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出,“鼓励、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面参与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活动”。今年以来,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科协相继发布《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11号)、《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国乡振发[2022]5号)、《关于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意见》(中国科协发普字〔2022〕27号)等文件,提出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向全体会员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党建引领,凝聚思想共识。各会员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切实增强会员单位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发挥资源优势,主动积极作为。各会员单位要发挥水电和新能源产业开发的优势,将业务融入乡村振兴工作中,努力发挥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
三、围绕重点工作,制定详细计划。经过详细规划和安排,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决定联合主要会员单位,将云南省祥云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丰县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制定了相关工作计划,开展系列帮扶活动,希望各会员单位和分支机构积极参与。
四、探索创新形式,增强工作实效。各会员单位要努力克服疫情的影响,精准对接帮扶需求,及时了解本地各级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发布的帮扶信息,找准差异化方向,探索创新形式,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主动与社会各界建立合作关系,可运用线上线下、城乡融合等多种方式方法参与乡村振兴。各会员单位本着“主动参与、自愿投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参与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
五、加强宣传引导,树立先进典型。各会员单位要拓宽宣传渠道,通过主流媒体、自媒体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浓厚氛围,总结提炼参与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各会员单位及时向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报送本单位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以便加强推广宣传、信息交流和总结表彰。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