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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消纳探新路 多措并举显成效
2014/3/4 15:09:13    新闻来源:中国改革报

新闻作者:张 宇 刘建刚  发布时间:2014-02-28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风电年发电量为1349亿千瓦时,占全国发电量的2.63%,风电首次超过核电成为继煤电、水电之后的第三大主力电。

  2013年,国家能源局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了新能源发展战略,明确了风电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加快风电行业管理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加强风电产业监测和评价体系建设,有序推进风电基地建设,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弃风限电问题,使风电产业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势头。

  "2013年,我国风电产业继续保持健康发展势头,全国新增风电并网装机容量1449万千瓦,累计并网风电装机容量7716万千瓦,同比增长23%,占全国发电装机总量的6%。"2月25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在"2013年风电产业监测情况"通报会上向与会者介绍说。

  据史立山介绍,2013年全国风电项目布局得到优化,"三北"地区(指我国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弃风限电情况明显好转,中东部和南部地区风电加快发展,风电设备制造向优势企业集中,并开始走向国际市场,已出口到美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等21个国家和地区。但风电并网消纳仍是制约我国风电行业发展的核心命题。按照国家能源局的方案,今后将在开发布局、输送通道建设、就地消纳等方面开展工作,发掘风电发展的潜力。

  风电成第三大主力电源

  记者从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了解到,2013年,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的要求,我国风电项目的核准权限全部下放到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同时,国家能源局加强了对风电产业的监管和调控,建立了风电产业监测和评价体系,有效保障了风电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能源局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风电年发电量为13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占全国发电量的2.63%,风力发电首次超过核电,成为继煤电、水电之后的第三大主力电源(煤电3.95万亿千瓦时,水电8847亿千瓦时,核电1121亿千瓦时)。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074小时,同比提高184小时,2013年的风电平均弃风率11%,比2012年降低6个百分点。

  据史立山介绍,2013年是风电产业改革和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是改革了风电项目核准管理。根据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所有风电项目的核准权限均下放到了地方政府,这对简化风电项目核准程序、提高风电项目建设效率、增强投资企业的自主决策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初步建立了风电产业监测和评价体系。2013年5月,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风电产业监测和评价体系建设的通知,对风电产业重点监测的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了部署,包括国际风电产业发展的动态、风电开发建设、并网运行、设备制造等,明确了有关企业和单位的责任和管理要求,并对风电并网检测和风电设备质量情况进行了发布,这是服务企业和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三是有针对性地解决重点地区的弃风限电问题。弃风限电是当前风电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产生的原因与过去不顾市场条件盲目建设有关,也与电网结构不合理、电网建设滞后有关。2013年,严格控制弃风限电地区风电建设规模,要求将解决风电的运行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并在酒泉、张家口、吉林、内蒙古等地区,采取加快风电通道建设,推广风电清洁供暖工程、深入挖掘火电机组调峰能力等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风电的弃风限电问题,使2013年的弃风限电形势明显好转;四是风电的跨区输送迈出了重要步伐。我国风能资源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区,充分利用好"三北"地区的风能资源是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2013年,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利用特高压将哈密风电与火电打捆送电郑州的建设方案,这对今后风电外送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风电发展仍然面临挑战

  "经过近10年的发展,我国风电的产业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风电装机规模平稳增长,已是全球装机规模最大的国家,风电设备制造能力明显增强,可以基本满足风电建设的需要。"史立山说,"但我国风电发展仍面临很多的挑战。"一是要重视风电机组的技术进步。风电仍是发展中的新兴产业,技术进步的空间很大,如对风资源的利用条件,过去经济可用的平均风速是7米,目前已经可以降到6米甚至更低,这是非常重大的技术进步,是低风速风机技术进步的结果。这不仅可以提高风能资源的利用率,风能资源的利用量也会大幅增加;二是重视风电政策体系的完善。我国支持风电发展的政策主要是优惠电价,并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源,对于优惠电价高于当地平均电价的部分进行补贴,现在来看,这种管理体制是很复杂的,风电规模越大越复杂;三是要重视风电建设市场体系建设。目前,风电建设市场体系不健全,风电设备制造与风电场建设的同体化问题很突出,一些风电设备制造企业由电力集团公司投资,并且要求集团公司的风电场要优先使用自己的设备。此外,风电投资企业和设备制造企业间的资金结算拖欠普遍存在。这对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是很不利的。要实现风电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逐步解决这些问题。

  史立山还向与会者解释利用小时和弃风率的问题。他说,利用小时主要受三个因素的影响:一是风能资源条件,全国差异较大,资源好的可以达3000小时;二是电力市场情况,有些地方受市场影响,有风不能正常运行,形成弃风,减少利用小时;三是风电设备,也就是风电设备的效率,这也是有区别的。

  据史立山介绍,从2013年统计的风电运行数据来看,有7个省(区)的利用小时数不足2000小时,分别是辽宁(1934)、吉林(1660)、黑龙江(1951)、浙江(1950)、安徽(1948)、广东(1900)、甘肃(1806)、青海(1753)。这个小时数是全省平均数,省内不同风场是有区别的。利用小时不高的原因,浙江、安徽、广东、青海主要是受资源影响,就是说资源本身不太好,这些地区没有出现限电的问题。而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的利用小时不高,主要是受市场的影响,从统计数据来看,辽宁弃风率为5%,吉林为21.79%,黑龙江为14.61%,甘肃为20.65%。此外,还有利用小时数超过2000,但弃风仍很严重的地区,主要是河北和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利用小时为2021,弃风率达16.59%,内蒙古西利用小时2188,弃风率12.17%,内蒙古东利用小时2010,弃风率19.54%。这主要是由于市场问题引起的,说明做好风电消纳的任务仍相当艰巨。

  六大措施保风电消纳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年,做好风电行业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史立山说,2014年国家能源局将出台六大措施保证风电的持续发展。

  第一,保持风电平稳持续发展。安排好"十二五"第四批风电核准计划,优化风电布局,重点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倾斜,科学指导地方和企业发展风电,力争2014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1800万千瓦。目前,第四批核准计划已下发,共安排建设规模2760万千瓦。

  第二,结合大气污染治理,做好风电基地规划工作。主要任务是,一是加快哈密风电基地二期项目建设进度,开展哈郑直流"风火打捆"运行规则研究,确保哈密风电基地示范成功运行,为风电打捆外送积累经验。二是有序推进承德二期、乌兰察布和锡林郭勒三个风电基地规划和建设,不断提高京津唐地区风电等清洁能源在电力结构中的比重。三是对拟规划建设的12条大气污染防治输电线路,加强研究论证,推进清洁能源合理有效外送。

  第三,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发展。海上风电是未来风电发展的重要领域,也是风电技术最先进要求最高的领域,海上风能资源相对稳定,利用小时相对较高,做好海上风电发展工作意义重大。2014年海上风电的主要任务,一是推动加快出台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海上风电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二是对尚未完成海上风电规划的海南、浙江等4个沿海省份,抓紧制定海上风电发展规划。三是组织沿海省市编制海上风电开发方案,明确今后一段时间的开发时序,落实具体项目。四是加快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建设。

  第四,推动建立诚信健康的风电市场秩序。一是加强风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风电开发建设秩序,明确工程施工各个环节和关键点的质量要求,落实相关责任。二是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促进风电设备技术进步。加强风电设备出质保管理,建立投资企业和设备企业间健康的关系。完善设备质量检测认证,提高认证的权威性。

  第五,继续做好风电的市场消纳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风电项目布局的调控,对因弃风限电加剧造成风电利用小时数下降的省份将不再安排新增建设规模。二是加强风电开发集中区域风电外送通道建设,加快已核准线路建设进度,重点解决蒙东呼伦贝尔和兴安盟地区的弃风问题。三是创新风电消纳利用方式,大力推动北方地区风电供热示范,深挖本地电力系统的调峰潜力,优化风电并网运行和调度管理,做好风电并网服务。力争2014年风电弃风率在2013年基础上进一步下降,为全面解决弃风限电问题打下基础。

  第六,做好"十三五"风电发展规划编制研究工作。结合风能资源分布和市场消纳条件,科学配置"十三五"时期风电项目的开发布局,落实重点任务,明确相关措施,力争"十三五"每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2000万千瓦,确保实现到2020年风电装机容量2亿千瓦、年发电量3900亿千瓦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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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部分省区(市)风电装机情况

  (截至2013年年底)

  内蒙古 风电容量为1833万千瓦,占总发电装机的21.97%;

  河北 风电容量为775万千瓦,占总发电装机的15.03%;

  甘肃 风电容量为703万千瓦,占总发电装机的20.14%;

  辽宁 风电容量为565万千瓦,占总发电装机的14.25%;

  新疆 风电容量为506万千瓦,占总发电装机的13.85%;

  山东, 风电容量为502万千瓦,占总发电装机的6.5%。

  黑龙江 风电容量为386万千瓦;

  吉林 风电容量为377万千瓦;

  山西 风电容量为347万千瓦;

  宁夏 风电容量为302万千瓦;

  江苏 风电容量为256万千瓦;

  云南 风电容量为214万千瓦;

  广东 风电容量为181 万千瓦;

  福建 风电容量为148万千瓦;

  贵州 风电容量为102万千瓦;

  西藏 风电容量为1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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