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2022年上半年疫情的反复影响了全国各地的经济生产,但我国可再生能源仍然保持平稳快速增长。2022年1-5月,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4281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1%,在建项目超2亿千瓦,项目储备充足。截至2022年5月底,全国风电装机3.4亿千瓦,同比增长17.6%。
持续稳定的政策支撑是我国可再生能源高速发展的基础。据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不完全统计,在已经过半的2022年,国家发布了约30个促进包含风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国家级政策,约100个省、市、区级地方政策。这些政策的落地,以及驱动风光发展的大趋势,成为我国“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支撑。
趋势一:建立现代能源体系是“十四五”重要任务
2022年3月,两部委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表示我国正在步入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新阶段。
文件从加强应急安全管控、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增强电源协调优化运行能力、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大力提升电力负荷弹性等几个方面对建设现代能源体系作出了顶层设计,为电力各个环节发展提供了详细的政策细则和实施路径。
可以说,这是继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之后,国家再次从能源安全角度提出的宏大能源转型规划。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为“十四五”期间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为新时代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文件的发布同样为可再生能源提供了支撑和指引。在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上,文件着重提出,要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可见,大基地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配合高效的新能源消纳体系建设,仍然是“十四五”期间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
趋势二:海陆风光大基地、装备制造基地将迎来强势发展
据国家能源局最新消息显示,当前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工建设超九成,第二批基地项目建设已启动。
大基地建设是保障2030年风光装机超过12亿千瓦的重要支撑。在2022年上半年,各省市地区相继发布“十四五能源规划”,锚定本省十四五期间新能源装机增量。据我们统计,涉及2022年当年以及未来3年新增装机计划这个关键指标的地方政策已超过30个。
在2022年上半年新发布的国家级政策中,《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着重提出要开展深远海风电建设示范,稳妥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水风光互补基地建设;在《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中提出,加快构建多元化低碳清洁能源体系,建设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的建议。
在地方政策中,涉及风电基地、海上风电基地、风电装备制造基地等关键词的政策超过30个,其中,陆上风电基地以内蒙古、吉林、青海、山东为主,主要以“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百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外送基地为主要建设方式;海上风电基地分别以江苏、山东、广东、浙江、福建等省份为主,主要以打造海上风电发电基地、装备制造基地、海上风电母港、海上风电运维基地等为主。
趋势三: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风电市场化交易再进一步
2022年1月28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
随着可再生能源逐步被纳入市场化交易,我国电力市场体系的多元主体格局初步形成。尤其是在激励清洁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的规则上,在计划电量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按照先增量、后存量的原则逐步将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从量价固定的购售电协议,释放市场交易空间;
在中长期交易方面,要求签订长周期的中长期合同,以引导清洁能源投资和规划,并完善建立中长期合同的灵活调整机制;
在现货交易方面,鼓励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交易,并首次明确了未中标的电量不纳入弃风弃光电量考核,扫清了清洁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的量价管理矛盾;
同时在在环境价值方面,以绿色电力交易为指引,引导精准化匹配绿色电力消费意愿。鼓励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主体同周边用户开展直接交易,逐步健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
可以说,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提出,是我国电力市场建设顶层设计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推进我国可再生能源进一步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关键政策。随着未来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和功能建设,以及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电力市场机制设计逐步健全和完善,电力市场将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推动风光大发展格局提前到来。
趋势四:振兴乡村,风电下乡开始落地
随着光伏行业“整县”推进,风电下乡也逐步提升日程。
2022年6月1日,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正式发布,《规划》提出,积极推进风电分布式就近开发,创新风电投资建设模式和土地利用机制,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以县域为单位大力推动乡村风电建设,推动100个左右的县、10000个左右的新行政村乡村风电开发。
在5月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中,也提出了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提高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
紧接着,吉林省出台了《吉林省能源局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通知,提出2022年在吉林省约3000个行政村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每个行政村建设100千瓦风电项目或2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024年度实现省内全面覆盖。
这是全国首个出台的省级“新能源+乡村振兴”方案,可以说以上政策既为风电下乡提供了政策支持,也明确了实施路径。将为后来者提供不可多得的借鉴和经验。
2022年上半年的政策正在为行业呈现出明确的发展路径和前景,在双碳目标大背景下,我们首先要实现的就是高比例可再生能源装机,以对2030年碳达峰形成有力支撑。相信在风电下乡、海上风电和风电大基地这三驾马车的持续带动下,我国风电产业将再一次披荆斩棘,跨入发展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