度提高,更冷、更暖、更涝、更旱的极端天气正在成为“常态”,旱涝急转、单一灾害加重、各类灾害叠加带来的风险不断增大,给电力安全生产和电力应急提出更高要求。
持续深入推进电力安全领域改革发展
面对严峻的电力安全形势和繁重的电力安全任务,持续深入推进电力安全领域改革发展,是做好电力安全工作的关键和前提。2023年,我们从四个方面统筹做好全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认识。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和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电力安全管理责任,完善齐抓共管机制。二是加强对全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谋划部署。在全面分析2023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基础上,于年初制定印发了《2023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工作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2023年重点开展的七方面29项重点工作。三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监管。会同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等有关单位,开展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专项监管、电力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专项行动、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四不两直”专项监管、海上风电施工安全专项监管和重要直流输电系统安全监管、全国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发布专项监管报告和通报,推动相关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四是健全电力安全监管规章制度体系。继续梳理完善电力安全监管涉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进《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修订工作,强化《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和《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的宣贯和落实工作。
突出重点防范化解重大电力安全风险
防范化解重大电力安全风险要坚持底线思维,要在完善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我们将优化风险管控会议和风险管控周报等“季会周报”工作机制,实现重大风险动态扫描、可控在控。同时,开展重大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规定和判定标准宣贯及隐患报送工作,滚动调整重大隐患清单,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确保闭环整改。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
一是加强大电网骨干网架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直流系统安全管理现场调研,开展跨省重要输电线路重点监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专项监管,推动有关文件落地实施。指导开展储能等新型电力系统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研究,加强“源网荷储”协同共治。完善电网运行方式分析制度,强化调度技术监督作用,落实安全管理要求。
二是加强火电和新能源安全监管。深入分析煤电机组定位变化对安全生产的影响,研究提出煤电机组深度调峰安全管理措施。加强风电、光伏、小水电并网安全评价行业标准宣贯执行,研究明确新能源并网安全评价流程和监管要求。
三是开展水电站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督促指导电力企业认真对照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的八个方面、38项重点任务,并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排查大坝安全工作短板和管理漏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务必实现问题闭环管理,进一步夯实大坝安全基础,提升大坝本质安全水平。
四是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对抽水蓄能、特高压、大型煤电等重点项目开展“四不两直”施工安全及质量监督专项督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五是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配套措施,研究制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对电力质监机构开展调研督导。
六是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演练电力系统互济和跨省区支援,切实增强应对迎峰度夏等大负荷和自然灾害等极端情况下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的应对处置能力。
持续健全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
完善电力安全监管手段、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能首先要强化顶层设计,持续健全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具体言之,有以下几方面工作要做:
一是深化电力可靠性管理,修订印发《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试点推广以可靠性为中心的设备检修策略研究成果。探索基于实时数据的可靠性指标系统,提升数据质量。二是加强电力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指导举办新型电力系统安全文化和安全技术论坛,交流探讨“双碳”背景下新时代电力安全管理新形势新举措。三是持续推进实施电力行业网络安全“明目”“赋能”“强基”行动。推进电力行业网络安全仿真验证环境(靶场)建设,构建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四是进一步强化电力应急工作支撑体系,推进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研究中心建设,开展国家级电力应急救援队伍、装备调用机制研究。推动行业应急预案修编和预案体系完善,扎实推进省、市、县三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