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经验 真抓实干
扎实做好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在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水利部副部长 胡四一
(2009年8月27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地方党委政府直接领导和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现场会,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小水电代燃料扩大试点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工作。长白县是小水电代燃料扩大试点项目县,经过两年多的建设,小水电代燃料扩大试点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代燃料工程建设和管理基本实现了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代燃料项目区生态良好,农民得到了实惠,为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作创造了经验,今天下午全体与会代表将现场参观长白县代燃料电站和项目区。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小水电代燃料扩大试点成效明显
为解决农民生活燃料,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巩固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成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03年在5个省开展了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拥护和大力支持,得到了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的赞扬和肯定。在试点基础上,2006年在全国开展了更大规模的扩大试点建设,涉及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81个项目。目前工程进展顺利,有43个项目的代燃料电站已投产运行,年底前将有76个项目实施代燃料供电,基本完成了扩大试点建设任务。
(一)小水电代燃料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的燃料问题,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区家家户户用上了电饭锅、电炒锅、电水壶,项目区农民不再上山砍树烧柴,森林植被和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据统计,小水电代燃料扩大试点建设保护森林200多万亩,每年减少薪柴消耗75万吨,项目区走上了以林蓄水、以水发电、以电护林的良性发展道路。
(二)小水电代燃料解除了农民砍树烧柴的艰辛,提高了生活质量。过去农民为了砍柴翻山越岭,斧砍肩扛,受苦受累。农村妇女烧柴做饭,三餐围着灶台转,要四、五个小时,烟熏火燎,负担沉重,有的还得了红眼病和肺气肿病等。现在用电做饭,方便、快捷、省时、省力,减轻了农民负担。
(三)小水电代燃料显著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美化了人居环境。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带动项目区改厨、改厕、改圈,通电、通水、通路,项目区人居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缩小了城乡差距,农民过上了现代文明的新生活。我们下午将要考察的长白县马鹿沟代燃料项目是扩大试点项目的典型代表,项目区建设与民族村建设相结合,农民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四)小水电代燃料解放了受砍树烧柴束缚的农村劳动力,增加了农民收入。项目区所在的县、乡(镇)政府积极引导从砍树烧柴中解放出来的劳动力,从事农副产品加工,发展特色农业和畜牧业,搞手工编织和特色旅游或外出打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据初步统计,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后,项目区群众平均每户每年增加收入上千元。
(五)小水电代燃料增加了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了节能减排。砍树烧柴不但破坏植被,削弱生态建设成果,还会增加大量温室气体。小水电是国际公认的可再生能源,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增加了小水电装机,改善了农村能源结构,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
各地在小水电代燃料扩大试点建设中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一些省成立了省级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领导小组,试点县均成立了县级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领导小组。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把小水电代燃料作为水利工作的重点,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抓,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群众积极拥护。小水电代燃料最大限度的降低了代燃料电价,让农民用得起、长受益,显著改善了生活条件,真正得到了实惠。三是建立体制机制。各地在扩大试点实践中探索建立了"国家所有、企业经营、农民使用" 的管理体制和"国家补助、企业运作、农民受益、协会监督"的运行机制,保证了代燃料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四是出台扶持政策。河北省政府出台了允许小水电代燃料就近直接供电的政策,湖北省政府出台了小水电代燃料电价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等。
当前,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还存在前期工作不扎实、代燃料电站余电上网电价低、代燃料供电过网费偏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代燃料的效果。
二、着力抓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
小水电代燃料是民生水利的重要内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规模",陈雷部长在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上进一步提出,高标准高质量搞好项目建设,把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成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示范工程,到2015年基本解决200万户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到2020年基本解决1000万户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战略决策,按照陈雷部长的讲话精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要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夯实代燃料工程建设基础
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是中央补助投资的地方项目,前期工作是基础,其程序要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1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和完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242号)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依据《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选择建设项目。小水电代燃料电站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报告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时要履行取水许可、水保、环评等审批手续。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会同发展改革部门上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和批复,报水利部备案,批复后的实施方案作为项目建设和验收的依据。
(二)强化工程建设管理,打造农村水电示范工程
一是严格按公司法组建代燃料项目法人。负责电站、项目区的建设和管理。从试点情况看,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集体企业作为项目法人,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效益的发挥。二是高质量搞好代燃料电站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按照《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技术进步和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大力推进技术进步。三是高标准搞好项目区建设。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国土整治和村镇建设规划,以行政村为单元,按照就近供电的原则,科学合理选择项目区。项目区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配电网完善、进户线和厨房改造等,要充分利用现有供电网络,满足代燃料供电的要求。要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制度,把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成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典范。
(三)加强供用电管理,切实降低代燃料电价
一是保障长期稳定供电。代燃料电站由代燃料项目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必须建立权责统一、奖惩分明的管理制度,加强运行和安全管理。项目法人要与供电公司签订并网和供电协议,明确上网电量和电价,确保代燃料供电长期稳定。二是加强用电管理。代燃料用电要按照"核定基数、定额限量、分类计费、按月结算"的办法管理。农户代燃料用电量要根据项目区群众生活习惯、经济条件和气候情况等合理确定。供电公司要与代燃料用户签订用电协议,明确代燃料电量、电价和安全用电等。代燃料电量和电价要公开,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将农民的利益保护好、维护好、发展好。三是努力降低代燃料电价。国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项目法人要千方百计降低建设费用和运行成本。要落实就近直接供电或借网供电,按成本价收取过网费,降低供电加价,最大限度地降低代燃料到户电价,使农民得到实惠,生态得到保护。
(四)建立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要按照"国家所有、企业经营、农民使用"和"国家补助、企业运作、农民受益、协会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代燃料工程长期稳定运行。建立健全国家投资出资人制度,明确代燃料电站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实现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所有权属于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承担出资人代表职责,承担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的职责。使用权属于代燃料农户,拥有使用代燃料电量、享受代燃料电价的权利,承担不砍树烧柴、保护森林植被的义务。经营权属于代燃料电站项目法人,负责电站的经营管理,获取管理收入。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是社会公益类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中谋取私利。小水电代燃料涉及广大山区农民的根本利益,需要农民的参与、支持和配合,要成立以代燃料户为主体的小水电代燃料用户协会,对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进行民主管理和监督。
三、切实加强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的领导
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涉及多部门、多方面,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要切实加强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的领导,保障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落实责任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有关各方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明确权利和义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县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县级人民政府要与项目法人签订责任书;县级人民政府要与项目区所在乡(镇)签订责任书;项目区所在乡(镇)要与代燃料行政村签订责任书;代燃料行政村要与代燃料农户签订责任书等。通过层层签订协议,确保代燃料工程的顺利实施和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搞好协调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小水电代燃料工程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大事抓紧抓好,要主动向政府汇报,主动与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国土、林业、环保、扶贫等部门沟通,争取投资、税收等政策支持;主动与供电企业协调,落实就近供电政策和借网供电按成本价收取过网费政策,落实小水电代燃料电站余电全额上网、电价不低于全网平均电价等政策;主动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系,落实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贷款。
(三)强化监督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监督和检查,重点是建设程序和内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目标和任务等,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代燃料目标任务的实现。要充分发挥代燃料用户协会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保证代燃料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四)广泛宣传
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工作,让项目区群众充分了解小水电代燃料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代燃料户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宣传小水电代燃料的作用和效果,让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了解、关心和支持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要做好项目区周边群众的思想工作,为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同志们,小水电代燃料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正处于从试点转向全面实施的重要阶段。我们要在水利部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总结经验,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小水电代燃料工作,全面开创农村水电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