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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水电发展60年纪念
2009/10/26 9:03:46    新闻来源:国际电力
    小水电涵义及其资源

  农村水电是主要由地方组织建设与管理,并主要为农村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中小水电站及配套电网的统称。现时期农村水电主要是指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

  随着农村与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其对电力能源的需求,小水电的涵义在全国有过多次变化。上世纪50年代,一般指500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和配套送电线路为农村水电;60年代,一般指单机500千瓦、总装机3000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和配套送变电工程为小水电;70年代,一般指单机6000千瓦、总装机1.2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和配套小电网为小水电;80年代,一般指单站装机2.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和配套小电网为小水电;进入90年代,一般指单站装机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和配套电网为小水电,同时一些地方开始举办经营总装机5万、10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站和配套电网。

  中国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资源可开发量达1.28亿千瓦(500千瓦及以下资源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应会超过1.3亿千瓦),居世界第一位。小水电资源点多面广,除上海市外,遍及30个省(区、市)1715个山区县,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山区,70%左右集中在西部大开发地区。尚未开发的小水电资源还有8000万千瓦左右,可再建小水电上万座,年发电量2500亿~3500亿千瓦时,相当于4个以上特大型三峡水电站的电力电量,可扩大惠及广大贫困山区亿万农民。

  小水电光辉发展历程

  中国是世界上利用水力最早的国家之一,早在公元年前206年的西汉初期就开始利用水力磨面、舂米、提水灌溉。利用水力发电,是上世纪初叶从建设小水电开始的。中国兴建的第一座水电站,是1910年动工、1912年建成发电的装机480千瓦的云南昆明石龙坝水电站。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对水电给予了极大关注,1951年3月,开工建设新中国的第一座水电站--福建古田溪一级水电站,装机2×6000千瓦。截至2008年底,中国已建成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4.5万座,装机5127万千瓦,年发电量1628亿千瓦时,装机和电量是1949年全国全部电力的30余倍,全国整个水电的200余倍,全国小水电的1.4万余倍。在广大贫困山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发展小水电,推动农村与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写下了光辉篇章。

  新中国小水电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平均每年增长21万千瓦,第二阶段平均每年增长88万千瓦,第三阶段平均每年增长330万千瓦。

  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是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实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结合江河治理,兴修水利,大力开发小水电,为农民农业农村用电服务。到1979年,小水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站发电到联网运行,从建设地方小电网到与国家大电网联结、到建立发供统一的县级电力企业,初步形成了大小电网并举、各有侧重、余缺调剂、共同发展的格局。以配电网为边界、以供电区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开始建立了直接服务县镇农村用户的农村水电生产交易供销市场。小水电除供县镇农村生产生活用电外,同时还向国家电网输送电力,减轻了大电网的供电压力,改善了电力工业布局。全国累计建成1.2万千瓦以下的小水电站近9万座633万千瓦,年发电量119亿千瓦时,全国有一半以上的县开发了小水电,有1000个县主要靠小水电供电,使1.5亿无电人口用上了电。建成并不断完善的地方小电网、农村水电市场和几百个县级电力企业,以及建立并不断完善的一系列推进小水电发展的政策、规范和措施,为改革开放后开展100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试点和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和有效的政策、体制保障。

  改革开放到20世纪末是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后,在邓小平同志的倡导下,开发小水电建设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为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的改革发展开创了新时期,开辟了新道路。国务院以国发[1983]190号、国发[1991]17号和国办通[1996]2号文件,部署"七五"、"八五"、"九五"分三批建设600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县。到"九五"期末,15年全国共建成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653个,这些县都实现了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用电量5年翻一番、10年翻两番。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已成为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农村与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大支柱,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农民治本性脱贫的有效途径。截至2000年底,全国共建成5万千瓦及以下小水电4.8万座,装机2485万千瓦,年发电量800亿千瓦时。1500多个县开发了小水电,全国1/2的地域、1/3的县、1/4的人口主要靠小水电供电,小水电累计解决了3亿多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中国开发小水电建设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分散布点、就地建站、就近成网、站网相联、成片供电,突破了单纯依靠常规煤电长距离送电至边远山区建设农村电气化不现实、不经济、不科学的旧模式,比较好地解决了发展中国家共同面临的农村能源、生态环境和消除贫困的问题,得到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支持,被人民群众誉为"长期持续实施的覆盖面最广、工作最扎实、成效最显著的'扶贫工程'、'光明工程'、'鱼水工程'",同时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

  进入21世纪以来为第三阶段。新世纪初叶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文件为标志,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的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肩负新使命、实现新任务。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实现新跨越,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开创新领域,农村集体和农民股份制办电开辟农民持续增收新途径,水能资源统一管理依法确立和推进,农村水电电网大规模改造,农村水电资产战略性重组深入进行,农村水电有序开发安全监管逐步到位,农村水电行业管理不断加强,2008年小水电支持抗冰雪和地震灾害取得重大胜利,农村水电持续保持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农村水电国际影响显著提高。

  截至目前,实行农村水电资产战略性重组,全国水利系统组建了四川、重庆、吉林、广西、湖南、新疆、浙江、云南、湖北、青海、广东、河南、贵州、福建、山西、辽宁、陕西、安徽、河北等19家省级水电集团公司与水电公司、70多家跨县的地区性水电集团公司与水电公司,还涌现出以开发小水电起家、发展成为全省全国著名的福建美岭集团(永春县美岭村)、四川大宝集团(彭州市大宝村)、浙江永强供电公司(温州市龙潭镇)等许多具有一定规模的股份制集团化企业,所有者和经办者是农村集体、农民和普通百姓。全国水利系统共有四川"乐山电力"、"明星电力"、"岷江水电"、"西昌电力"、"广安爱众"、重庆"三峡水利"、"乌江电力"、"涪陵水电"、福建"闽东电力"、浙江"钱江水利"、广西"桂东水电"、湖南"郴电"、云南"文山电力"和新疆"汇通水利"、河南"九龙"、安徽水利等16家水利水电公司实现了上市,在我国股市上形成了业绩稳健的中小水电与水利板块。

  到2003年底,水利系统第一、二期农网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到2008年底,水利系统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农网完善工程加紧进行。新中建国成立以来首次大规模的农村水电农网城网改造,与农村水电电源建设、电气化建设相结合,推动了农村水电的改革与发展,促进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000年以来,在国有资本的引导下,鼓励和支持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投入农村水电建设,极大地推动了农村水电发展。小水电装机从新中国成立时的3634千瓦,到1979年632.94万千瓦,2000年2485万千瓦,2008年5127万千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已实现了由单站发电到联网运行"建设县电网"、由建设县电网到"建设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的两次飞跃,并在此基础上,开始进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紧密结合小水电的特点,在国家的必要扶持和国有资本的引导下,走混合所有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与集团化的道路,进一步建设提高水平的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的第三次飞跃!

  党和围家领导人始终关怀重视小水电发展

  早在1935年毛泽东同志率领中国工农红军离开江西中央苏区时,就曾握着一位当地老表的手深情地说,等革命成功了,给你们一家家送来"小太阳",如今"小太阳"已进入农村千家万户。1960年毛泽东同志视察浙江金华双龙小水电,高度赞扬金华人民自己制造小水电机组发电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指出发展水力发电大有可为。1947年,党中央机关迁往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在朱德同志的关怀下,建成了由他亲自剪彩启动闸门发电的沕沕水小水电,为解放军两座军械制造厂、新华社对外广播和党中央指挥三大战役提供了电源。1958年朱德同志视察了四川郫县犀浦乡游家碾小水电,详细询问了打米和发电的情况后说:"这样的小水电好,可以多办些。"早在1942年刘邓大军就在河北涉县兴建了赤岸小水电,供129师司令部照明和机要通讯用电,成为我党最早兴办的小水电。1982年邓小平同志在四川听取了允许地方自建、自管、自用小水电,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汇报后,发表了"中央、国务院给个政策,群众、国家都得利,这就是搞活,就是解放思想"的著名讲话,倡导建设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李鹏同志多次讲话强调:"小水电必须要有自己的电网、供电区,没有自己的电网是发展不起来的。"进入新世纪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朱镕基、胡锦涛、温家宝同志作出了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增加对农村水电等'六小'工程的投入,发展农村水电,加快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为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等一系列重要指示。几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始终关怀和重视小水电的发展,推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经历了两个历史阶段,进入了新世纪与时俱进发展的新阶段,肩负新使命,实现新任务。

  小水电同“三农”“新农村”紧密结合在一起

  进入新世纪,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发[2002]2号、[2003]3号和中发[2004]~[2009]1号文件,把农村水电列为“周期短,见效快,覆盖千家万户,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更显著”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六小工程”,要求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增加投资规模,充实建设内容,扩大实施范围"的鼓舞和支持下,许多地方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代燃料建设中,以开发小水电为载体,实行国家扶持指导、农村集体与农民股份制办电,开辟了农民持续增收,并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新途径。水利部和各地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已把、正把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代燃料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逐步普遍地推行股份制开发小水电,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生态良好”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小水电的多功能作用,更好地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农村小水电源于农村,源于消除贫困,是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人民的一大创举。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小水电始终同“三农”、“新农村”紧密结合在一起,这既是“开发小水电建设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诞生的生命源泉,又是“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发展的动力泉源。

  体制改革和资产战略性重组深入进行推动小水电发展壮大

  1990年代以来,各地认真贯彻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思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实行思想、体制、科技、管理、政策创新,深入进行农村水电体制改革和资产战略性重组,为推动小水电的发展壮大,构筑了新的运作平台,创建了新的运作机制,提供了新的体制保障。为打破电力垄断体制,坚持独立配电公司方向,参加电力工业配电端的体制改革,取得了时间与空间,增强了实力和活力。是对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重要实践。在国有资本的参与和引导下,积极与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实行混合所有制开发经营农村水电。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国家得生态,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  

  举世瞩目的中国小水电具有与时俱进的强大生命力

  中国小水电60年的光辉发展历程,充分表明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重视,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的指引,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是小水电发展的根本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拥护与参与是小水电发展的不竭源泉;尊重国情、遵循规律、坚持改革,是小水电发展的认识基础和动力与支撑。同时启示我们要以不畏艰险的创新意识与勇气去克服困难,要以开拓进取的创新眼光与态度去奋发工作,要以坚韧不拔的创新意志与信念去探索追求。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事在人为。举世瞩目的中国小水电,是媲美"三峡"等特大型水电并直接惠及"三农"的中国伟大工程。中国小水电具有与时俱进的强大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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