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水电总院 张佳丽
为加速推进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中国国家能源局和巴基斯坦水电部于2014年4月15日在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伊斯兰堡共同主办了中-巴经济走廊能源规划工作组首次会议。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张玉清率能源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及水电总院、电力规划总院、国家电网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对巴基斯坦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出访活动。
中-巴能源规划工作组首次会议由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张玉清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水电部部长卡瓦亚?阿西夫共同主持,会议在坦诚、友好、务实的气氛中举行。张玉清副局长致会议开幕辞,表示将加快推动中-巴能源合作,加快走廊建设。双方就中-巴经济走廊能源规划的组织框架、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工作方案和保障机制等问题进行讨论,并确定了下一步工作计划,达成了一致共识。最后由张玉清副局长和阿西夫部长签署中-巴经济走廊能源规划工作组首次会议纪要。
出访期间,张玉清副局长率代表团分别会见巴基斯坦旁遮普省首席部长夏巴兹和信德省首席部长卡伊姆,对K2/K3核电站进行实地考察,并就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的能源合作进行了坦诚而深入的交流,对未来的长期合作达成了重要共识。
水电总院作为中方能源规划专家组的牵头单位,介绍了中-巴经济走廊能源规划工作方案和信息平台建设等情况;电力规划总院、国家电网公司和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分别对规划总体设计进行了补充发言;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对规划实施保障机制进行了陈述发言。
为保障规划工作的顺利推进,双方将建立能源规划工作组,中方由国家能源局牵头、巴方由水电部牵头,并组建由水电总院牵头的能源规划编制组。为了尽早完成能源项目规划,落实早期收获项目,中-巴加强沟通协调,制定了规划时间表。在制定规划期间,双方编制组成员将进行现场考察,开展资料搜集和规划编制等工作,经评审修编上报各自主管部门批准。
本次出访活动是落实习近平主席和巴基斯坦侯赛因总统联合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深化中巴战略与经济合作的联合声明》的重要举措,为扎实推进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水电总院将在国家能源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成员单位,在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做好能源合作项目规划,切实推进中-巴经济走廊能源规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