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制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描绘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迈出坚实步伐。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能源行业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全力保障能源安全,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不断推动能源安全新战略走深走实。
一年来,能源行业展现出稳中有进、以进固稳的良好发展态势。全力推动煤炭增产增供,全国新增煤炭产能超3亿吨/年;全力推动油气增储上产,油气产量超额完成“七年行动计划”阶段性目标;全力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布局建设一批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全国核准开工核电机组10台,白鹤滩水电站16台百万千瓦机组全部投产发电,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扎实推进,白鹤滩—江苏、闽粤联网等重点输电工程建成投产。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有效保障,能源重大工程建设加速推进,为推动经济行稳致远注入持久动力。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国发展站在了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能源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全力保障能源安全,坚定推进绿色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目 录
第一篇
能源高质量发展稳中求进
第二篇
油气增储上产全力推进
第三篇
煤炭兜底保障持续发力
第四篇
煤电节能减排持续推进
第五篇
清洁能源产业蓬勃发展
第六篇
电网规划建设加快推进
第七篇
储能氢能产业快速发展
第八篇
国际能源市场剧烈动荡
第一篇 能源高质量发展稳中求进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能传媒研究院”
邱丽静
(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
一、政策与大事
1.党的二十大对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新的部署要求
2022年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党的二十大就确保能源安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等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新的明确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
2.中俄强化能源战略伙伴关系
2022年2月4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同俄罗斯总统普京举行会谈。习近平表示,希望两国强化能源战略伙伴关系,稳步推进油气合作大项目,加强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联合创新攻关,拓展新能源合作,支持彼此保障能源安全,推进完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冬奥会期间,中俄双方有关部门和企业签署了一系列合作文件,其中包括《〈保障中国西部炼厂供油的原油购销合同〉补充协议3》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远东天然气购销协议》等。
3.习近平向第四届中俄能源商务论坛致贺信
2022年11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第四届中俄能源商务论坛致贺信。贺信指出,中俄能源合作是两国务实合作的重要基石,也是维护全球能源安全的积极力量。面对外部风险挑战,中俄双方加强沟通协作,推进重大合作项目,显示出中俄能源合作的强劲韧性,诠释了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广阔前景。中方愿同俄方一道,打造更加紧密的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促进能源清洁绿色发展,共同维护国际能源安全与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为国际能源市场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4.构建能源立体合作新格局
2022年12月7日至10日,习近平主席应邀出席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举行的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并对沙特进行国事访问,推动中阿、中海、中沙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此次出访期间,“能源安全”被列为“八大共同行动”之一,特别提出“构建能源立体合作新格局”,为中阿能源合作开新局。
在访问利雅得期间,中沙关系升级为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同意扩大原油贸易规模,加强勘探开发等合作。习近平主席在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上表示,中国将继续从海合会国家持续大量进口原油,扩大进口液化天然气,加强油气上游开发、工程服务、储运炼化合作。充分利用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平台,开展油气贸易人民币结算。
5.2023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22年重点工作成果,并部署了2023年重点任务。2022年我国全力推动油气增储上产,原油产量重回2亿吨,天然气产量超过2170亿立方米;全力推动煤炭增产增供,煤炭总产量约44.5亿吨、同比增长8%;预计全年电煤中长期合同实际兑现量约20亿吨,稳住电煤供应的基本盘;加速推进能源重大工程,预计全年全国重点能源项目完成投资2万亿元左右;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9705万千瓦已全部开工,第二批、第三批基地项目陆续推进,全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预计1.2亿千瓦以上;全面完成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主要目标任务,累计为电力用户节省办电投资超过1800亿元。
会议明确了2023年能源工作的六项重点任务,包括全力提升能源生产供应保障能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能源监管以及加强能源国际合作。
6.《“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出炉
2022年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现代能源体系建设五方面主要目标:能源保障更加安全有力,到2025年,国内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吨标准煤以上,原油年产量回升并稳定在2亿吨水平,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30亿千瓦。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五年累计下降18%。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能源系统效率大幅提高,单位GDP能耗五年累计下降13.5%。到2025年,灵活调节电源占比达到24%左右,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十四五”期间能源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新增关键技术突破领域达到50个左右。普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人均年生活用电量达到1000千瓦时左右,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展望2035年,《规划》提出,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建成现代能源体系。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绿色生产和消费模式广泛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2030年达到25%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
7.有序推进全国统一能源市场建设
2022年3月2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印发。《意见》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结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在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基础上,健全油气期货产品体系,规范油气交易中心建设,优化交易场所、交割库等重点基础设施布局。推动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并向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开放。稳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统一的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研究推动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进一步发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作用,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
8.《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印发
2022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的要求,对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进行了系统设计,提出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一是全面促进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加快提升食品消费绿色化水平,鼓励推行绿色衣着消费,积极推广绿色居住消费,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全面促进绿色用品消费,有序引导文化和旅游领域绿色消费,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二是强化绿色消费科技和服务支撑。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动产供销全链条衔接畅通,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配送,拓宽闲置资源共享利用和二手交易渠道,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三是建立健全绿色消费制度保障体系。加快健全法律制度,优化完善标准认证体系,探索建立统计监测评价体系,推动建立绿色消费信息平台。四是完善绿色消费激励约束政策。增强财政支持精准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作用,推广更多市场化激励措施,强化对违法违规等行为处罚约束。
9.《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印发
2022年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在完善引导绿色能源消费的制度和政策体系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完善能源相关的绿色消费机制,通过消费端优先使用绿色能源的需求选择带动能源生产供应端绿色低碳转型,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绿色用能。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将为追求零碳低碳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社区等提供实现途径,并使之得到社会广泛认可。《意见》重点围绕工业、建筑、交通等行业领域,提出电价、分布式电力交易、国土空间保障等支持政策,推动提升终端用能低碳化和电气化水平,控制化石能源消费。
在建立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能源开发利用新机制方面,《意见》强调化石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和减污降碳的重要性。在较长时期,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建立煤矿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完善煤矸石、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支持绿色智能煤矿建设,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完善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的机制和政策,推动燃煤自备机组公平承担社会责任,加快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提升油气田清洁高效开采能力,完善油气与地热能以及风能、太阳能等协同开发机制。
10.《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发布
2022年9月2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可有力支撑和引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标准体系,能源标准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标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能源标准与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良好互动,有效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技术创新、产业链碳减排。到2030年,建立起结构优化、先进合理的能源标准体系,能源标准与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紧密协同发展,能源标准化有力支撑和保障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11.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2022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在健全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交易机制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规范统一市场基本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提升电力市场对高比例新能源的适应性,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市场机制,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到2030年,新能源要全面参与电力市场。《指导意见》是全国电力市场的顶层设计,标志着我国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进入了全新的阶段。加强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有助于形成各层级机制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价格形成、价格传导和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发挥大电网的互济能力,提升整个电网的资源配置能力。
此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工作方案》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实施方案》,推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速构建。山西等6个第一批电力现货试点地区开展不间断结算试运行。2022年全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超过60%。
12.能耗双控制度进一步完善
2022年1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原料用能的基本定义和具体范畴,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属于原料用能范畴;若用作燃料、动力使用,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通知》明确提出将原料用能从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树立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新导向,是完善能耗双控政策的重要举措,对科学有序推动节能降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现阶段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随着技术进步和发展,其他可准确计量的可再生能源类型将逐步动态纳入。在开展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考核时予以扣除。《通知》提出,以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此外,还将积极推动绿证交易体系建设。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将推动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作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有利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用能空间,是完善能耗双控政策的重要举措,对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13.“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
2022年以来,我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持续完善许可监管制度体系。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支持分布式发电就近参与市场交易,推动分布式发电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同时,提出精简整合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审批流程,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进一步清理规范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等事项,公开事项办理流程和条件标准等信息,不在法定条件之外增加前置条件。
7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共计三部分10项具体内容,涵盖资质许可“互联网+”监管五个重点环节,融合信用监管三项具体举措,强化闭环监督两个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了资质许可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通知》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资质许可管理工作。
数据显示,经过各单位努力,2022年全面完成“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实现用电报装“三零”“三省”服务全覆盖,累计为电力用户节省办电投资超过1800亿元。
14.能源行业多措并举保供稳价
2022年以来国际能源供应形势严峻复杂,能源价格保持高位,对迎峰度冬能源保供稳价带来不利影响。面对这些困难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及时研判、超前谋划部署一揽子能源保供稳价政策措施,有效应对能源市场波动:一是发挥煤炭的主体能源作用,实行全国煤炭产量日调度的机制和价格、库存的监测机制,发挥好煤电油气运部际协调机制作用。二是支持煤电企业应发尽发,多渠道提升新能源发电出力,用好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加强余缺互济。三是推动油气田安全满负荷生产,保证油气供应,加强对北方资源偏紧地区冬季供暖用能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全力加强统筹协调,提前做好各项工作,推动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多家央企密集部署能源资源保供稳价,确保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用能需求。
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全国能源供需总体平稳有序,人民群众温暖过冬能够得到有效保障。目前,全国统调电厂存煤超过1.76亿吨,同比明显增加,电力、天然气供应也较为充足。北方港动力煤贸易商现货报价比前期明显下降,国内LNG现货交易价格远低于国际水平。
二、能源发展展望
1.能源安全保障任务依然艰巨
作为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如何有效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有力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首要问题。俄乌冲突以来,国际局势加剧演变,国际能源形势更加复杂多变,对整个能源市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能源供需失衡,能源价格飙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能源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把能源的饭碗端在自己手里,充分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才能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牢牢守住新发展格局的安全底线。
一方面,煤电仍是近期电力系统灵活性和发电量的第一大支撑电源,需要正确发挥煤炭的压舱石作用和煤电的基础性调节性作用,同时,释放煤炭优质产能,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另一方面,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其核心是要在能源安全稳定保供的前提下实现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逐步稳步替代。同时推动化石能源和新能源的优化组合利用,提升新能源消费比重,逐步实现传统能源的平稳过渡替代。
2.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任务更加紧迫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2030年达到25%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同时,在国际能源供给紧张、价格高位波动,国内油气对外依存度较高的背景下,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战略意义更加突出,能源行业需要以更大决心和举措推进能源低碳转型,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在此背景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任务将非常艰巨。为此,应高水平发展核、风、光等清洁能源产业,推动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同时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把煤电“三改联动”作为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要抓手,并推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示范应用。此外,还需加强终端用能的清洁替代。这既包括在供应侧采取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措施,也包括在消费侧采取电能、氢能、太阳能直接利用、地热能直接利用、生物质能直接利用等多种手段。
3.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将进一步加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强调,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适应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拓宽长期资金筹措渠道,更好集中保障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提出,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国在加快“十四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建成投产,积极拓展有效投资空间,预计“十四五”期间能源重点领域投资较“十三五”增长20%以上,为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强劲动力。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应加大新型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电基地以及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另一方面应强化能源安全保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网间电力互济能力,增强油气供应能力,完善原油和成品油长输管网体系建设,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和互联互通。
4.创新引领能源发展作用更加凸显
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技术创新能力全球领先,取得了多个“世界第一”和“国际首个”,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体系。但与世界能源科技强国相比,与引领能源革命的要求相比,我国能源科技创新还存在明显差距,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的能源技术有待突破。比如,关键零部件、专用软件、核心材料等大量依赖国外,能源领域原创性、引领性、颠覆性技术偏少。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随着科技创新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中的权重不断加大,只有从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绿色技术创新和推广,才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中抢占主动权。下一步,要以实现能源强国为目标,集中攻关突破能源领域主要短板技术装备,加快研究快速兴起的前瞻性、颠覆性技术以及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一批能源长板技术新优势。同时,进一步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有力支撑引领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能源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