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名单正式公布,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晶科能源CEO陈康平,通威股份董事长刘汉元,阳光电源总经理曹仁贤,隆基董事长钟宝申,中国能源研究会主任李俊峰在两会上的提案和发言都受到业内人士热切关注。
本文围绕光伏行业所面临的迫切问题,整理了几位人大代表的相关提案,看看刘汉元、南存辉、钟宝申、曹仁贤、陈康平……是都关注了行业发展中的哪些问题。
1、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双轨制”下的光伏亚健康发展状态
光伏指标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依然存在,指标如何合理分配不仅让各级能源部门累得不可开交,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双轨制”并存更滋生了大量全力寻租和腐败的空间。
因此,南存辉建议摒弃用指标控制发展规模的旧思想,用市场化机制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促进更多购电方和发电方直接市场化交易,促使光伏电力消纳和去补贴的完成。此外,建议通过竞争性招标的方式,让企业充分接受市场考验,达到优胜劣汰的效果,并引导产业向规模合理化方向发展。
尽管能源局已下发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但《通知》对分布式交易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政府部门的分工以及监督考核机制还未作出细致规定,导致地方试点项目申报时,发改委电力主管部门和新能源主管部门交叉管理,缺乏明确牵头及配合单位,不利于开展试点项目等;申报材料中要求电网企业出具试点申报相关支持性意见,包括电力消纳能力承诺函等,间接对试点工作的开展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使得电网企业对试点项目申报缺乏积极性。
南存辉建议,明确试点工作的支持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制定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全面重视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工作,为后续全面开展打好坚实基础;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电网公司提供和合法途径获取的数据,对分布式发电试点项目编制电力消纳能力评估报告,组织公开评审,邀请电网企业参与评审并提意见,结果进行专家论证。提高电网企业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工作的积极性,降低其责任担当风险。最后,建议各省级发改能源部门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尽快组织出台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工作开展的实施细则,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全面落地。
2、税费过重
刘汉元列举光伏相关的税费主要包括:25%的企业所得税、17%的增值税及附加,还有海域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等超过20种其他税费,以及国家补贴的发电收入还要全部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仅从光伏发电端看,每度电的税费成本已经达到0.17-0.23元,各类税费成本居高不下已成为了影响光伏成本高,导致其需要补贴的重要原因之一。”刘汉元说。“五险一金”缴费高则是光伏企业负担沉重的重要原因,“五险一金”使得企业负担过高,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难以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阻碍员工实际工资水平的提高,导致企业员工的可支配收入减少;同时还将影响企业的用工制度。
刘汉元建议,科学调整缴费标准,降低社保缴纳比例;增加各级财政中的社会保障支出;直接划转国有资本经营利润的一部分充实社保基金。
3、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税调高问题
随着光伏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光伏补贴拖欠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首要问题之一。至今为止国家也没有出具更加有效的政策及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国家补贴目录确认周期和发放周期越来越长,申报程序繁琐。从申报到资金拨付时间跨度长达一年甚至两年以上,加重了拖欠问题。
南存辉建议,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由目前0.019元/千瓦时上调至0.03元/千瓦时,并保证全部电量足额征收;优化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发放及报审机制。简化现行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申报、拨付程序,建立高效的补贴申报审批管理流程,建议改为每季度申报一次,半年审批公布一次,确保补贴资金能及时到位,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第三,加快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强制考核办法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以强制配额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水平,促进降低发电成本,弱化对补贴的依赖性。加快推进绿证强制交易工作,促进补贴压力转移及利益优化分配,避免补贴缺口越滚越大。
关于可再生能源补贴,李俊峰诙谐地打了个形象的比喻:一个母亲在女儿五岁的时候买了条裙子给她,直到13岁还让她穿,穿不了还责怪她长得太快了。
曹仁贤也表示,可再生能源补贴不是补给了可再生能源企业,而是环境成本。他建议将可再生能源附加由现在的1.9分钱提高到3分钱左右,以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困局。
4、绿证交易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实施问题
作为全球最大的绿色电力生产国,我国仍面临市场化程度偏低,全社会缺乏绿色电力消费的意识,绿色电力的市场交易渠道不通畅等问题。去年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2017年7月1日,我国绿色电力证书正式开展认购工作,但认购交易还处于一个非常小的规模。
南存辉建议,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设置强制购买主体清单和自愿购买清单。由发改委能源局设置购买主体类型清单。对绿证设定有效期、最低价和最高限价。建立和完善绿证体系配套的监管和处罚机制。尽快施行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修订《可再生能源法》,明确可再生能源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优先地位,并规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具体指标(数量或比例)。建立差异化指标分解机制,充分考虑各省市区历史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情况、资源、电力需求等因素,使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全国范围内合理分配。明确强制配额的主体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强制认购主体,同时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
5、分布式光伏市场补贴拖欠问题
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困难重重,除浙江外,绝大部分地方没有地方补贴支持,居民收益难以确保,导致户用光伏推广缓慢。部分地区电费补贴发放不及时、时常拖延,发放周期甚至长达6个月以上。居民电站并网接入时间长,从申请到完成并网需2个月左右。光伏贷金融产品不健全,银行光伏贷业务成本高、标准高、额度低、效率低。此外,国家逐年下调了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一些地方补贴也逐渐消失取消,补贴下降速度已远超预期,加剧了企业经营压力。
南存辉建议:国家实行差异化光伏补贴政策。针对户用光伏与地面电站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建议户用光伏完全参照扶贫的补贴标准执行。其次,地方政府出台地方补贴支持。参照浙江运作模式,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资源状况出台地方补贴政策。第三,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户用光伏。银行加大光伏贷力度,并降低利率水平,提高项目服务效率。
6、户用光伏市场混乱问题
因我国户用市场刚起步,有光伏行业品牌企业进入,也有许多专业实力弱的企业进入,出现了信用资质、产品品质、售后服务等方面参差不齐,部分经销商、代理商、集成安装商以次充好,安装操作不规范,利用居民对户用光伏安装和售后服务缺乏了解,用低价吸引居民,电站质量难以保障,安全隐患堪忧。
南存辉建议,国家能源局授权或组织成立户用光伏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制定出台户用光伏系统及设备规范、标准及体系,规范光伏产品的市场准入;第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明确对经销商、代理商、集成安装商的专业性要求和售后与运维责任,杜绝虚假宣传,避免因非专业性安装而导致的电站质量安全隐患;第三,明确和建立相关监管主体和职能,促进市场的安全健康发展。
7、解决倒卖路条等不良竞争问题
近年来,倒卖“路条”行为给光伏市场良性竞争造成冲击。由于相关政策的不明确和实践中否定性的窗口指导意见,使交易结构复杂、成本高,也增加了合格投资者、优秀合作方的商业风险。甚至导致一些项目因后续资金与技术的投入乏力,未能如期投入运营,资源浪费严重。
建议在打击“倒卖路条”投机行为的同时,细化投机行为的认定标准,明确准入标准或制订“负面清单”,区分、鼓励光伏市场的正常交易,促进光伏业持续健康发展。
8、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存储问题
由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波动性、间歇性与随机性,作为推动未来能源发展的前瞻性技术,储能产业在新能源并网、电动汽车、微电网、家庭储能系统、电网支撑服务等方面都将发挥巨大作用。但目前储能成本偏高,而且由于还没有形成规模效应,短时间内成本也很难降下来。从长远来看,若无法实现盈利,将很难持续发展。
南存辉建议,加大用户侧建设分布式储能系统支持。研究制定用户侧接入储能的准入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用户侧分布式电储能系统建设运行。鼓励售电公司和居民用户配置储能,提高分布式能源本地消纳比例、参与需求响应,降低用能成本。第二,为微电网和离网地区配置储能提供政策支持及配套金融措施。鼓励通过配置多种储能提高微电网供电的可靠性和电能质量,推进储能系统解决或优化无电人口供电方式。第三,建立储能等灵活性资源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储能直接参与市场交易,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盈利,激发市场活力。
9、中美国际贸易问题
对于目前美国对中国光伏组件和电池片实行关税制裁的行为,刘汉元表示,目前的贸易措施可能不但无法真正帮助美国本地企业,反而会延缓美国对新能源的发展和利用。
李俊峰乐观地表示,作为世界经济的两个最主要国家,中美目前各自都是对方最大的贸易伙伴,相信中美一定能通过对话解决好相关的贸易问题,中美两国的政治家有这个政治智慧。
曹仁贤则表示,中国光伏产业完全有能力充分地利用我们目前的产能和技术优势来面对现状,因此我们更多要加强自身的努力,只要产品有竞争力,我们就不怕走遍天下。
10、资本市场和光伏行业的相互作用问题
钟宝申认为,太阳能、风能等能源经过前期投资,其运行成本接近于零。从这个角度来看,已经成为目前最为经济的发电方式。如果光伏行业能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为企业带来更多资金,促使企业更规范的运营,清洁能源企业也更多地走向资本市场,助推光伏行业更快更好的发展,实现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双赢。
“如果国家加大行业补贴力度,推动光伏企业健康发展,我们相信未来两三年之后,就将实现光伏发电的平价上网。”(来源:SOLARZOOM光伏亿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