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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40亿度电随水而弃 水电跃进后处境尴尬
2013/9/12 9:53:39    新闻来源:中外对话
  业内人士表示,我国一些大型水电站弃水量带来的浪费可谓触目惊心。在云南,利益的缠绕与纠结让240亿度电随水而弃。

  装机容量为200万千瓦的阿海水电站,一度曾因送出工程久拖不决,下闸蓄水一年都未能实现投产发电。按照该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计算,相当于白白流失了约89亿度的电量。

  除了阿海,金沙江中游梨园、龙开口、鲁地拉、观音岩,以及澜沧江苗尾以上水电站都将面临同样的问题。

  按照中电联的预测,今年汛期云南弃水装机将达到700万千瓦。按照目前中国国内火电厂平均供电煤耗300克/度的标准计算,相当于燃烧840万吨标准煤,排放二氧化碳220亿吨。

  另外根据云南省电力负荷测算,到2015年,云南将有一多半水电装机面临空置发不了电的尴尬局面。

  "最近这两三年内的弃水,是现在就可以看得到的,如果现在还不开始建通道,可以想见未来十到二十年会弃水到什么程度。"一位参与输电方案设计的人士对记者说。

  云南的不甘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造成弃水的主要原因,是云南在全省电力消纳能力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执意将电量留在本省发展工业。换句话说,就是不甘心以较低的价格,让云南水电资源服务于其他地区的电力供应。

  一切的根源,是围绕新增电力的利益纠葛。

  按照原本的规划,云南水电项目发出的电力,将按照"点对网"方式输送出去,也就是特定电源点发出的电力通过南方电网的特高压直流工程送往特定目标地区,比如:糯扎渡和溪洛渡电站发电送往广东("两渡直流")、金沙江中游电站发电送往广西("金中直流")、锦屏一级和锦屏二级电站发电送往苏南、向家坝电站发电送往上海,等等。

  这样一来,云南省无法在输电这部分的税收中分得一杯羹,因此更希望以"网对网"的方式,所有电源点都先接入云南电网,再由云南电网与南方电网对接进行电量调配。一位电价研究专家对记者表示:"如果云南电网向电站买电,然后再卖给南方电网,是可以加价的,加价的部分有所得税。"

  据计算,上述560亿元的水电项目电费收入中,仅17%的增值税这一项,云南省在这10年中可以到手的税收收入就高达95.2亿元。这还不包括水电站在建设期间征收的建安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房屋租赁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在建成后征收的教育和地方附加。

  "不顾大局"还是干预市场?

  对个中争议的解读,有一种观点认为云南"不顾大局"。

  云南希望的"网对网"方式,较之原先规划的"点对网"方式,存在投资增加和重大安全隐患。一位参与输电设计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说:"(电力)从云南主网穿越,少量还是可以的,大量穿越就要命了。打个喷嚏,就可以把云南电网搞垮。就好比把金沙江、澜沧江、怒江的水送上海,你要求先到滇池里走一圈,不翻江倒海才怪。"

  而另一种观点基本肯定云南主张资源利益的合理性。

  有业内人士称,在目前的电价形成机制下,云南水电外送广东、广西是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专门批复的"西电东送"送出电价,上网电价低得可怜;而上云南省网之后"网对网"送电,对云南省更有利可图。因此,"这就好比农民种茄子,物价部门就规定了你的茄子只能卖5毛钱一斤,而且还必须卖给张三;如果市场行情有变呢?茄子明明可以卖7毛钱一斤,李四、王五都能出这个价,为什么只能卖给张三?"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博弈的背后,实际上是中央有关部门以行政手段干预地方经济发展,你凭什么要求别人发出来的电一定要卖到广西去?"

  为鼓励水电在省内消纳,云南省物价局曾于6月2日下发《通知》说,在2013年6月1日—2013年10月31日,云南电网公司收购水电企业丰水期富余电量的电价,按省物价局核定的丰水期上网电价的80%执行。

  记者从另外一些渠道获悉,云南省也正在为消纳的事到处奔走。但前景不明。例如,在丽江投建铝型项目的计划因对环境产生的潜在威胁而在当地掀起了反对声浪。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未来十到二十年内,中国水电的重头戏就在云南和四川,仅云南省就有近1亿千瓦。"不往外送,自己又消纳不了,那就等着弃水吧,这可是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贪污和浪费都是极大的犯罪,谁来追究这个责任?改革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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