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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昇:提高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022/11/16 23:33:07    新闻来源:经济日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创新提出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五个方面务实举措,统筹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政策出台对我国能源结构转型有何重大意义?对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会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李昇对此进行了解读。

为应对日益严重的气候变化问题,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我国政府提出了能耗双控目标。针对能耗双控,政府从“十一五”规划到“十四五”规划都做出了具体的目标制定,其中“十四五”规划提出2025年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比2020年分别降低13.5%和18%。《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提出严格制定各省能源双控指标,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

李昇表示,可再生能源发电具有低碳、清洁、环保、可再生等特点,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弹性管理的科学创新。《通知》一方面,在充分考虑我国现阶段能耗双控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有效提高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弹性管理,从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合理用能需求,以充分调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活力,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另一方面,能够有利于激活绿证交易市场,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消费,对实现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政策对于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出台多项举措。李昇介绍,为有序推进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通知》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关键举措:一是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范围。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的范围是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认定、统计、核算、扣除的基础,《通知》规定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基本涵盖了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形式。同时,《通知》明确了在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扣除的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计算方式,即对“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予以扣除,与《“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有效衔接。

二是通过“数绿证”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明确绿证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确认和属性证明以及消费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通知》进一步明确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认定的凭证。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以本省各类型电力用户持有的当年度绿证作为相关核算工作的基准。企业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以本企业持有的当年度绿证作为相关核算工作的基准。这是一项重大突破和创新,将绿证所承载的环境价值应用进一步拓展至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的认定,有效衔接了消费侧能耗总量弹性管理,为供给侧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科学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通知》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将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落到实处,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但仍需纳入能耗强度考核。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具备一定零碳排放特征,从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具有合理性,但其仍是经济发展中的能源消耗行为,为确保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将其纳入能耗强度考核是必要的,也是兼顾目标和效率的科学做法。

政策印发后,对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会产生哪些积极影响?“《通知》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度性政策文件,可以预判,政策实施后将对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新的指引。”李昇说。

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耗是一对矛盾共同体,为了全人类的永续发展,经济活动必须在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约束下进行。在释放经济发展新动能方面,李昇表示,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能耗双控制度的重大突破和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耗的强耦合进行了“松绑”。政策的实施将释放能耗双控制度下的能源绿色发展新动能,可以更好满足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激发经济发展新活力,同时也将协同推动消费侧节能降碳和供给侧绿色转型,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基石。

政策有利于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新能源市场化进程。当前,我国正在全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新能源要全面参与市场交易。李昇说,政策实施后,将以绿证为载体全面打通可再生能源生产与消费主体的连接,同时绿证承载的绿色环境价值允许转让,可以一定程度补偿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收益损失,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绿色电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加快推进建立可再生能源电量全国大市场。

在提高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方面,李昇表示,当前我国消费绿色电力消费主要有两种渠道,一是通过绿证自愿认购交易平台购买绿证;二是通过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的绿电交易试点购买绿电(附带绿证)。目前来看,绿证和绿电的交易量有限。由于基于绿证的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实施将有助于形成“有据可依、有证可买”的新业态。有使用绿色能源社会责任与环保主张的市场主体将更加倾向于使用绿色电力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激活绿证使用价值,绿证自愿认购交易量和绿电交易量显著提升,推动能源消费端的绿色低碳转型,提高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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