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赵岗)4月21日,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昆明召开的《云南省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获悉,加快光伏发展是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打造绿色能源强省,解决云南省电力供需矛盾的重要抓手,目前云南省已形成了资源分布“一张图”,为实现以资源定规划、资源定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云南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乔国新介绍,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当前,全省光伏发展进入加快开发、全面放开、有序开发的新阶段,省能源局负责省级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
具体举措主要有:
一是形成资源图。已组织各州市开展新能源资源全面清查,统筹资源条件、生态环境保护、要素保障等因素,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综合电力供需、电源接入与消纳,已形成了资源分布“一张图”,为实现以资源定规划、资源定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两个规划即将印发。坚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已编制完成《云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云南省新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近期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两个规划立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遵循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重大战略思想,体现了云南打造绿色能源强省的决策部署,明确了全省光伏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突出了项目管理、加快建设、动态监测、考核评估等,强调了形成合力的各方责任。
三是建立全省项目库。建立了省级统一管理调度的新能源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按在建、新开工、拟建和储备4类进行分类管理。项目库建成后,可实现项目随时申报、即时连线、精准跟踪、实时查看、在线调度、动态增补等功能,我们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四是制定年度建设方案。按照“入库有条件、出库有标准”的原则,对各州市上报的项目,实行“先入库、后复核”,入库项目交由省级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进行复核,全面排查土地林地、生态红线保护等敏感因素,根据部门反馈的复核意见,每年6月之前,制定印发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将具备开工条件、可接网消纳的项目全部纳入开发清单,并实行项目动态增补、退出,对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印发后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适时增补,实现“能开尽开”,对敏感性因素排查不彻底、要素保障困难,且在规定时限内也难以达到开工建设条件的,即时调出项目库。
五是配合做好光伏资源统筹工作。省能源局将认真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加强集中连片新能源资源的统筹和管理,规范开发行为,并将认真贯彻落实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深度融合发展的要求,结合全省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多能互补需要,配合尽快完成资源配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