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三峡库区水土保持规划通过国家批复
2010/10/13 9:27:15    新闻来源: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近日,水利部、重庆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正式对长江水利委员会编制的《三峡库区水土保持规划》进行了批复(水规计﹝2010﹞311号),为加快“绿化长江”、防治库区水土流失奠定了基础。
    该规划批复涉及主要范围是重庆的巫山、巫溪、城口、奉节、云阳、开县、万州、忠县、涪陵、丰都、武隆、彭水、石柱、长寿、渝北、巴南、江津、永川、合川及主城七区的20个县(区)和湖北的夷陵、秭归、兴山、巴东的4个县(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3万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0—2030年。其中:重庆三峡库区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9万平方公里。
    该规划批复的坡面整治工程、沟道工程、水土保持林草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以及人居环境试点工程的实施,将使治理区年土壤流失量减少50%以上,库区林草覆盖率提高10%以上,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生态环境和水源涵养能力得到显著改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院A座11层 电话:010--58381747/2515 传真:010--63547632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版权所有 投稿信箱:leidy5378@126.com
京ICP备13015787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961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捷京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10-88516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