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明确太阳能发展重点
本报讯 2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太阳能行业的发展重点,明确了2017年光伏、光热新增装机规模18GW,光伏扶贫规模8GW,村级扶贫电站不限规模。
根据指导意见,将大力发展太阳能。继续实施光伏发电"领跑者"行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发电成本下降。调整光伏电站发展布局,严格控制弃光严重地区新增规模,对弃光率超过5%的省份暂停安排新建光伏发电规模。稳步推进太阳能热发电首批示范项目。
在推进能源技术装备升级方面,提到在太阳能光热利用、分布式能源系统大容量储能等领域,推动应用技术产业化推广。
在着力提高能源民生福祉方面,精准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总结第一批光伏扶贫工程经验,组织实施第二批光伏扶贫工程。进一步优化光伏扶贫工程布局,优先支持村级扶贫电站建设,对于具备资金和电网接入条件的村级电站,装机规模不受限制。加强并网消纳、费用结算等统筹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运营落实到位。大力推进光伏扶贫,年内计划安排光伏扶贫规模800万千瓦,惠及64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村级电站200万千瓦,惠及4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式电站600万千瓦,惠及24万建档立卡贫困户。
在能源调整重大工程方面,积极推进光伏、光热发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安排新开工建设规模2000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1800万千瓦。有序推进部分地区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模2000万千瓦。
在能源系统补短板工程方面,加强储能建设。年内计划建成苏州辉腾、西藏尼玛、大连融科(部分)、比亚迪长沙园区、山西阳光、贵州毕节等储能项目。扎实推进南都电源镇江能源互联网、苏州高景科技、苏州锦祥、苏州工业园区、南都电源、阳光电源、阳光三星与天合光能、中天科技、大连融科(部分)等具备条件的项目。
(吴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