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专(工)委会:
为更好地推进学会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学会工委会、专委会及各会员单位联络员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表彰2016年度学会工作先进工委会、专委会和学会工作先进联络员。现将表彰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2016年度学会工作先进工委会、专委会评选条件:
1、积极组织和开展专委会学术活动、科普活动;
2、组织会员积极撰写科技论文参与学术交流,做好专委会学术交流论文的整理编印工作;
3、做好年度优秀论文的推荐工作;
4、按规定时间完成年度工作计划;
5、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认真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协议,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二)2016年度学会工作先进联络员评选条件:
1、关心学会工作,积极为学会工作献计献策;积极推动会员单位参加学会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2、支持和协助学会秘书处工作;协助学会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传达学会有关文件及通知,分发学会赠阅的《福建水力发电》期刊、《学会通讯》等有关资料、杂志等。
3、 负责本单位会员管理工作,做好新会员入会登记工作,经常与本单位会员保持密切联系,向会员通报学会工作情况和活动信息,向学会反映会员建议及要求。
4、积极组织本单位会员撰写学会分会场研讨会论文不少于两篇、提供给各专委会学术活动的论文不少于1篇,力争本单位会员中最少有1篇获得学会年度优秀论文。
5、协助学会做好有关科技论文、科技项目及科技工作者个人和集体等评奖、评优活动的推荐申报工作。
6、协助学会督促本单位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学会工作,争取各级领导支持学会工作。
7、按时参加学会联络员工作会议,沟通情况,交流经验,促进会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学习和经验交流。
8、 完成学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评选要求及名额:
参评的各工委会、各专委会和各会员单位联络员对照评选条件后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并上报纸质材料到学会秘书处,同时上报一份电子文档到学会QQ邮箱。学会秘书处将组织评选,评出先进工委会、专委会3-5个,先进联络员3-8人。
请各专(工)委会、各单位联络员在2月6日(周一)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到学会秘书处,逾期不候。
附件一:2016年学会工作先进专(工)委会推荐表
附件二:2016年学会工作先进联络员推荐表
福建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二○一七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